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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长大后,继父母是否有义务为他们买房买车?
继子女长大后,继父母没有义务为妈妈给继子买房子他们买房买车妈妈给继子买房子了,儿女自己挣钱买房买车吧,但是中国有个好传统,不管是谁家的父母和继父母,尽管子女都长大妈妈给继子买房子了,还要为子女奔波买房买车出钱,给子女后代看孩子,做为长辈大都这样的。
父亲和继母闹离婚,继母偷拿三十万给继子买房,父亲让儿子还钱,为何?
在我15岁那年,我妈就过世了。后来我爸娶了继母,继母还带着一个孩子。因为这样的缘故,我继母对我意见挺大的,特别是每次我爸出差的时候,经常给我出各种各样的难题。
不过我也长大了,毕业以后我就开始创业了,虽然现在赚得不多,还是租房子住,但是我觉得未来我可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这几年我也存钱买房,不过还是差点。
这几年我也就逢年过节的时候才会灰机,而我继母的日子也不好过,之前的那个女儿,也不是省心的主,前段时间竟然和一个男的私奔,到现在都没有消息。
自从她女儿走了以后,她对我态度倒是好了许多。平常也会打电话给我,让我回家吃饭什么的。我和老婆也就客客气气地回家了。
没想到前几天我刚到家,我爸竟然和继母吵架,原来是是我爸在外面有相好了,要和继母离婚。我觉得我爸年纪大了,这是瞎折腾,我当然是反对了。
没想到第二天我继母就上门了,一上门就给我30万,还说着是从我爸银行卡转出来的,给我省得给狐狸精,我继母边说边哭,我看继母精神不好,我就让她住下来了。
继母让我拿30万买房,没想到我爸给我打电话,说这是他做生意周转的资金,让我还给他,以后都是我的。可是老婆说,小心以后都给了那个狐狸精,让我不要给,可是我怕我爸真的做生意遇难题,怎么办?
点评:
你爸和你继母也算是半斤对八两,一个自私,虐待你,一个出轨,不善待妻子。他们俩的情感问题,你没必要掺和进去。何况,你爸是个成年人,他也未必会听你的。至于这三十万,钱在你手上,你想知道父亲做生意是不是遇到难题了,只要深入调查一下就可以一清二楚。
解决方法:
钱是你父亲的钱,也算是他和你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如果想要,可以和父亲协商,如果你不在乎这30万,那不妨归还他们,不掺和父母的事情,那是最好不过了。
经验教训:
有人说,有后妈就有后爹,所以,如果父亲再娶,或者母亲改嫁无法避免的话。那身为子女一定要学会自保。不要什么都跟父母逆反着来,要懂得寄人篱下,就要会提供情绪价值,然后努力学习,早日脱离苦海。如果幸运的话,继母对你很好,你也要学会感恩,让她永远对你好下去。如果继父对你好,而你又是女孩子的话,则要跟继父保持适当的距离,毕竟他是男人,你跟他又没有血缘关系,防着点比较好。
延伸探讨:
其实,看完这个故事你就会发现,人是很复杂的,继母可以是坏人,也可以是好人,关键看她的立场是什么,跟你的利益点一致不一致。
所以,成年人的世界,往往不是非黑即白,而是白加黑,黑加白。绝大多数时候,人是既有善良的一面,也有阴暗的一面,我们要做的是,跟别人相处的时候,尽量激发Ta善良的一面,永远不要触碰对方阴暗的那一面。如果不幸触碰了,也要学会躲避。
再婚女人有义务给继子女买房娶媳妇吗?
