松山湖买房抽签(松山湖购房政策)

时间:2022-10-17 阅读:16 评论:0 作者:悠悠

今天给各位分享松山湖买房抽签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松山湖购房政策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中学

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是市政府新创办松山湖买房抽签的一所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松山湖买房抽签,由南粤百年名校东莞中学承办。学校坐落在松山湖科教区东部松山湖买房抽签,青山碧水怀抱,风景秀丽。园区四号、六号两条主干道路从两侧穿过,交通便利,是工作、读书、居家的理想之地。

2020华为松山湖分房条件

当然有,不但有员工宿舍,还有内部福利房;华为在东莞可是建设了一个小型的国际城市。

你问我为啥知道,因为我表弟就在华为上班,厦门电子科技大学毕业的,一毕业就去了华为。

华为松山湖基地是华为终端公司新总部所在,该项目投资约100亿元,主要发展与手机等所有终端关联的研发、销售和增值业务。项目一期占地面积约60.3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38.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0.8万平方米,分六个组团,共有五十个单体。

如果你在2016年已经买好了,恭喜你可以笑醒了,如果还没买,可以开始往下看了!

715以后,刚丢了深圳房票;正打算调转枪头,退而求其次“投奔”东莞房市,没想到仅仅才过了10天,东莞半夜推新政,睡一觉起来突然发现连东莞都买不了了!

就在他们焦躁地向我打听还有什么破解之法的时候,有中介说:在东莞上班的华为人在8月31日前,仍可凭所缴纳税款记录购房。

还有这等事?

为照顾员工买房,华为“定制式”社保缴纳方式

最初华为人跟我说被社保挡在了东莞买房资格的门外,我还很纳闷,华为搬去东莞超过一年了,按理来说已经具备买房资格了,怎么还买不了呢?

打听才得知,华为总部为让员工享有深圳的社保福利和购房名额,特别将社保和税分两地缴纳。因此,迁都东莞的华为员工社保基本都在深圳,税则交在东莞。

725新政过后,房票只认社保不认缴税的硬纲领,让社保交在深圳的华为人一下子手足无措。

靴子落地,他们不仅与东莞商品房失之交臂,且有很大的可能,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连华为自住拿地建设的“人才房”都买不成。

早先不少媒体也报道过,华为松山湖在建的人才房约3万套,不是应该保证人人有房吗?

截止到目前,华为在松山湖共拿下占地面积超过68万_的商住地。据了解,从2012年至今,松山湖共供应了11宗人才房配套地块,除第1宗被中集集团获得外,其余10宗地块均由华为夺得。

奈何建设的速度并跟不上华为迁都人口的增长速度,很自然,华为内部将“限定条件”提高,出台了一些细则,让部分员工可以先获福利。

“华为人才房”的分配,有哪些不为外人知的细则?

华为松山湖法则分房要等到头秃

华为人爱买房投资这件事,本就不是什么秘密,甚至有不少网友称华为去到哪里,他们就去哪里买房。新政的出台,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华为人投资东莞房产的动作。同时,购买华为内部的保障房也并没想象中那么容易。

由于“保障房”供不应求,华为内部以普世的分房标准为基础,又向上提高了人才房的准入门槛。

华为人才房的分配遵循两大条件:一是服务年限;二是服务期间的表现。即服务华为满3年的“老员工”,绩效考核达标,方可获得资格购买均价不超过10500/平的人才房。

要说华为要迁都也不是今年才发生的事情,早在2017年,华为就已经开始调动一部分研发口员工在东莞扎根。

先开路的华为人中,不少三、四年前就在东莞买了房,不过,是否已在东莞置业,并不影响内部人才房的分配。这对于华为员工而言仍是一个巨大的福利,因为按市价,人才房价格不到商品房的1/3。

限购与人才房门槛的提高,对东莞房价而言,不一定是坏事??

