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都察院(都察院和刑部哪个大)

时间:2022-11-11 阅读:16 评论:0 作者:悠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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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皇帝大婚时 (迎娶皇后时)的过程、礼节、习俗。

清代皇帝的婚前礼,由传统的“六礼”减为纳采与大征(纳征)两种礼节。纳采礼本为男家遣媒妁前往女家求婚,获女家同意之后,再正式遣一使者到女家致以薄礼,以为求婚之成。

历代纳采礼,男家向女家所致礼物,既有实用之物,又有象征之物。清代皇帝大婚的纳采礼物为配有鞍辔的文马四匹、甲胄十副、缎百匹、布二百匹,顺治朝还包括金茶筒(喝奶茶用的茶壶,民间也称为多穆壶)1个、银盆2个。

纳采礼之后举行纳采宴。清代皇帝大婚的纳采宴的承办,改变了主宾关系,并不是由皇后父母设宴款待皇帝派出的使者,而是皇帝要派大臣代表他,赐宴皇后父母。

婚成礼是皇帝大婚的高潮,只有经过这一礼仪,双方才可以确立夫妇之关系,其程序包括册立奉迎礼、合卺礼,并且尚有坐帐礼、跨火盆与马鞍的习俗。

清代皇帝大婚迎娶皇后所用凤舆,并非是与百姓一样的红色喜轿,而是帝王专用的明黄色轿,并且上面没有“喜”字。皇后乘坐凤舆入宫时,要提前在凤舆内放置御笔“龙”字。

皇后头遮绣龙凤同合纹的红缎盖头,坐在凤舆内向宫中行进时,一手持金质双喜“如意”,一手持苹果,以谐音平安如意。

到了乾清门,才算到了皇帝之“家”,于是皇后在乾清宫阶下轿,交出手中的如意和苹果,还要再怀抱一个金宝瓶跨过火盆,才能进殿内,等到了洞房坤宁宫时,还要跨过马鞍,才能行合卺礼。

婚礼诸礼中真正代表男女成为夫妇的是合卺礼。合卺礼为现代所说的喝交杯酒之源。

扩展资料:

清朝皇帝的大婚礼仪并不是一开始就被确立下来的。清太祖娶叶赫氏时,仅仅率众贝勒迎亲,举行大宴,而并没有固定的仪注,清太宗时立后也仅行了册立礼,皇帝大婚亦未成定则。顺治八年,清世祖大婚,才开始确立了皇帝纳后仪。

清代民间嫁娶要行六礼,所谓“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与民间嫁娶不同,皇帝大婚不需要问名、纳吉和请期,皇帝也不可能亲迎(一般是谴使奉迎),所以皇帝大婚礼仪中最为重要的就是纳采和纳征(皇家称大征)。

在大婚使前来册封前,皇后的仪仗就要在宅邸内等待,大婚使到时,皇后的父亲要率领亲属着朝服在门外迎接,皇后本人则在庭中迎接,皇后母亲及家中女眷也都要在庭中着朝服跪迎,等待使臣入内册封。之后鼓乐、仪仗导引在前,皇后凤辇随其后,有中门进入中宫,行至太和殿外台阶,皇后下辇入宫。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揭秘清代皇帝的大婚礼仪

明朝上层阶级的婚姻本质?

一、法定结婚年龄。根据《大明律》规定结婚都察院:男方十六结婚都察院,女方十四结婚都察院,并听婚娶,否则不予结婚,这一点得到严格执行。

二、无论是男方出彩礼,还是女方出嫁妆,费用都很高昂。

根据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官员在上奏的奏章中就谈及到了结婚都察院:浙江省的温州、台州、处州三府老百姓生了女儿之后就往往溺死。都察院则在上奏皇帝时,说:“此弊不独三府,延及宁、绍、金华,并江西、福建、南直隶亦然。”

成化朝之后,这种情况则更为普遍。按中国传统婚嫁礼仪娶正妻,女方家的陪嫁(嫁妆)必须与男方所出财礼相匹配,其数量、金额甚至很有可能多于男方所出的彩礼钱。因为嫁女费用太高,嫁女很容易导致女方父母破产。

弘治三年(1490)都察院就上奏说:“臣等又访得江南、浙江等处官吏军民之家,有因生男过多,有生女(各)[吝]惜陪嫁,(初)将初产男女淹死,习以成风,恬不为怪。”

