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苗族结婚大全(贵州苗族结婚风俗有哪些)

时间:2022-10-22 阅读:15 评论:0 作者:悠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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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的节日、婚嫁、民居、饮食、起居、服饰习俗

苗族主要聚居于贵州省东南部、广西大苗山、海南岛及贵州、湖南、湖北、四川、云南、广西等省区的交界地带。 在中国古代典籍中贵州苗族结婚大全,早就有关于五千多年前苗族先民的记载,这就是从黄河流域直到长江中游以南被称为"南蛮"的氏族和部落。苗族在历史上多次迁徙,大致路线是由黄河流域至湘(湖南)、至黔(贵州)、至滇(云南)。

苗族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原先无民族文字,20世纪50年代后期创制了拉丁化拼音文字。现今大部分人通用汉文。

苗族过去信仰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祀奉祖先。"祭鼓节"是苗族民间最大的祭祀活动。一般是七年一小祭,十三年一大祭。于农历十月至十一月的乙亥日进行,届时要杀一头牯子牛,跳芦笙舞,祭视先人。食时邀亲朋共聚一堂,以求增进感情,家庭和睦。 苗族的音乐舞蹈历史悠久,群众喜爱的芦笙舞,技艺很高。苗族的挑花、刺绣、织锦、蜡染、首饰制作等工艺美术,瑰丽多彩,在国际上享有盛名。苗族节日较多,较隆重的节日有过"苗年"、"四月八"、"龙船"节等。

大部分地区的苗族一日三餐,均以大米为主食。油炸食品以油炸粑粑最为常见。如再加一些鲜肉和酸菜做馅,味道更为鲜美。

肉食多来自家畜、家禽饲养,四川、云南等地的苗族喜吃狗肉,有"苗族的狗,彝族的酒"之说。苗家的食用油除动物油外,多是茶油和菜油。

苗族十分注重礼仪。客人来访,必杀鸡宰鸭盛情款待,若是远道来的贵客,苗族人习惯先请客人饮牛角酒。吃鸡时,鸡头要敬给客人中的长者,鸡腿要赐给年纪最小的客人。有的地方还有分鸡心的习俗,即由家里年纪最大的主人用筷子把鸡心或鸭心拈给客人,但客人不能自己吃掉,必须把鸡心平分给在座的老人。如客人酒量小,不喜欢吃肥肉,可以说明情况,主人不勉强,但不吃饱喝足,则被视为看不起主人。 苗族讲究真情实意,非常热情,最忌浮华与虚伪。 主人路遇客人不抢走第一步,不走在前面;交谈中用敬语称呼;迎客要穿节日服装;对贵客要到寨外摆酒迎候;客人到家门,男主人要叫门,告知在家的女主人,女主人要唱歌开门迎客;在客人面前,女主人不登高上楼。 苗族禁忌

产忌:产妇生育,忌外人入室。不慎误入者,出门时须洗脚,并喝下一碗冷水,以防将产妇的奶水"踩干"。产妇忌吃老母黄牛肉、母猪肉、公鸡肉、小鱼、蔬菜、辣椒等。有些苗族地区,忌孕妇与孕妇会面,亦忌去别的产妇家,否则认为会延长产期。

农事禁忌贵州苗族结婚大全:苗族人每年第一次往田里送粪归来时忌见外人,若遇之,忌打招呼。栽秧时若见秧田有鱼时忌说鱼,否则鱼会吃秧根。有些村寨,收获小米时留下穗小的不收,若孩子问及,忌说"不要了",要说"它们未长大",否则以后小米因伤心而拒绝再长。在田中忌提及老鼠,惟恐其听到前来糟蹋庄稼,只能以"他们父子"来代称之。忌戊日,正月立春后,凡遇戊日忌动土挑水。

丧葬禁忌:有些苗族地区,忌男性死于白天,女性死于夜晚,认为时辰不对,死者须再要一异性死者相伴。故死时不适,丧家常请巫师念咒"改",同时做一手掌大小的木棺同葬,示已有伴。忌棺内放铁、铜等非银金属及棉花和涂有桐油之物,以为如是死者在回东方的路上买不了水喝,铁、铜还会折腾死才。在些苗族地区,村寨死人当天,可上劳动,但忌下田。是日,同村人忌挑柴回家,否则挑柴者会有灾难。停柩期间,家属忌吃蔬菜。入葬后1月内,家中任何东西不得出卖或借人。