在这群失去“房票”的华为人中,不完全都是“刚需客”,有些甚至在深莞两地都有多套房产。

【拓展资料】

如果只是为了离公司近方便上下班的话,华为人可以选择在松山湖租房,并且绝大多数华为员工仍然住在深圳,更多的是每天乘坐班车往返。从社保关系仍然留在深圳的看,对华为人生活的重心是深圳而非东莞。

尤其是松山湖具有潜力的房价,确实让人无法忽视——根据东莞住建局官方统计数据,7月份,松山湖二手房的单位均价已经超过了3.3万

同比6月份东莞松山湖片区二手房单位均价,增长了12.59%。不过,在新政的威慑下,成交量还是略有下滑。

那么,在725新政后,有钱又有爱投资的华为人究竟还能不能买房?

新政后,华为人究竟还能不能买房?

根据725东莞新规,非东莞户籍购房首付需要缴纳1年以上的社保。但中介中也疯传“华为人”拥有1年的缴税记录方可获得买房资格。然而咨询了多个买房经验丰富的资深华为员工,都被告知未听过的此事。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华为员工告诉我:“不少中介所谓的‘能买’实际上是通过一些渠道‘代缴社保’,这样的行为存在一定风险,作为保守派投资者,他并不敢逾越。”

的确,只要打开淘宝,随手一搜,就会显示多条代缴社保的店家信息,查看商品问答,会发现大部分买家缴纳东莞社保的原因是为了买房。

可是,深圳人想在东莞置业,必须同时缴纳两地的社保,这是否可行呢?

淘宝买家也告诉我,如果客户坚持要缴两地的社保,那他也可以尝试,只是后续出现的问题要由买家自己负责。

又咨询了一位中介,开始中介在app上说,最近查的非常严格,异地缴纳社保这件事行不通。

但拨通他的电话,称自己有朋友可以在东莞帮忙缴纳社保时,该中介又改口说两地缴纳社保并无问题,购房仅看社保缴纳记录,不需要去银行办理社保卡,只要购房者没有在国企上班,两地都有社保的事情很难被发现。但是一定要在网签前缴够1年。

还通过多渠道核实两地缴纳社保是否能作为东莞购房凭证。

资深hr丁小姐告诉我,由于企业缴纳后台仅可以看见员工本公司当前社保的缴纳状况,员工若在异地也同时缴纳了社保,企业是无法轻易察觉的。

紧接着又拨通了12333社保局的电话,提及两地缴纳社保的问题,工作人员称,按规定一个人是无法享受两地的社保待遇,即便企业的hr能够通过后台成功完成缴纳动作,使用时也只认一个地方的社保流水。

目前,广东省的社保卡是联网的,因此每个人有且仅有一张社保卡可以使用。如果一个人在深莞两地同时缴纳社保,那么他也仅可以拿到其中一个城市的社保卡,而另一个城市的社保缴纳不过是账面记录,不能做实际使用。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中介口中,这个“无法使用”的社保账面记录,却能在买房上发挥巨大的作用?

可见在东莞买房,水依然很深。

东莞“无死角”限购令出台 :细化限购、打击“假人才买房”

9月3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商品住房限购、限转让政策的通知》。从二手房转让、二手商品住房在途交易的认定、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商品住房赠与及转让都做了明确、且堪称“无死角”的细节。

最需注意的是,根据《通知》,2017年4月11日零时至2020年7月24日24时期间完成网签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交易转让(含赠与);2020年7月25日零时以后完成网签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交易转让(含赠与)。

自深圳最严“深八条”出台后,东莞市场其实一直在“升温”,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李宇嘉对和讯房产表示,不管是深圳限购后,部分购房需求转到深圳、还是深圳楼市上半年的火热带动。东莞最近几月的房价涨幅一直在上涨,松山湖等片区涨幅达40%-50%,所以驱使政府出台比较严厉的调控政策。李宇嘉预计,随着政策实施,未来一到两个月,东莞楼市将会趋于稳定。

在此阶段之前,东莞也曾出台“最严调控政策”,此次的政策也被认为是之前限购令的细化。单7月,东莞政府就向楼市“伸了3次手”。

7月2日,东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不仅对申请预售或现售的商品住房项目设置了3万平方米的单次推货“红线”,还进一步更新了东莞的限价政策。