不要说是继子女就是亲生儿女父母也没有“法律义务”购买婚房娶媳妇。
婚姻关系成立,继承和被继承关系也相应成立。其他义务再婚父母和继子女等同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我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法律赋予其等同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即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中国传统一般在经济条件许可下,甚至拼尽全部储蓄都会为子女准备婚房,不是法律义务,是亲情,大多孩子初入社会个人资金储备是不足以自己全资购买婚房的,父母在经济能力许可的情况下帮助一下也是合乎国情
再婚女对于继子女的购买婚房自己可以不投资,但是二婚后夫妻财产是共同的,与亲情、人情都不应阻止其父亲援助孩子成家立业。怎么分出“你的我的”所以,再婚前一定要想好怎么处理继子女之间的关系。
处理不好这种关系婚姻一定不会幸福的。
继父:我不惦记你家财产。继女:那为何让我妈出钱给你儿子买房?
【1】独自一人,把女儿养大成人
吴阿姨有一个女儿。女儿三岁多的时候,吴阿姨和丈夫因为性格不合离婚,女儿归了吴阿姨。母女俩相依为命。
吴阿姨独自一个人带着女儿回到老家。吴阿姨的父母家庭条件很一般,自己带着孩子找工作碰过几次壁,后来索性租了一个小门脸,靠着卖五金小配件、小杂货,有些许微薄收入养家糊口。来自生活的种种压力,让吴阿姨格外努力。
虽然只是做一些小本生意,但是靠着厚道的“生意经”和省吃俭用,积累了很好的口碑。后来,抓住机会,吴阿姨陆续拿到几个大品牌的代理,开始慢慢做大。十几年下来,靠着自己的双手把女儿抚育长大、考上名牌大学,经济上更有了不小的身家。
吴阿姨的女儿特别懂事。
这么多年,女儿对父亲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从小到大只有母亲守护在身边,母女感情特别深。这么多年家庭经历的困难,母亲的辛苦、孤独,早已深深印在女儿的心里。
母女二人的性格都很刚强。当初上大学,女儿坚持不让送,离开家门的时候,没有太多的言语,只是对着吴阿姨说了一句话:
“妈,你放心,女儿一定争气!”
说罢背起行囊,转过头去果决地上了车。望着女儿离开的背影,吴阿姨失落、感慨、欣慰……各种情感交织在一起。
她非常了解女儿的性格。对于一个从小在单亲家庭中长大的孩子,多多少少都会在心理上有些阴影甚至不健全——毕竟,少了一份爱,少了一个完整的家庭。吴阿姨尽可能多给女儿更多关爱,让女儿健健康康的成长。女儿平时话不多,但是行动上远远比言语多得多。很多时候,母女二人无需多言,因为彼此都在为对方考虑。
【2】女儿撺掇母亲找个继父回来
在女儿还小的时候,很多人劝她趁着年纪不大再婚,家人、周围的朋友也帮忙介绍过,都被吴阿姨婉言拒绝了。她内心很坚定:一门心思只为把女儿养大成人,把父母照顾好,为家庭创造一个比较好的经济条件。
女儿成婚的头一天晚上,鼓起勇气对吴阿姨说了一句话,母女俩抱头痛哭:
“妈,你这一辈子都在为别人活着。但是你放心,女儿永远不会让你一个人活着,永远陪在你身边。”
女儿践行了自己的诺言。成婚之后三天两头的往家跑。女儿的丈夫也是一位家庭责任感非常重的男人,他理解爱人的心思和家庭情况。对于这一点,吴阿姨特别感谢姑爷,也为女儿感到庆幸,她不希望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不幸重复在女儿身上。
女儿有时候开玩笑的劝慰吴阿姨:
“妈,要我说,你可以考虑找个伴儿,省得我们惦记。要有合适的,我一点意见都没有。”
吴阿姨懂女儿的意思。谁闲着没事愿意撺掇母亲找个继父回来?还不是为了让自己身边常有个伴儿?
放下心事和负担,吴阿姨开始考虑自己的事儿。后来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男士。对方也是早年离异,带着一个儿子。虽然经济条件不如吴阿姨,但俩人有过类似经历,接触了两年左右的时间,觉得性格比较合适,于是再婚。
【3】钱财,用得着分那么清楚么?