生活习俗禁忌:有些苗族地区,忌随时洗刷饮甑、饭包、饭盆,只能在吃新米时洗,以示去旧米迎新米。随时洗刷会洗去家财,饭不够吃。在山上饮生水忌直接饮用,须先打草标,以示杀死病鬼。忌动他人放于路边的衣物,以免传染麻疯病。忌孩子在家中乱耍小弓箭,恐射中祖先。忌跨小孩头顶,否则孩子长不高。禁忌妇女与长辈同坐一条长凳。

客人不要称主人"苗子",他们喜自称"蒙";禁杀狗、打狗,不吃狗肉;不能坐苗家祖先神位的地方,火炕上三角架不能用脚踩;不许在家或夜间吹口哨;不能拍了灰吃火烤的糍耙;嬉闹时不许用带捆苗家人;遇门上悬挂草帽、树枝或婚丧祭日,不要进屋;路遇新婚夫妇,不要从中间穿过等。

在青年男女婚恋过程中也必不可少的食品是糯米饭。湖南城步的苗族把画有鸳鸯的糯米粑做为信物互相馈赠;举行婚礼时,新娘新郎要喝交杯酒,主婚人还要请新郎、新娘吃画有龙凤和奉娃娃图案的糯米粑。

苗族人结婚的风俗习惯?

苗族人的结婚的风俗习惯描述,我们结婚的时候风俗习惯还是很特殊的,他们一个人尤其是女孩子在家的时候,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计算自己的家庭,尤其是首饰

苗族婚俗的社会文化蕴意

苗族的婚姻比较自由,青年男女婚前都享有充分的社交自由,父母一般不干涉,每逢节庆、赶场的日子,他们便利用聚会的时机对唱情歌、谈情说爱、互诉衷情。这种婚前恋爱的方式在贵州黔东南称为“游方”。游方是黔东南一带苗族青年男女自由恋爱的一种传统习俗。游方的地点除在每个村寨所设的固定的“游方坡”外,还可选在离村寨较远的河岸、挢头、田间或花木丛生、风景宜人的山谷去进行游方活动。但都得按照苗家的规矩,青年男女游方的地点必须在公开的地方进行。如果在隐蔽的地方进行这一活动,一旦被人发现,就会认为是不正当的行为,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新婚当夜不同房

经过一段时间的游方后,如果双方情投意合,通常是互赠信物或立下山盟海誓,私下订婚。私下订婚的男女到了约定的婚期,男方就邀请几个伙伴到女方寨子“游方”,顺便将女子带回家中。按照习惯,新婚夫妇当夜不能同房,新娘要由男方的姑嫂陪伴过夜。第二天,男方托媒人携带礼物去女家提亲。如女方同意,便收下礼物,宴请媒人。随后,女方备一份与男方相等或稍多的礼物回赠男方。男方得知女方赞成这门亲事,便设宴招待前来祝贺的亲戚朋友。

新婚后不落夫家

过去,黔东南地区的苗族在新婚后有“不落夫家”的习俗。新娘结婚不久便回娘家居住。属于父母包办婚姻的新娘,在举行结婚仪式的当天或次日,即回娘家居住。住娘家的时间,未成年的早婚妇女一般是六七年,成年妇女一般为三四年。在此期间,仅仅在农忙和重大节日,或遇到夫家丧事时才可暂回夫家居住。