时隔半个月,东莞三部门又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品住宅网签销售信息公开的通知》,提出要进一步提高房价透明度,定期在官方网站发布新房与二手住宅网上签约销售情况及新房库存情况。

接下来,东莞住建局在7月25日再下《通知》,此前调控停留在新房供应端层面,这一次《通知》更重要的意义是从需求端入手,同时搭配限售、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以及严厉打击各类房地产乱象的各种措施,进行全方位“查漏补缺”。

伴随调控,最近东莞房价也在逐渐趋稳。市场数据显示,东莞房价“8周连跌”,根据东莞楼市2020年8月第三周数据松山湖买房抽签:二手房挂牌价从16132元变为16122元,当周下跌10元,跌幅微弱。伴随的是库存量不断上涨,近三周在售二手房数量为19111套,19646套,20063套,持续增加。

有业内人士也认为,东莞的购房群体中,深圳客向来是一个高频率的存在。东莞的临深片区,比如塘厦、凤岗等镇区,深圳客的比重达到60%以上。而此前东莞针对非莞籍居民家庭的限购,一直停留在新房层面,此次新政,直接将限购范围扩大至新房与二手房。这意味着,深圳客通过二手房“曲线”避开限购的路径被全面围堵。

那么,本次政策有什么亮点呢?

李宇嘉表示,一方面是针对限购,一方面是针对限售。限购是对非户籍人口的限购,非户籍人口买第一套,一年社保连续不能断缴,第二套要有两年连续社保不能断缴。在时间规定上是翻了一倍。另外,这次对人才购房政策也进行了细化,补充了漏洞,打击了“假人才购房”。

本次政策原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商品住房限购、限转让政策的通知(东建〔2020〕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松山湖买房抽签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东建〔2020〕7号)有关规定,规范商品住房限购、限转让政策实施,在2020年7月27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政策解答》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二手商品住房在途交易的认定

2020年7月25日前(不含7月25日,下同)在我市购买二手商品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以下简称“买方”),能提供上述日期前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以及向卖方交付定金或部分购房款的转款凭证的(现金支付不予认可),可按原政策规定继续办理网签及过户手续。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一)收付款主体

1.付款人

(1)买方本人,须提供身份证。

(2)买方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下同),须提供身份证及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亲属关系公证、村居委会证明、买方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能够证明与买方近亲属关系材料。

(3)经公证委托的代理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公证书(公证书应于2020年7月25日前出具,委托事项明确包括代付定金、购房款等事项)。

2.收款人

卖方本人(不动产登记的权属人)或配偶、卖方的成年子女,须提供身份证及结婚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亲属关系公证等证明材料。

(二)转款凭证

1.银行转账

(1)买卖双方本人之间或符合上述付款、收款条件的主体之间往来的银行柜台转账、网银转账凭证,并加盖银行印章。

(2)由银行提供房屋交易资金的支付及存管服务的,须提供买卖双方资金监管协议及支付相应费用的银行转账有效凭证,签署协议及转账支付的须为买卖双方本人。

(3)银行转账凭证真实性查核可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①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工作人员通过有关银行的官网查核,对网上核查的信息截图打印签字确认。

②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通过发函到银行的方式查核。

③申请人在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窗口现场通过手机银行出示网银的转账记录,手机截图后打印截图,申请人与窗口经办人员在打印截图上签字确认。

④申请人和银行工作人员(须携带工作证、银行委托书)一起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窗口签名确认转账凭证真实有效。

2.支付宝、微信转账

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支付的(包括使用微信“零钱”支付的),须提供支付宝、微信出具的显示上述付款人、收款人信息(须为实名)的支付交易明细证明(加盖业务凭证专用章),绑定银行信用卡或储蓄卡的须同时提供银行转账凭证。申请人须在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窗口现场用手机出示电子证明发送成功通知(申请人为非付款人的须出示电子证明发送成功通知截图),并登陆通知载明的发送邮箱,下载并打开支付交易明细证明,截图后打印截图,申请人与窗口经办人员在打印截图上签字确认。