对于“半路夫妻”,而且还都有各自的孩子,撮合总会有些障碍,尤其是自己子女与对方的相处。
刚结婚的时候,两人相处不错,这岁数了,能做个伴不容易,彼此之间都应该珍惜。时间一长,却渐渐产生一些矛盾。
男方打算给自己儿子买套房,跟吴阿姨商量。对于此类事情,吴阿姨本来没有什么在意之处。俩人再婚之前说的很清楚:万一哪天谁先走了,钱财都留给各自子女,互不干涉。
丈夫要“商量”这个事情,很明显是希望吴阿姨“支援”一下。吴阿姨不同意,话很明确:
“孩子们都大了,咱们不应该多过问。你儿子已经有了房子,不是非买不可。
再者说,当初咱们说好了,俩人生活怎么花钱,是咱们的事情,不必分那么清楚。但是涉及到孩子的问题,不互相掺和,各自的钱财留给自己孩子。”
丈夫听了很不高兴:
“孩子有困难,当父母的不应该帮帮么?再说了,这不也是在帮我么?”
吴阿姨却不这么看待:
“不要把事情混到一起说,这不是一回事。”
为此俩人争吵起来。吴阿姨外表并不强势,但是内心很坚定。最终这个话题在丈夫嘴里,演变成了信任问题:
“咱们走到一起,需要分那么清楚么?说一千道一万,其实还是对我不信任。”
这些话,对吴阿姨伤害特别大。本来已经“守寡”多年,想着后半生终于能有个伴儿过日子,却因为钱财问题产生这么大矛盾。
吴阿姨平静的说道:
“这个事情,包括刚才说的话,你考虑清楚,这与信不信任没有关系。”
几天下来,两人之间没话可说。
这一天女儿又过来了。一进门看到两人表情,感到不对。在她心里,绝不允许母亲受欺负。找个机会问母亲道:
“妈,怎么了?你们吵架了?”
吴阿姨把事情原委说给了女儿。女儿听到很不高兴,钱财是其中一个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是,这么说话是伤害了母亲,这怎么能忍受?
【4】认知上的误区
女儿没有当着吴阿姨面质问继父。
回去之后,女儿找个时间,约了继父出来。寒暄几句,女儿没有直奔主题,而是说起了另外一个话题:
“叔叔,其实到你们这个岁数,能有一起搭伙过日子的人,挺不容易。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谁也无法预知谁会先走。如果一个人先走了怎么办?”
继父没有听太明白是什么意思,也绕开了话题:
“人总有那一天,既然避免不了,能好好过一天是一天。”
女儿笑了笑说道:
“你说的对。但是有没有想过,你和我妈都有孩子,你们都有自己的财产,万一走了,财产归谁?”
继父其实心里很清楚今天的目的。听到这些,继父没有多思考:
“这个事情,我跟你妈之前都商量好了。今后我俩的财产,都留给各自的孩子,这个你不用担心。
前段时间我跟你妈闹了点别扭,由头你也应该知道了,我也知道今天约我出来的目的的什么。
你放心,这几天我想清楚了,上次跟你妈吵架,有些话我确实有些过分。
你妈妈说得对,既然之前说好的,不要再变什么。”
女儿摇了摇头:
“叔叔,不一定。
不瞒你,我今天也就是想说说这个事情。你和我妈虽然口头上说好了,但是有没有考虑我们做子女的意见?”
继父听完有些不快,回了一句:
“这个是我们俩的意思,不需要征求你们的意见。
我跟我的孩子说过这个事情,他同意。再者,我们各自的财产,都是婚前财产,本来也跟对方无关。
闺女,我想,你可能把事情想复杂了。”
女儿能品出继父话语的味道。母亲的经济条件确实比继父好一些,继父的话语中透露出的不快,似乎在告诉她:我们不惦记你们家财产,你最好也别惦记。
女儿沉吟了一会儿说道:
“叔叔,咱们举个例子。假如你先走了,你能保证我妈不分你的财产么?你能保证我不撺掇我妈分你的财产么?”