苗族婚礼 接伞、祭祖、吃合欢酒、挑喜水、捉喜鱼等仪式。送亲人群要在大门外唱“拦门酒”和“牛角酒”歌。

自由式婚姻新娘子在认亲后可回新郎家居住。古典式婚姻新娘子在婚礼结束后即回家居住,待到夫家有婚丧大事或农忙季节才到夫家小住几天,称“双边居住”。新娘第二次上夫家时,由兄弟、伯婶娘及嫂子等人抬糯米饭一挑,鱼数条,猪肉一腿陪同前往,夫家请众亲族来“吃客饭”,并逐户宴请客人。送客人时还要献飘带。新娘子住上十天半月后,夫家亦备同样的礼物送其回门,受同样礼同。数年后,新媳妇才到夫家正式落户。在未进行“模锅灶”仪式之前,新媳妇只能动一方家锅灶。苗族婚姻习俗地区差异较大,别具一格。天柱地区部分苗族出嫁之前夜有唱伴嫁歌习俗;榕江八开、丹寨排调一带部分苗族有以牛作为聘礼的;台江台农一带新郎在新娘子进家到婚礼结束这几天都不露面,白天照常上山干活,晚上到亲族家借宿。

苗族婚姻关系中,夫妻不睦,双方均可提出离婚。一般是先提出离婚者向对方赔礼赔钱。男方提出离婚,除不得索回定亲的“你姜”外,还必须付给女方一笔“陪礼一”。女方提出离婚,必须付给男方相当于定亲时“你姜”和婚礼费用的总值。此后,男婚女嫁,互不干涉。过去离婚都是经过寨老们调解无效后,将一竹片刻上花纹,从中划破给男女双方为证。现在,离婚大多经过政府和司法机关裁定。

苗族寡妇可再嫁,鳏夫可续弦。兄死弟未婚者,可以要求嫂子转房或实行“小叔填房”,有的地区还允许兄纳弟妇,但要双方同意,不是重婚。榕江一带在决定转房后,必须向女方舅舅送一定数量的钱或牛作聘礼。没有实行转房或填房的年轻未生子女的寡妇,一般多自行改嫁。改嫁时,新夫可以不开“你姜”。有子女而夫家又无人抚养的,一般多跟随母亲,男孩长大以后可回生父家继承产业,女孩也可以继父家出嫁。寡妇从亡夫家改嫁时,须在夜间从**出走,此后不再跨进原夫家门。年轻或中年丧偶的男子,不论有无子女均可续弦。有些地区习俗规定,妻子死后三年才能再娶,如不满三年再婚的,须给亡妻兄弟三十三元钱。

苗族婚礼苗族婚俗,一般在族内异姓通婚,不和其他民族通婚,男女青年在恋爱、婚姻问题上一般比较自由,但又多由父母包办。建国后,已发展为男女双方自由恋爱成婚为主。 婚姻一般有恋爱、提亲、定婚和举行婚礼等仪式。

苗族青年男女通常通过自己参加采花山、跳月等节日、喜 庆活动,在欢歌狂舞中寻找自己的心上人。当双方关系确定真 诚相爱后,请媒人向双方父母求亲,并协商定男方向女方送的 聘礼数目,并带酒肉给女方姑舅亲友吃,就算已定婚。依男方 情况,便择吉日举行婚礼。

结婚那天清早,新郎便由一个陪郎伴送,视路程远近,或骑马、或徒步到女方家娶亲,若路程较远的那则要提前三至五天去接亲,并要请人或由新郎家人翻山越岭邀朋约发前来参加婚庆。居住在巍山县境内的苗族,因人口少,联姻往往出县,因此举行婚礼的时间视女方家和亲戚远近而定,一般为三天, 即第一天为接新娘,第二天返回,第三天送客,当地人称为 “谢客人”。苗族人举行婚礼这天,也就是正喜日,全村寨的人沉浸在 一派欢乐的喜气中,男方家不仅要摆下酒席招待四方客人和全寨老少,还要请歌手们来演唱婚礼仪式歌和生产、生活、人情 世故等风俗歌,使婚礼在欢歌和祝福声中进行。晚上,全村寨 的男女老少和外来的宾客

