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海南省育儿假执行时间,以及海南产前假规定政府文件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育儿假期2022年新规定什么时候执行
2022全国育儿假最新标准!11月1日起执行。
在当地实施日之前子女已满3周岁的,不享受当年的育儿假。育儿假中所指的每年为自然年度,三周岁以下是指子女自出生起的36个月(含)内。按照自然年度计算,理论上育儿假可休4次,但最后一次须在子女满36个月(含)内休完,子女年龄超过36个月后就不再享受。
育儿假假期为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累计10天的育儿假可一次休完,也可分多次享受,由用人单位与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商定。所以,育儿假与公休假属于不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包含关系,不与公休假抵扣。企业职工根据所属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履行请假手续后,可享受育儿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育儿假期间的工资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14地计生条例启动修订新增育儿假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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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各省市暂未公布实施具体时间。
随着三孩政策的出台,相应的政策也被提上了日程,如今生活压力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生育将对生活、工作有一定程度的影响,育儿假也是大众一直讨论的问题,目前多地相继增设育儿假,具体进展如何?
截至11月2日,已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公布了当地的人口计生条例修正案,普遍提出了延长产假和陪产假、增设“育儿假”等措施。
其中,江西、四川、江苏、贵州、吉林以及山西等6个省份的人口计生条例修正案已获通过,辽宁、湖南、湖北、陕西、安徽、海南、宁夏、云南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的人口计生条例修正草案正处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除了增加有关假期的条款,支持设立父母育儿假,延长产假及护理假,如何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的配套支持措施目前在不断完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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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时报记者根据各省市发布的公告不完全统计发现,截至11月2日,已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公布了当地的人口计生条例修正案,普遍提出了延长产假和陪产假、增设“育儿假”等措施。其中,江西、四川、江苏、贵州、吉林以及山西等6个省份的人口计生条例修正案已获通过,辽宁、湖南、湖北、陕西、安徽、海南、宁夏、云南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的人口计生条例修正草案正处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育儿假肯定是有意义的,我家孩子刚满一岁半,最需要的就是父母的陪伴,不论什么假期,最期待的还是能落实到位。”来自四川省的杨女士告诉健康时报记者。来自安徽的产妇林女士则认为,“产假延长的同时建议也延长爸爸的陪产假。”
首次新增“育儿假”,夫妻每年育儿假最长可各休10天以上
此轮各省份公布的修订计生条例中,首次明确提出增设“育儿假”,夫妻二人各享10天到15天不等。
其中,已经通过条例修正案的6个省份中,江西、四川和贵州都规定,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各有10天育儿假。山西省规定,符合规定生育且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15天的育儿假。
江苏已通过的计生条例修正案规定,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育儿假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吉林省也在计生条例修正案中明确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或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父母育儿假。
计生条例修正案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的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辽宁、湖北、云南、海南、湖南、宁夏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也拟设置育儿假,规定3周岁以内的孩子父母两人各自享受每年10天的育儿假。
海南省计生条例的征求意见稿中还提出,3周岁以内的孩子父母两人除了可以各自享受每年10天的育儿假,还可以给予夫妻任意一方每天一个小时的育儿时间,直至子女年满3周岁止。
陕西的征求意见稿中,3周岁以内的孩子父母双方每年各有不低于30天的育儿假。而安徽的征求意见稿则将育儿假扩大至6周岁以下的孩子父母,双方每年各10天。
产假最长或可延至350天,男性陪产假最长延至35天
健康时报记者梳理发现,在上述6个条例修正案已获通过的省份中,江西省条例较之前,在产假和陪产假上均有明显延长:产假增加30天(达到188天),男性陪产假增加15天(共30天)。
江苏对原有的产假和陪产假政策进行了微调。上一版的条例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新修改的.条例为,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不少于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不少于十五天。
计生条例修正案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的8个省份/自治区中,辽宁拟增加男性陪产假5天,从此前的15天增至20天。湖北为产妇拟增加30天产假,从此前的128天增加到158天。安徽则拟增加婚假10天(共13天),增加产假30天(累计达到188天),增加陪产假至总计30天。
宁夏现行人口计生条例规定,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总计158天。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则规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依法享受158天产假,经单位同意可以休至孩子一周岁;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增加30天产假(总计188天)。此外,宁夏自治区也拟增加男性陪产假,从此前的25天拟增加到35天。
陕西的计生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则明确给予了三孩产妇更大的产假力度: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再给予半年奖励假,其配偶增加护理假十五天。
根据陕西征求意见稿,未来陕西生育三孩的产妇也许可以休法定产假大约350天(98基础产假+60天+10天孕检奖励+半年三孩产假)。
育儿假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育儿假从孩子出生时就可以开始执行。育儿假在“三周岁以下”休完,“三周岁以下”是指子女自出生起的36个月(含)内,最后一次须在子女满36个月(含)内休完,子女年龄超过36个月后就不再享受。
江西省出台的《关于〈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具体应用的指导意见》规定,具体如下:
1、子女分别在0—1周岁、1—2周岁、2—3周岁,夫妻双方各休10天育儿假。
2、夫妻育有多个3周岁以下子女的,不以孩次累计增加育儿假,仍执行夫妻双方各10天的育儿假。
3、育儿假10天指累计10个工作日。
海南育儿假多少天2021新规定
看情况。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等。
扩展资料:
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2017年2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会议,计划于2017年6月底前在12个试点地区启动两险合并工作。人社部强调,两险合并并不是简单地将生育保险并入医保,而是要保留各自功能,实现一体化运行管理。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育儿假几天
各地育儿假多少天?
一般来说,如果用人单位有育儿假,工作满一年且家里有未满三周岁子女的父母都可享受这个假,但各地政策不同,育儿假的规定也有所区别,下面是部分地区的育儿假天数规定:
1、北京市
在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能够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2、重庆市
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1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6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5至10天的育儿假。
3、黑龙江省
用人单位每年给予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各10日育儿假。
4、河南省
子女在满3周岁之前夫妻每年都能各休10天育儿假。(拟增设)
5、海南省
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每年夫妻双方各10天共同育儿假或者任意一方每天1小时的育儿时间。(拟增设)
6、青海省
在子女不满三周岁期间,鼓励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5日育儿假。
7、河北省
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各10大育儿假。
8、湖南省
在子女三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每年均可享受10天育儿假。(拟增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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