同样溺杀男婴的现象在上述地区乃至全国都很普遍。因为不但女方嫁人所需嫁妆费用高昂,而且男方娶媳妇也同样费用高昂。为此溺杀男婴成了一些穷人家庭的选择。

即使是这样,男多女少之情况依旧相当普遍,导致男子娶正妻的成本大幅上涨,主要是彩礼太贵。使得男子娶正妻也很容易导致男方父母破产。

三、正式结婚,分多种情况。

1、男方娶正妻。在结婚前,双方必须要“写书婚书,以礼聘娶”。如果,女方明知道男方有残疾和其它情况下,任然愿意双方订立婚约,这种行为被称为私约。签订私约后,如果女方悔婚,女方也将受到鞭刑五十,以示惩戒。

2、男方纳妾。明朝的纳妾现象非常普遍,很多稍有资产家庭都有纳妾情况。纳妾不但费用低廉,而且对家庭稳定性毫无影响。

因为虽然正妻和小妾都是丈夫的配偶,但是小妾须受正妻节制,家庭地位低下。例如:吴文奎所纳的妾氏,原是他人小妾,因正妻讨厌她,导致被驱逐,后嫁与吴文奎。

《大明律》规定:“其【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娶妾,违者笞四十。”这一规定,明确限制2个条件:年四十和无子,也规定了处罚办法:笞四十。

这里的【民】在万历朝以前包括朝廷官吏,万历朝及以后不包括。也就是说万历朝及以后,朝廷官吏/有功名的人在40岁之前就可以合法纳妾。

但此项规定最终沦为一纸空文,哪怕是普通百姓,也敢公开违规纳妾。因为古人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传统观念。从当时的社会常理来说,纳妾有其必然性。

当国家法律强制力遇到深入民间的传统信条时,法律规定必然会处于弱势,因此才会有诸多违背这一律条的现象出现,正所谓法不责众,官府很难对此进行处。

明朝纳妾“立婚书”行文格式如下:

某境有诉生自养女子,立名某娘奴,年已长成,凭某人某氏,议配某某为侧室,本日受到聘银若干两,本女即听从择吉过门成亲,熊罴协梦,瓜瓞绵延。本女确系亲生养女子,并不曾受人财礼,无重叠、来历不明等事,如有此色,及走闪,出自跟寻送还,倘风水不虞,此乃天命,与银主无干。今欲聘证,故立婚书为照。

上述立婚书中将约定的情况说得一清二楚,而意外情况也做了明确的交代。按照这份立婚书来纳妾,在现在看来都是非常保险的。

这里特别说一下,明朝对宗室/朝廷官员纳妾也有严格规定:

亲王可得一次纳置妾10人、世子郡王额妾4人、二十五岁嫡无出,始许选二人为妾;三十岁,嫡妾皆无出,方许娶足4妾。

长子及各将军额妾3人,各中尉额妾2人,三十岁嫡无出,始许选1人;三十五岁,嫡妾皆无出,方许娶足3或2妾。

这里的【无出】特指生不出儿子(有女儿,无儿子,古人认为,属家族无后)

3、男方入赘。指的是家贫男子到女方家完婚,婚后就生活在女方家,成为女方家的一员,所育子女从女方姓。在此婚姻过程中,男方无需承担费用,一切由女方操持,俗称“倒插门”。因为有些女性本就出身富贵家庭,但家里又缺乏人口。故而招上门女婿的目的是使女方家族姓氏传承下去,而有些家境贫困的男子也自愿入赘豪门。

还有一些地方的习俗习惯是入赘为婿要从妻姓,只不过所生子女却随男方原来姓氏。入赘婚姻中的离婚,女方自然而然掌握主动权,亦称为“逐婿”。不过一般来讲,倒插门的上门女婿普遍是备受歧视的一方。

4、女方改嫁。

上层社会(一般指宗室外戚、士大夫阶层、地方豪强等),丈夫亡故后,女方是否能改嫁由夫家长辈决定。而普通百姓家庭则相对自由,女方可自行决定是否改嫁。如果是女方带小孩改嫁,小孩成年后的婚姻由亲生母亲决定,俗称包办婚姻。就这一点从《大明律》来讲,即使是后爹,也无权强行干预。

如果丈夫未亡故,而女方需要再嫁,就涉及再婚的问题,为了避免纠纷,就需要签署“再嫁婚书”,也叫“婚启”。其格式如下:

主婚房长某人,有弟侄某人近故,侄弟妇某氏自愿守志,奈家贫,日食无继,或跟内家则云兼以弟侄等棺衾银两无可别出理还,一凭媒某氏议配某人为婚,水日受到聘礼银若干两正,其银一并得足,某氏即听从某宅择吉日过门成婚。此系两愿,各无异说。今欲有凭,立婚书为照。

四、退婚政策。

明代律法规定下列情况,婚约可以有效解除。

1、自然因素:男女其中一方死亡或者长期下落不明,这就造成适婚一方无法正常完婚,法律同意可以正当解除婚约。

2、人为因素:订婚之后,无正当理由,三年未完婚者,并且其中一方有不满之意见,可以解除婚约。因为这样等于拖延另一方的青春。古人认为:“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到了适婚年龄,就应完婚并生儿育女,这样社会才能持续发展。

3、违法因素:一方犯罪,也可以解除婚约。因为婚嫁是“良家”结亲,一方有了劣迹,另一方不同意婚事也是应该的,符合教化思想。

4、违约因素:订婚之后(娶正妻),如果一方额外又娶正妻,另一方可以正当解除婚约。违约方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正妻之外,娶妾合法)。

五、离婚政策。根据《大明令.户令》中,对于离婚的法规,总结起来就是五个字,七去三不去。七去指的是“无子,淫乱,不事姑舅,多言,盗窃,善妒,恶疾”。

这些规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女方权利,但还更强调对女方的道德要求。

而三不去指的是:

第一不去是,女方如果娘家没人,不准和男方离婚。

第二不去是,女方为公婆守孝三年期内,不准和男方离婚。

第三不去是,如果男方婚前贫穷,婚后富贵,不准男方和女方离婚。

如果结婚都察院你仔细看《大明律》,就会发现明朝的婚姻法,主要保护的是在婚姻中无错方的利益。

六、其他情况。重点说一下婚外情和出轨。明朝时期的婚外情和出轨以刑事案件来处理,处罚很重。但当时嫖娼是合法行为,为当时的道德所容许。朝廷还设立教坊司来对妓院和进行监管和征税,甚至当时的很多妓院都是明朝时期的国有企业。

PS:朝廷的政策是罚奸不罚嫖,和现代社会正相反。

而且中国古代还有个特点就是中国古代社会是以儒家的礼法伦理为核心,法律条文为辅助的伦理社会,特别是明清时期。

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审理多采取父母官式的审判模式,也就是说县令有自由裁量权,判决不一定完全符合法律,只要该行为符合礼教,又未造成恶劣影响,就尽量不做处罚/涉事双方自己私人解决,官府不做干涉。

古人法定婚龄几何?

前几日有人大代表提议将法定结婚年龄提至18岁,网友们一下炸锅了,褒贬不一。18岁比现行的法定婚龄相比有所提前,法定婚龄即一个时代政府官方通过立法等形式公之于众的结婚年龄,它体现出一个时代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状况、人群普遍思想观念(如育儿观念和养老观念)等众多信息,通常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变化。

在中国古代,不同朝代,不同朝代的不同时期,政府公布的法定婚龄时常有所变化,并且有时候还常常有强制性,即达到婚龄上限可能会被强行婚配。古代社会的婚姻目的基本是“广家族,繁子孙,养父母,求内助,别男女,定人道”。对与人口关系密切的婚姻,官方常常也是高度关注,希望保持人口的增长和劳动力的增加,保持社会稳定。

Q版汉代婚服

先秦

早在周代,文献中就有记载法定结婚年龄,但是对于此年龄为上限还是下限有不同意见。《周礼·地官·媒氏》中记载:“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总体来看,当时人生活的环境不如现今医疗卫生状况条件和基本生存条件,男子三十和女子二十作为结婚的起始年龄肯定是不妥当的,将20岁和30岁理解为官方的结婚年龄上限更为合理。

春秋战国时期,所谓礼崩乐坏,百家争鸣,不同学派对这一问题也有不同看法,比如孔子提倡“男子二十而冠有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许嫁有适人之道,于此而往,则自婚矣。”可以看出孔子是比较认同男子与女子在各自举行完成人礼而为适婚年龄。由于频繁的战争消耗大量的精壮劳动力,一些国家开始采取强制措施要求提早婚配以增加人口。