继父楞了一下。从他与吴阿姨认识到现在,对于吴阿姨的人品为人很信任、欣赏,包括吴阿姨的女儿。今天继女说的这么直接,还是头一次。
他不是没有见识的人。继女的话,反而让他冷静了下来。继女的例子,如果反过来说也是一样——万一吴阿姨先走,自己能保证不分她的财产么?事情没到眼前,怎么说、甚至拍着胸脯发誓都行;等到事情真发生了,谁能保证得了?
女儿看着继父的表情说道:
“叔叔,这就是我想找你聊的主要目的。
我给你的建议是,希望你们能订立一份遗嘱,把各自财产,白纸黑字的指定给自己子女。”
继父理解吴阿姨女儿的意思。这个意思,是对双方财产、对各自子女的保障,而不能单纯从一方角度来看待。
【5】结语
继父回去之后,与吴阿姨说起了这个意思,吴阿姨同意。
吴阿姨老伴儿说的很清楚、很理智:
“咱们这岁数在一块搭伙过日子,孩子们也都大了,彼此之间,不要给对方留遗憾,也不要给子女添麻烦。这么做,不代表着提前分家,而是对彼此负责、对彼此的子女们负责。”
或许,很多事情提前说清楚、提前安排好,能避免今后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近期,很多朋友问我关于再婚家庭财产分配的问题。恰好想起之前曾经的一个案例,做了一些改编,分享给大家。
再婚家庭与原配家庭比较大的区别在于,各自的子女、尤其是子女已成年,与对方并不会存在那么深的感情。因此,涉及到各自财产的分配问题上,比较容易产生争议——常常发生在亲生子女与后老伴儿之间。
吴阿姨家这个事情,主要涉及到三个方面的问题:
1.财产归属。
各自的婚前财产,确实与对方无关。但是,一旦发生继承、在法定继承情况下,就会与对方有关:因为对方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可继承的财产,不取决于婚前还是婚后、个人还是共同的——只要是去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再婚配偶都有继承权。
所以,就如吴阿姨女儿所讲:万一继父先过世了,从法定继承角度,吴阿姨完全有合法权利继承。当然,如果吴阿姨先走,逻辑是一样的。
这个结论其实很简单,但是依然有很多人会存在认知误区,在这里再强调一下。
2.如果是法定继承,会产生什么样的结论?
我们举个例子,假如吴阿姨先走。
吴阿姨的财产,将由其女儿、再婚丈夫平均继承——各自一半。所以,吴阿姨通过自己打拼挣出来的财产,有一半被分走了。
等到再婚丈夫再去世的时候,因为女儿与其之间不存在扶养关系,所以,再婚丈夫的财产,将全部由他儿子继承,与自己的女儿无关。
所以,结论就是:自己的财产,留一半给自己的女儿,留了一半给到对方的、与自己不存在扶养关系的儿子。
3.吴阿姨与再婚丈夫口头表达的意思,有效么?
俩人商量过并且达成一致了:无论谁先走,各自的财产只留给自己的孩子。
但是,这种口头表达,没有法律效力。就像女儿所讲:“你能保证我妈不分你的财产么?你能保证我不撺掇我妈分你的财产么”?真到开始分财产的时候,谁也不能保证人的意见会不会发生改变——毕竟,人在面对利益的时候,心思多多少少都会动一动,只是看动的幅度大小、理智能不能占上风而已——这风险就大了。
所以,吴阿姨女儿绕了半天,其实就是想说服继父一件事儿: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各自指定好继承人。在未来发生继承的时候,能够确保各自子女的利益得到保护。
另外,还有一个话题需求延伸一下。
很多晚年再婚的家庭,老人想把财产留给自己子女,而又担心万一自己先走了,再婚老伴儿得不到晚年生活保障。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依然可以通过遗嘱来解决——附加条件的遗嘱。可以做出类似意思的表示:
财产,由子女继承。
子女必须对在世老伴儿赡养,或者保留在世老伴儿在房产中的居住权。但凡子女违背此条件,继承无效,改由老伴儿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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