都匀结婚有什么风俗

婚恋习俗 1.一夫一妻制。1949年以前,苗族除了个别原妻不生育而有一夫多妻外,其余都是实行一夫一妻制。苗族一般都不与他族通婚。同民族不同服饰的支系也少通婚或不通婚。苗族禁止家族内通婚。在黔东地区,甚至凡是拜为兄弟的被视为同宗人,其子女是兄弟姐妹关系,也不能通婚。近几十年懂得了姑舅结亲不科学,也改变了姨表、姑表结亲的旧习俗。� 2.自由恋爱。苗族越是聚居地区,越是婚姻自主,通过青年男女亲自参加“游方”社交活动来实现。即使有父母包办,只订婚而未结婚的,也可以自由参加正常的“游方”社交活动。黔东南男女青年的“游方”社交活动,一般在喜庆或者节日的白天进行。届时,男青年便到不同家族的村边固定的游方场上去吹口哨,作“哦嗬”声,唱歌邀请,姑娘们听了就知道小伙子们已到,就悄悄互相邀约来与小伙子们见面,互相介绍、谈心、交流见闻,以及互相对歌。这样反复多次,从中发现意中人,再进一步的单独谈心,建立感情。有的地方则是每天晚间进行。各村寨的小伙子吃完饭后,就三五成群地去不同家族的村寨“游方”。 黔西北一带的苗族社交叫做“玩花山”或者“跳月亮”、“吃平饭”。他们每逢节日(即农历正月初一至十五;五月初五等),各地的未婚男女青年便欢聚在几个村寨的一个山坡上,互相介绍、交谈、对歌等等,如一见钟情,便可倾吐爱慕之心。云南楚雄一带的苗族,在数十年前还有“姑娘房”的习俗,即由集体专设两座公房,以便未婚男女青年在劳动之余分房休息或住宿,男房的青年和女房和青年互相对歌,借机择偶。此外,在云南红河个别苗族地区还有“抢姑娘”的陋习,如果被抢去的姑娘不同意,可以回去;如果女方愿意,双方都回去告知父母,准备举行婚礼。居住在湘西一带包括黔东北、鄂西和战四川东南角的苗族青年男女也必须在“会姑娘”自由恋爱的基础上才能缔结婚约。广融水苗族自治县的男女青年则通过“坐妹”(即到女方家的火塘边谈心、对歌等)。经过多次“坐妹”,彼此感情融洽即可确立恋爱关系。� 3.订婚。苗族通过自由恋爱后,男方就可请媒人前往女方家正式求婚,一般媒人去的次数越来越好,俗称“亲以多求为贵”。如果女方家同意就可举行订婚礼。但具体仪式苗族各地互有差异。在湘西一带,如女家有心许配,必须经过家族喝了“放口酒”表示赞同之后,才能正式订婚。然后男家再择吉日向女家过礼,即送糯米粑、茶油和酒肉等。女家还要请家族人吃喝两天三晚。过礼后,男家又择地日娶亲。在川黔滇交界的苗族,男方请媒人到女家订亲,往往媒人会说某家想要你家姑娘去背水喝。如果女方同意,媒人就回来给男方家长传讯,并择定吉日,准备结婚。如果是父母包办婚姻,则由男方父母先杀一只羊送到女方家去,女方收一半,留一半由男方家带回,表示不增加男方家的负担,并表示愿意成亲。此后,男方家请媒人带一对鸡、一袋炒面和若干鸡蛋送到女家去,表明订婚心意,这就算完成了订婚手续;如果女方不同意,就杀一只羊送到男家去表示退礼。男女双方商定结婚日期之后,双方家长积极准备礼物、食物和物色陪郎及陪娘各两三人。 4.结婚。苗族婚礼一般都很隆重,届时男、女主家都宰猪杀羊招待乡亲和来宾。一般都包括送亲、迎亲等程序。但各地的婚礼仪式也是不一样的。 例如在川黔滇一带,苗族举行婚礼时,男家杀一头猪、一对鸡、酒数壶、鸡蛋若干和活牛一头,由新郎的陪郎送到女家去,以作接新娘的礼物。他们在女方家住一两天,女方家也杀一头猪来接待,并留一半给男方家以作回礼;同时,新娘和陪娘就跟着新郎和陪郎一道到男家来。途中,男方两男在前面开路,新娘和陪娘在后面,挑礼物的走在最后。当新娘走近新郎家时,由新郎的父母出来迎接新娘和陪娘。晚饭时,新娘和陪娘坐一桌,新郎和陪郎坐一桌,其余的人随便就坐。