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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18岁可以登记结婚了吗
请您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现在广西的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
广西的法定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广西未成年结婚,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另广西未成年结婚,广西实现的是和婚姻法的统一,并没有对本省辖区内的少数民族作例外规定。
法律依据广西未成年结婚: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2、广西民政厅门户网站
广西17岁男生迎娶13岁女生引发关注,他们的父母为何不把早婚当回事?
那是因为他们的观念非常的落后,重男轻女,家长觉得还是早结婚早点生孩子好,可以找一些抱孙子。还有可能他们的父母自己都是早婚早育,所以他们觉得早婚早育没有什么问题。
现在的法定结婚年龄是男的22岁,女的20周岁。之前网络上说这个男子18岁女子14岁,但实际的年龄是女子才13周岁,如果发生了关系,那就可能意味着是犯罪。而且家长把责任推给家里的老人,说是老人家进行操办的,他们不知道。一般早婚早恋这种现象更多的出现在农村地区。他们的文化程度比较低,很多孩子都早早的辍学。特别是很多女孩,家里的观念觉得女孩子读书,浪费时间也浪费钱。这就需要相关的部门进行宣导和教育解决这些问题,让孩子能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而且不止要解决家长的这些观念,包括这些村里面的干部的观念也要进行改正和学习。一般有早婚的事情发生,说明这个村里面应该有很多这种事件。还有很多落后山村非常的重男轻女,而且重男轻女到很多人无法想象的地步。
女子受教,也可以改变她的三代。这句话是丽江华坪女子高中校长叫高桂梅说的。在她的学校里面全是女子,这些孩子都是来自大山。如果她们没有接受教育,这些大山来的贫穷孩子,面对的将是辍学,然后被家人早早的嫁人。她们这一辈子的命运就和父母一样,永远不能够走出大山,不能为自己而活。贫穷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在人们心中那些落后愚昧的思想。这些落后的思想让人止步不前,害了孩子,让她们没有选择的机会。对于十四五岁的孩子还是懵懵懂懂的,她们并不明白生活是什么。她们没有接受教育,到时她们还是会让她们的孩子继续走这一条路。
广西未成年人婚姻财产纠纷,一般如何处理?
《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广西未成年结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广西未成年结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即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而我国的法定婚龄为男性二十二周岁,女性二十周岁。这也就是说,未成年人之间无法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即便办理广西未成年结婚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也是不受法律认可和保护的。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未成年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婚姻无效的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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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定结婚年龄
广西法定结婚年龄为男满22周岁广西未成年结婚,女满20周岁广西未成年结婚,这也是广西未成年结婚我国法律规定广西未成年结婚的法定结婚年龄。但为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民族自治区可以根据本民族实际情况,对法定婚龄作变通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没有做出例外规定。法律依据广西未成年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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