秦汉

秦朝已有较为严格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从个人体格、外貌、户籍等多个方面的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当时在人口登记中,对于年龄的判断是依据身高,所以也使得结婚与身高有了联系。当然这种联系也只是一定程度上,根据文献记载来看,未达到身高的女子结婚并不一定会受到处罚。

汉代的法律中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汉初在收取赋税时,女子在十五至三十岁之间没有结婚的话,就要收取五倍的赋税,可见当时是鼓励早婚,以增加人口,弥补战乱之后造成的人口减少。

魏晋南北朝

动荡的政治局势和频繁的战争使得这一时期的人口普遍减少,不同政权争相鼓励早婚和生育的律令频频公布。同时当时婚姻极为注重门第,要求门当户对。这一时期的记载来看,官府允许女子结婚要在十三岁以上,低于十七岁为佳,二十岁以下未结婚的还会进行强制婚配。当时的人们生活尚且不能自足,又哪来的经济基础和良好的生存环境嫁娶和生子呢?国家人口的减少造成劳役、赋税不足,农业生产和出兵打仗都受到影响,统治者们自然按捺不住,要采取强制手段进行干预。

隋唐

唐代贞观年间的政令曾有男子二十、女子十五进行婚配的记载,到开元年间,有男子十五、女子十三允许婚配的记载。贞观年间的年龄是要求男女必须婚配,而开元年间只是一个允许的下限,根据相关数据统计和分析,女子婚嫁年龄主要还是在十五岁到二十岁之间,虽然与官方的政策有所偏差,但是可以看出官府的政令也是有一定导向性的。

宋朝的婚龄与唐朝基本相同,也大体是“男子十五,女子十三岁”。理学家们对于司马光将婚龄下限提高一岁的说法表示了认同,在理学渐渐流行之后,对于婚龄的提高也有些许影响。根据文献记载来看,实践中的宋代婚龄比之前也有所提高,几位皇后是十六岁、十七岁、十九岁完婚,比之前唐代如长孙皇后结婚的十三岁等记载略有提高。民间的的法律诉讼判决书中,对于民间婚龄的信息也有所保留,提及的个案中有女子十六岁结婚、十八岁结婚,男子二十岁娶妻。

元明清

元朝统治者的政策基本上是按照各民族自己的婚俗,如果是异族通婚,按照男子所在民族的习惯。

明朝的规定是“凡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婚娶。”设置的是男女婚配的年龄下限,并未指明到一定年龄不婚配会受到处罚或强行婚配。由于一些人认识到早婚的危害,所以民间出现了一些禁止早婚的思想。在四川发现的万历时期石刻上就有相关文字“广安石刻:命口口谕军民人等知悉,今后男婚,须齿十五六岁以上,方许迎娶。违者,父口口兄重责枷号地方不呈官者,一同枷责。万历九年十一月十日。分巡道刻石守御所。”“彭水石刻:都察院示谕军民人等知悉,今后男婚,须年十五六岁以上,方许迎娶。违者,父兄重责枷号,地方不呈官者,一同枷责。万历九年十二月初一日。”

摘自《Q版大明衣冠》

清代的《大清律》中虽然没有规定结婚年龄,但在《钦定大清通礼》规定,“男年十六以上,女年十四以上,身及主婚者,无期以上服,皆可行。”除了皇室有女子十二岁结婚的记载,其余阶层基本上是在十六岁左右。

纵观中国古代的“法定婚龄”,其中既有婚姻年龄的上限,也有提倡的适婚年龄(下限),与今天不同的是,此下限并不完全具有强制性,并且在不同时期有一定的弹性和变化。可以看到,当社会处于战争时期或刚结束战争建立新的政权,统治者往往会提倡早婚早育多育,增加赋税徭役的基础和生产发展的劳动力。在长期的小农经济的条件下,个体为了增加家庭或整个家族的财富生产,乐于较早的生子,那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结婚年龄不会太晚。

当再次讨论人大代表提议提前法定婚龄时,你是否会思索更多呢?