3. “理房通”等第三方支付资金存管

交易双方经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引入的第三方机构提供房屋交易资金支付及存管服务的,须提供该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营业执照及支付业务许可证(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履约支付服务协议及支付相应费用的转账有效凭证,签署协议及转账支付的须为买卖双方本人。与该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实行第三方支付机构代为收付的完整客户清单,包含交易双方姓名、房屋买卖合同编号、电子回执单编号、交易时间、交易金额等,协助不动产登记部门查验。

(三)备注说明

上述转账和支付凭证的交易双方非买卖双方本人的,相关凭证须有“某某人(指买方)或某某房屋(指交易的房屋)购房款”、“某某人(指买方)或某某房屋(指交易的房屋)购房定金”或者“购房款”、“购房定金”等相关表述。

(四)截止办理时间

考虑疫情影响等原因,对符合以上认定标准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允许其在2020年12月31日前继续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及办理过户手续。

二、关于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一)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能提供本市工作单位劳动合同以及2020年7月25日前两年内已逐月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的,仍可按原政策规定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符合上述情形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应在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相关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的网上签约。对于参保时间未达到逐月连续缴纳社保半年以上、通过一次性补缴来取得购房资格的,不予认可。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2020年7月25日前已逐月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满1年或2年的,仍可按原政策规定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符合上述情形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应在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相关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的网上签约。对于2020年7月份缴纳个税满1年或2年的,2020年8月1日前申请人已申报个税或在8月份申报7月份个税、税务部门8月份入库的,予以认可。2020年7月25日前逐月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未满规定期限但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已签订认购书且已支付定金或首付款的(须提供定金或首付款电子进账单原件,对以现金形式支付定金或首付款的,不予认可),仍按原政策执行。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疫情期间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而出现个别月份断缴情形的,经人社、税务部门提供核实情况,如果符合东建房〔2020〕6号文件规定的情形,可视为“连续缴纳”,但购房人在办理住房限购查询(查册)前应缴足社会养老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

(四)经市有关部门认定的顶尖人才、特色人才、符合我市研发人才引进培养条件的研发人才[指符合《东莞市加强研发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拟出台)经济贡献奖励和素质提升奖励的研发人才]享受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资格。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散裂中子源科学中心、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全职工作,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能提供单位出具的全职工作证明材料、学历学位原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相关验证材料的,享受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资格。非本市户籍居民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本市购买第一套、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参照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资格条件执行;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符合优才卡政策条件的人才,在优才卡政策出台后,按该政策的最新规定执行。

(五)驻莞部队现役军人能提供军人身份证明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对其个人工作情况、居民身份证信息证明的,参照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资格条件执行。原为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能提供军人身份证明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对其个人工作情况、居民身份证信息证明,以及原户籍(镇街)所在地人民武装部门证明公函的,参照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资格条件执行。

(六)在本市单位全职工作、其社会养老保险费由相关省直单位缴纳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的,须提供本市单位出具的全职工作证明材料,携带相关省直单位电子密钥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现场登陆查验,或由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省直单位直接发送证明函件到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查验核实的,参照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资格条件执行。

(七)在本市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如其在本市没有住房且能提供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明细的,在本市限购一套商品住房。

(八)境外个人年满18周岁,在我市工作、学习和居留且在我市无住房、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限购一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其中港澳居民需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居民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我市领取的居住证或在购房之日前2 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 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其他境外人士需提供在购房之日前2 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 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境外人士在我市购房均需填报自住自用承诺书。

三、关于商品住房限转让政策

(一)关于限转让年限的认定

1.2017年4月11日零时以前完成网签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下同),无限转让年限要求。

2. 2017年4月11日零时至2020年7月24日24时期间完成网签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 2 年后方可交易转让(含赠与)。

3. 2020年7月25日零时以后完成网签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 3 年后方可交易转让(含赠与)。

(二)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不动产的加、减名,以上一次不动产交易转让时所进行不动产权登记的日期为准。

(三)关于赠与

1.东建〔2020〕7号文件施行后,不动产接受赠与方为非本市户籍居民且与赠与方为近亲属关系的,接受赠与方可不受社保缴纳要求限制,但须符合本市现行住房限购政策的套数要求;赠与方为非本市户籍居民、通过赠与获得购房资格的(以受赠人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日期为准,下同),须在受赠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商品住房。赠与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 3 年后方可交易转让。