夜间,男女青年唱歌,吹芦笙、口琴等;老年人也参加唱歌,热闹非凡。 在湘西一带,当娶亲队伍来到门前时,女家首先关门,宾主同时放鞭炮,男家用一包钱从门缝送入门内,叫做送“开门礼”,女家才开门迎接。吃完早饭就发亲,由堂兄背新娘上轿,新娘除亲属陪同外,还有女友和儿女双全的“引亲娘”以及歌师等等。 新娘的女友们都身着盛装,只有当新娘踩篾筛进男方家门,才知道谁是新娘。进门后,不拜堂,一直走到火坑边坐下,由主婚人让新郎新娘共喝一杯酒,共吃一块肉,然后合用一盆药水洗脸以除邪气。主婚人唱完“合事歌”,晚饭后由双方的歌手对歌,连续三天,婚礼才算结束。� 5.回门。苗族婚姻都有回门的习俗,即新娘嫁到新郎家后都要回娘家。但何时回,回娘家居时间多长,及其仪式的繁简。都因地而异。有的地方必须是经回门后才能过性生活。如湘西在婚礼三天之内新郎新娘只能见面,不能同居,直到回门在娘家住一晚,第二天再回男家,这一天晚上才是亲郎新娘的成婚之夜。在川黔滇,则是新娘在夫家住一两个月后,新郎陪新娘回娘家住几天,之后,双双返回新郎家长住。黔东南地区送新娘回门是苗族婚礼最隆重的礼仪。 在当地盛行把女方接到男方家举行订婚仪式的习俗。当订婚后的第三天,女方家就派数名姑娘给新娘送衣服来,新郎家就积极送新娘回门用的两坛米酒、两只猪腿、一挑糯米饭、一挑糯米粑和两个有筛子那么大的大喜粑,还有鸡鸭等等。有的还要送一挑稻谷。届时,男方就按女方家长的要求邀请家族中的男女青年陪送新娘回门,新郎留在家中,不能参加陪送。 回新娘家的当晚,新娘的家长大摆宴席招待客人,并邀请本家族的青年男女来作陪,男子分桌就宴。席间,宾主的歌手们便开始对唱苗族古歌,互相盘问民族历史知识,边唱边向对方敬酒,这是互相学习和传授苗族历史文化知识的极好机会。次日早饭后,陪客者们便纷纷前来邀请客人到自己家中作客,使全村酒歌连绵,沉浸在一片欢乐的气氛之中。待客人们走遍每家每户,最后回到新娘家吃告别饭,准备回新郎家。这时,男子都要给新娘家送财礼,多少随意,主人则送上一块白布手绢和礼物。当客人离开时,全村男女都出出来送客。走出寨子时,新娘村上的姑娘们便围着小伙子们讨彩色花线。顿时,又响起宾主送别的阵阵飞歌,回门礼仪到此结束,新娘就留在娘家长住。 此后,过年过节或农忙时,新郎家就派人来接新娘,住几天后,又回娘家长住。这样反复多次,最后由新郎的母亲去接新娘回来,这才在夫家长住,并开始与夫同居。现在这一习俗已逐渐有所改变。� 6.入赘。苗族有入赘、从妻居的,但一般为数很少。一般都是因为有女无子,不得已而招郎进屋。入赘男子通常是兄弟多,家境贫寒或者无父母的独子。� 7.离婚。苗族民间过去离婚的极少,如果夫妻双方实在不和,可以自由提出离婚,但双方本人不出面,而由双方父母出面,请地方上的三老四少来进行调解;如仍不和,则由三老四少来协商赔礼问题,即由先提出离婚的付给对方一笔损失费用。如果双方都要求离婚,就彼此不赔,到此了结夫妻关系,各自回父母身边,再去参加“游方”社交活动,结交新的伴侣。有的离婚夫妻,将刻上花纹的竹筒从中破开,各持一半为凭。� 8.再婚。苗族中年丧偶者,不论男女都能再婚。 只是妇女改嫁,必须再夜间从小门走出。黔东南和湘西地区的苗族,如果哥哥去世,未婚或丧偶的弟弟有权优先要求嫂嫂“转房”(兄不与弟媳转房),成否由嫂子决定,任何人不得强迫。但在云南的马关、金平等地苗族,兄死寡嫂必须改嫁给弟弟(即叔嫂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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