古代皇帝婚礼时怎么样的

清帝大婚过程之婚前礼 婚前礼分为纳采礼和大征礼 纳采礼 清代皇帝大婚,皇后的选择通过选秀女的形式,并没有像民间的订婚程序,皇家行纳采礼只是表明尊崇古礼。历代的纳采,男家都要向女家致以薄礼。从汉代开始,馈赠之物渐次增多,并且开始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光绪皇帝大婚的纳采礼物中主要有文马4匹(文马指披挂鞍辔的马匹,不披挂鞍辔的马匹称闲马)、鞍辔10副、甲胄10副、缎100匹、布200匹以及金银茶筒等等,这些礼物由内务府预先备办。清朝统治者热衷骑射与尚武,所以在纳采礼物中把马匹、鞍辔、甲胄列入其中,却没有中原地区婚礼用雁代表妇从夫、顺阴阳的仪物,这应是满汉民族的差异。纳采礼由此揭开了隆重的大婚序幕。 民间举行婚礼要选择黄道吉日,皇帝大婚事关国家盛典,更加重视吉期的选择。掌管天文历法的钦天监负责选定大婚各项礼仪举行的黄道吉日以至吉时,他们认为光绪十四年(1888年)十一月初二日午时(11点至下午1点)行纳采礼最吉,于是从那一天起,光绪帝大婚的序曲终于奏响了,整个紫禁城都忙碌起来。 首先要钦命使节代表皇帝行礼。午时之前,光绪皇帝钦命的正副使恭恭敬敬地来到太和殿前,听宣制官宣布皇帝命其“以礼纳采”的诏令,然后三跪九叩,接受由大学士所授的金节,再率仪仗队伍以及纳采礼物出东华门前往皇后府邸。 皇后家精心准备,跪迎来使,皇后之父聆听正使传制。纳采礼后,给皇后娘家的赐物可以留下,而给皇后的礼物却仍要带回宫中。 当天傍晚,皇后的娘家张灯结彩,举行盛大的纳采宴会,这并非皇后的父亲设宴款待来使,而是光绪皇帝特命内务府大臣侍卫八旗公侯以下、满汉二品以上的官员宴请皇后的父亲,同时还赏给皇后娘家女眷饽饽桌20张,酒筵桌20席,羊20只,酒20瓶。宴会结束,以皇后之父为首,众官员朝皇宫的方向行三跪九叩之礼,以谢皇帝赐食之恩。 大征礼 传统婚礼中称为“纳征礼”,也称“纳币”,表明男女双方的婚事已成,男方需给女方家里大量的财物作为经济上的补偿。而作为一国之主的皇帝,大征礼当然相当丰厚、贵重。 大征礼物比纳采礼物从数量到种类都多得多,不但有金银茶筒、银盆、绸缎、马匹等实物,而且还有巨额金银钱两。 经钦天监卜测,光绪十四年(1888年)十二月初四日行大征礼为吉。为把大征礼物送达皇后邸第,同样要由皇帝钦命正副使节,率领各相关的机构人员完成使命,其仪式与纳采礼的命使礼仪相同,只是使节的人选有变更而已。 内务府官员把大征礼物分为两类,一类是给皇后的礼物,盛在74座龙亭内陈放于丹陛上,另一类为赐物,盛在58座采亭内陈放于丹陛下。命使结束后,浩浩荡荡的人马在御仗引导下经东华门向皇后娘家进发。 到了皇后娘家,正使毕恭毕敬地把金节放在厅堂正中的节案上,大征礼的仪式与纳采礼相同。同样地,给皇后的礼物也要随妆奁带回宫中,而赐物则可以留下。 编辑本段婚成礼 婚成礼分为册立、奉迎、合卺、祭神 册立礼 皇帝亲临盛典 册立礼就是授予皇后象征其地位的金册与金宝的仪式。清代金册镌刻以满汉文,金宝亦为满汉篆字,形式与皇帝御宝相同。 光绪十五年(1889年)正月二十六日,皇帝先派遣官员告祭于天地、太庙、奉先殿,然后到慈宁宫向慈禧皇太后行礼,告知将要迎娶新娘。与此同时,太和殿前的典礼布置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光绪帝向慈禧太后行过礼后,亲临太和殿阅视金册金宝,命使节持金节奉迎皇后。使节接受金节后,光绪皇帝回到内廷乾清宫等候皇后的到来。 光绪帝亲临的盛典陈设自然相当隆重。 太和殿:殿内正中南向设节案,金册案西向,金宝案东向,殿前设皇帝的法驾卤簿,东西檐下设中和韶乐。丹墀中道左右陈列仗马。 太和门:设丹陛大乐于门内东西檐下,陈列步辇于太和门外,皇后凤舆于太和门阶下,皇后仪驾于太和门阶下直至午门外。 午门:陈列五辂于午门外,驯象于五辂之南。 