2. 本市户籍居民赠与方通过赠与获得购房资格的,须在受赠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赠与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 年后方可交易转让。

3.商品住房发生继承时涉及份额赠与的,合并办理继承赠与转移登记,赠与双方不受限购规定的约束。继承人(受赠人)继承(受赠)房屋的限售年限,从被继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之日起算;如被继承人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从继承人(受赠人)取得权属证书之日起算。

四、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购房资格并依法处理,记入个人征信不良记录,由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购房人自行承担。对教唆、诱导或协助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相关企业、机构、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在2020年7月25日前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或其他第三方支付机构转账支付二手商品住房定金或购房款的,如果通过正常途径仍无法查验或确定真假,由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同住建、人行、银监等部门共同研究确认,如发现材料造假,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东建〔2020〕7号施行后,商品住房限转让期限未满、房屋权属人擅自提前放盘出售并向购房人收取定金或购房款的,由此产生的无法交易风险以及经济、法律责任由房屋权属人自行承担。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应当认真核查接受委托的房屋是否符合限转让政策相关要求,对不符合交易条件的应当拒绝接受委托。对违规为不符合交易条件或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六、本通知与《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政策解答》以及此前相关政策措施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委员会东莞监管分局

2020年9月3日

2010年东莞松山湖中学小学升初中录取分数线

松山湖买房抽签你好!我是松山湖中学的学生。您别急!因为自从2007年以来松山湖买房抽签,一直到现在,东莞市已经取消了按照小升初毕业考成绩来分配学生这一制度。小升初毕业考题是全市统一出题,毕业成绩成绩仅仅小学生活的句号而已。而真正分配学校是按照教育局电脑派位的(就是拥有莞城户籍的学生参加电脑随机挑选,分配到初中,与毕业考成绩无关)。所以各个初中的学生水平层次都均等,每间学校都有好的、有中等的、也有差的。而不是像2007年以前好学生扎堆莞中,差学生扎堆玉兰、可园那样。

特别注意:但是松山湖的学位不参与东莞市电脑派位,这点很特殊!松山湖初中学位有3种来源:1、松山湖园区内学校、企业子弟学生。2、购买占有松山湖初中股份的房地产就有机会抽签入读。3、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子弟学生。

【但是以上这三种生源并非百分百可以入读,松山湖初中硬件、教学理念、学校环境即师资力量可以说是非常杰出的,每届招收名额在550人以内,每年级不超过12个班。】

大岭山户口可以进松山湖北区小学吗

可以

大岭山户口可以进松山湖北区小学,可以去松山湖买房就可以啦。

东莞现在哪里适合买房?

每个城市都有自己核心松山湖买房抽签的区域松山湖买房抽签,而核心区域松山湖买房抽签的房价一般是一座城市房价的高地。东莞的核心区域有五个,分别是南城国际商务区,房价在3至6万/平之间;三江六岸,房价在1至4万/平之间;松山湖(生态园以及东部工业园区),房价在1至8万/平之间;滨海湾新区,目前暂无房源在售,周边房价2至4万/平之间;粤海银屏产业园,房价在1至2万/平之间。

上述五大区域,房价的分化明显,其中松山湖园区和南城区域的房价最高,同时新房和二手房的价差也明显。但是,"地段的价值"还是松山湖和南城最大。

个人建议,对于首付达到200万起的朋友,重点关注松山湖和南城区域;首付120万元左右的朋友重点关注"三江六岸区域";首付低于100万的朋友要么选择南城小户型要么选择其松山湖买房抽签他镇区,具体可结合通勤时间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整个东莞内部房价分化巨大,即使相同区域,不同楼盘价差也明显,需要考虑楼盘的楼龄、物业管理水平和户型因素决定购房区域。

回答对松山湖买房抽签你有帮助吗?如有请采纳

松山湖买房抽签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松山湖购房政策、松山湖买房抽签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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