一切人员准备就绪,只等光绪皇帝到来。 册立皇后 凤冠 正副使率领仪仗队伍出太和门,紧随使节之后的是盛放金册、金宝的龙亭。皇后的凤舆在16人抬护下,列在龙亭之后,一同出午门、大清门,前往皇后府邸。 内务府官员早在皇后府邸提前作好了准备,正使先向皇后之父宣读迎娶皇后的制文,然后把金册金宝放在册案宝案上,引礼女官引导新皇后到拜位前,由侍仪女官向皇后宣读册文宝文,皇后接过金册金宝。最后,皇后行三跪三拜礼毕,册立大礼即告完成。等钦天监官报告子时(二十七日凌晨)吉时一到,皇后身着龙凤同合袍,正式坐上凤舆向皇宫进发。 奉迎礼 册立礼结束后随即进行奉迎礼。銮仪卫校尉把凤舆抬进内堂正中。皇后入宫的凤舆与常人的喜轿不同,要提前在内部放置御笔“龙”字,光绪帝皇后凤舆中的“龙”字则为慈禧太后所写。皇后身着龙凤同合袍,头梳双髻,戴富贵绒花,福晋们用藏香熏一下凤舆和盖头,以便驱除邪气,然后请皇后手执苹果、金质双喜如意(寓意平安如意),搭上红盖头上轿。正使持节偕副使出,乘马先行。皇后之母率诸妇人送至凤舆前,皇后之父率子弟跪送于大门外。銮仪卫校尉抬起凤舆,提炉侍卫手持凤头提炉引导,太监左右扶舆,内大臣侍卫在后乘骑护从,向皇宫进发。由于是深夜,随行的人多手执宫灯,沿途也悬挂了大量的灯笼。 入关之初,清王朝对汉文化的各种理念还处于相当模糊的阶段,大婚当日皇后由哪个门进宫其实与皇后身份并无直接联系。顺治帝第一任皇后可能当时就住在东华门内,因而由协和门入宫。随着满族的汉化程度加深,按照封建礼法,迎娶皇后必须走皇宫正门,才足以表达其与皇帝同尊并重的地位,才符合“中”与“正”的观念。其进宫路线如下: 大清门中门—天安门外金 皇后化妆盒 水桥(正副使下马持节步行进入)—天安门中门—端门中门—午门中门(钟鼓齐鸣)—太和门中门—中左门—后左门—乾清门中门(正副使至此完成使命,与内大臣侍卫退下)—乾清宫阶下。皇后凤舆到乾清门时,光绪皇帝早已身着龙袍在乾清宫西暖阁等候,接着近支王公为光绪帝在乾清宫正殿结发,然后从后槅扇前往坤宁宫洞房等候。 寅时(凌晨3点至5点),皇后的凤舆迎到乾清宫阶下,在恭侍命妇的导迎下皇后走出凤舆。此时恭侍命妇接过皇后手中的苹果与金如意,同时又递给皇后一个宝瓶,宝瓶内装有珍珠、钱币等各种金银财宝。皇后怀抱宝瓶,进入乾清宫内,首先要跨过火盆,然后出乾清宫后槅扇门,改乘孔雀顶轿,由交泰殿前往皇后中宫坤宁宫东暖阁的洞房。在坤宁宫的门槛上还设有一个马鞍,马鞍下压着两个苹果,寓意平平安安,皇后要从上面跨过才能进入洞房。至此,奉迎皇后的礼节结束。 合卺、祭神 (估计属于私密,所以没有画面) 合卺礼在现代看来就是喝交杯酒,表示夫妻二人同饮共食,结为一体。“卺”原意为把瓠分成两个瓢,合卺即新婚夫妇各拿一瓢饮酒。这一程序是婚礼中最为关键的礼仪,是婚礼中的高潮。 进入洞房后,天已经快亮了。首先,皇帝皇后要坐在龙凤喜床上,面向正南方天喜方位,行坐帐礼,又称为坐床,其本意缘于让远路迎来的新娘歇息一下,后寓意为祈求多子。接着,皇帝揭去皇后的盖头,皇帝居左、皇后居右坐在龙凤喜床上,一起吃半生不熟的“子孙饽饽”(即饺子),以寓意多生子嗣,繁衍万代。然后皇后卸去龙凤同合袍,重新梳妆,改穿朝服——身着明黄色朝袍、石青色八团龙朝褂,颈戴朝珠、领约,用扁方梳扮旗人已婚女子的两把头发式。一切准备就绪,到了酉时(傍晚5-7点)皇后开始与皇帝面对面坐在坤宁宫龙凤喜床下的合卺桌前,行合卺礼。御茶膳房预备好合卺宴,美味佳肴都放在坤宁宫外屋檐下以黄幕布罩起,随吃随进。同时,由结发的侍卫夫妇在洞房外用满语唱《交祝歌》,表达各种吉祥美好的祝愿。当晚,帝后在龙凤喜床上吃长寿面,以求白头偕老,福寿绵长。 次日一早,福晋命妇等重新为皇后梳妆,准备祭神。此时皇后要穿上吉服——头戴凤钿,颈戴项圈、朝珠,身着明黄色龙袍、八团龙褂。皇后走出洞房,捧起一捆预先准备好的柴禾,交给结发萨满收存,以备祭祀时使用。皇后捧柴称为捧柴礼,象征妇道三日下厨房之意,又因“柴”与“财”谐音,亦寓意财源滚滚。此时在坤宁宫明殿早已摆好了两张大红双喜圆桌——天地神桌和喜神桌,其上摆神位、如意、苹果、金色香饼和香斗。天地桌向北,喜神桌向正南喜神方位,皇帝皇后依次到桌前上香,行三跪九叩礼,然后回洞房稍事休息,接着再向坤宁宫的西案、北案(常年供奉萨满教各神位)行三跪九叩礼,在灶君前上香行三叩礼。拜神完毕后,皇帝和皇后同在龙凤喜床上吃茶膳房预备的团圆膳,象征合和美满。 编辑本段婚后礼 婚后礼分为庙见、朝见、庆贺、颁诏、筵宴。 庙见 洞房各礼行过之后,皇后须与皇帝一起去皇家的宗庙祭祀,称“庙见”,以求得祖先神灵的接纳。皇帝皇后首先要到供奉列祖圣容(即画像)的寿皇殿(今景山公园北麓少年文化宫)祭拜上香,然后回到宫内,依次到供奉先皇、先后的各宫殿中上香行三跪九叩礼。 朝见 朝见礼是择吉日皇后到慈宁宫向皇太后所行之礼。民间婚礼之后,新妇于第二日拜见公婆(古称拜舅姑),为其点烟斟酒倒茶。而在皇家,只有老皇帝驾崩(乾隆帝除外),新皇帝才能即位,所以大婚皇后从来无“舅”可拜,而只能拜“姑”,即皇太后。 光绪皇帝大婚时,由钦天监占卜吉日,于光绪十五年(1889年)二月初二辰时(7至9点)举行朝见礼。皇后与妃嫔首先向慈禧太后递如意,取其最为吉祥之寓意,然后向皇太后捧觞献馔,以示侍奉唯谨。接着皇后向慈禧太后行三跪三叩礼,皇太后举酒举馔,皇后再行一跪一叩礼,然后即席举酒举馔。内监撤席,皇后再到拜位上行一跪一叩礼。礼毕,皇后回到坤宁宫。 庆贺 庆贺礼以宣读贺表为主要内容。皇帝大婚是国家的重大庆典,宫廷中的庆贺礼属于国礼,王公大臣都要叩拜在丹陛之下进献贺表。由钦天监官测出吉时,于光绪十五年(1889年)二月初四日辰时(7点至9点)行庆贺礼。 由于慈禧皇太后垂帘听政,光绪皇帝也只是儿臣,所以光绪帝必须首先率王公大臣到慈宁宫进表庆贺,然后才可以御临太和殿接受王公大臣之进表庆贺,此种情形较为特殊。皇位与皇权相分离的状况迫使光绪帝对慈禧太后所行之礼,超出了家礼的范围,而行以国礼、臣礼。 光绪皇帝率群臣诣慈宁宫行礼毕,御太和殿,王公百官上表庆贺,皇帝颁诏宣示天下。 颁诏 皇帝的大婚与臣民百姓最大的不同是在“家”礼外增加“国”礼。皇帝大婚是国家的盛典,必须从国家的高度来安排诸礼仪,其中最重要的体现在于婚成以后要向全国臣民发布诏书,以使天下皆知,这就是颁诏礼。外廷庆贺礼结束后,立即就开始进行颁诏礼。捧诏官将诏书放至天安门城楼的黄案上,然后宣诏官登上城楼,用满汉两种语言宣读诏书,文武百官于金水桥南排立,耆老领催等另站一队,面北行三跪九叩礼。宣读完毕,捧诏官将诏书置于一朵金色祥云内,用彩绳悬系,并衔于金凤口中,放下城楼。礼部司官跪接诏书,然后送至礼部衙署设香案供奉,刊印颁行天下。 筵宴 光绪皇帝的宴桌安排在太和殿内正中,皇后的父亲及王公的宴桌分设在皇帝宝座的东西两侧,殿门外西檐下是都察院官员之席,东檐下是理藩院官员之席,丹陛上是二品以上诸世爵暨侍卫等席,丹墀下左右排列三品以下文武百官席,外国来使席设于西面之末。筵宴的席次严格地依照等级制度安排。 皇后的父亲率其族属先至慈宁门,向慈禧太后行三跪九叩礼,然后到太和殿丹陛东西面立。光绪皇帝来到太和殿升座,午门钟鼓齐鸣,中和韶乐奏响《会平之章》,銮仪卫鸣鞭三响,皇后的父亲及其亲属行三跪九叩礼,丹陛大乐奏《调平之章》。礼毕,皇后的父亲率其族属顺次进入座席,大宴开始。 尚茶官先向光绪皇帝进奶茶,众人向皇帝行一叩头礼,然后皇帝令侍卫向与宴大臣分赐奶茶。茶宴结束后,再吃酒席,由进爵大臣先后为光绪帝、皇后的父亲、宗族以及参与宴会的大臣敬酒。 酒足饭饱,丹陛上进行以“武”著称的庆隆舞表演,演员身着兽皮头戴面具,追忆先民于白山黑水创业之艰难。与宴大臣则在大殿内跳起了文舞喜起舞,两两一对依次向皇帝进舞。最后表演蒙古乐曲、高丽筋斗、回子乐、粗缅甸乐等各项技艺。 舞乐结束,皇后的父亲率其族属一跪三叩谢恩,礼部堂官向皇帝奏告筵宴礼成。鸣鞭三响,皇帝回到内廷,大婚礼仪的帷幕终于落下。

结婚都要考虑哪些方面?

一、对方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

经济基础决定家庭和谐。大家都懂得贫贱夫妻百事哀,每天陷于柴米油盐之后才知道,很多矛盾都是因为没有钱而激化的。

二、爱情是要有的,但不能沉迷其中,爱不能一辈子保鲜,对方的品行很重要。

与一个人结婚,还要考察对方的品行,不要因为对方对你好,对方帅就将自己全无保留地交给对方。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情,对方品行不行,对你好只是表象,以后有的是苦头吃。

三、自己要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这一点非常重要。

你的经济能力决定你在家的家庭地位,以及在家的话语权。不要以为了带孩子就牺牲自己的事业,总有一天,对方会以这个借口来嫌弃你。

四、婚前,多去几次对方的家里,多多观察对方父母的性格、职业、说话方式、教育程度。

大家都明白,原生家庭这个词的火热,也都知道原生家庭对一个人成长的影响。拥有积极向上价值观的原生家庭对婚后的生活具有积极的意义。

五、三观相同的伴侣会让婚后的幸福感更强一些。

如果说你想去旅行,他认为在家看电视就可以看很多风景。你说去吃一个浪漫的西餐,他觉得你有钱没处花。这样的生活,估计过不了一年半载你就受不了。

六、除了欣赏对方的优点,也要接受对方的缺点。

婚姻的长久不是因为各自的优点多,而是因为双方能够相互包容,相互理解,相互忍耐。

七、婚后一两年后再生小孩。但是,女孩子最好还是要在30岁之前完成比较好。

八、对婚姻进行评估,这个评估包括很多方面,比如说双方面对问题的解决办法是否一致,比如当两人吵架时,双方会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处理,差别是不是很大,能不能理解对方的想法。

其次就是了解彼此对于家庭的看法,比如最简单的就是婚后要不要和父母住,要不要小孩,要孩子的话是什么时候要,家庭的财政大权由谁来掌握等等,在婚前做一个了解才能避免婚后出现大的矛盾。

第三点就是对于彼此的了解够不够,不仅是知道对方的优点,更重要的是知道对方的缺点,知道对方的软肋,能不能接受对方的缺点。

结婚察体都察什么

就是抽血检查,有问题他们会打电话给你的,没事就不会联系你了,登记结婚时那里有免费检查的哦,那是自愿的,不检查、也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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