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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和女儿能结婚吗能生孩子吗
近日和女儿结婚生子,看到这样一个有趣的案例和女儿结婚生子:老张夫妇结婚多年和女儿结婚生子,未能生育,后抱养了一个女孩小丽作养女,并办理了相应的收养手续。夫妻二人含辛茹苦,将小丽抚养成人,并供其上了大学。但后来,老张之妻不幸患病去世,老张一人倍感寂寞。小丽大学毕业,参加了工作,感念于老张的抚育之恩,对老张百般体贴、照料。谁料想,小丽在照顾老张的过程中,竟然对老张产生了感情,非要嫁给老张。老张起初也认为不成体统,但小丽却不管不顾,振振有词,我们又不是亲生父女,不存在血缘关系,为什么不能结婚?架不住小丽的大胆进攻,老张最终答应了小丽的求爱。谁知二人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时,却遭到了工作人员的拒绝,理由是二人是父女关系,婚姻法规定直系亲属不得结婚。老张、小丽认为二人不具有血缘关系,有权结婚,就将民政部门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民政部门为他们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以老张与小丽是父女关系,不得结婚为由,驳回了小丽父女要求民政部门为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请求。
笔者认为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首先,老张与小丽系父女关系,二人无权结婚。婚姻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此条为禁止性条款,任何人不得违反。老张与小丽是父女关系,直系血亲,自然无权结婚。老张父女主张其系养父女关系,不受此条限制之说法不能成立。在我国,家庭成员的亲属关系存在自然血亲及拟制血亲之说。所谓自然血亲即家庭成员之间存在天然的血缘关系,而形成的亲属关系。而拟制血亲则是指双方本不存在血缘关系或不存在直接的血缘关系,但由于法律规定使得成员之间具备亲属关系。比如收养关系,在收养之前,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本不存在血缘关系,也不存在亲属关系,但收养行为完成之后,二者之间虽无血缘关系,但产生了法律规定的父母子女关系,二者也就产生了父母子女之间法定的权利义务,如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成年子女在父母年老,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时,有赡养的义务等。本案中,老张与小丽本无血缘关系,但老张收养了小丽之后,二者产生了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同样产生法律上的父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其中也包括婚姻法规定的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得结婚,此规定为一般性规定,即只要是直系血亲,均不得结婚,并没有将拟制关系的直系血亲排除在外。老张和小丽是直系血亲,婚姻法明确禁止直系血亲结婚,老张与小丽父女自然不能结婚。
也有读者提出了疑问,婚姻法规定禁止近亲结婚是基于优生优育的角度考虑的,本案中老张与小丽尽管是父女关系,但二人不存在血缘关系,他们不是近亲,有权结婚。我认为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
婚姻法之所以规定禁止近亲结婚,有两个目的。其一是为了优生优育的需要。夫妻结合,缔结婚姻有两个目的,其一是夫妻人共同生活,互相照料,共同走完漫漫人生路和女儿结婚生子;还有一个目的就是生儿育女,培养下一代。生育儿女不仅仅是他们自己的事,还是社会的事情,生育一个健康、可爱、聪明的宝宝,是所有人的共同愿望。但近亲属之间存在血缘关系,基因排序相似,他们的结合,生育智障子女的比例要远远高于非近亲结婚的夫妻。生育了智障及残疾子女,不仅仅给他们夫妻带来一生的负担,对孩子,对社会也极为也不利,还会对社会造成沉重的负担,将来子女的教育、就业、婚姻、社会保障等方方面面都会碰到许多麻烦,给社会造成沉重的负担,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基于此点,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近亲结婚,它对于提高中华民族人口素质,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近亲结婚,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从社会伦理道德及公序良俗考虑。从古至今,直系亲属均不得结婚,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即便是在原始社会时期,社会处于野蛮、愚?状态,婚姻关系更是混乱,实行的是群婚制,部落成员之间可以随便性交,很多孩子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但就是在那样野蛮、愚?的情况下,仍然有一个基本规则不能改变,即直系血亲不能结婚,也不能性交,如果有之则会受到严厉的处罚。中国是个有着5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在古代同样存在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之分,自然血亲自不必说,拟制血亲则是指过继,只要过继行为完成,双方就形成了父母子女的血亲关系,与自然血亲一样,受当时的社会伦理道德规范的制约。5千年以来,直系血亲(包括自然血亲和直有血缘关系的血亲)之间性交、通婚,视为乱伦,为大逆不道的事情,为社会道德舆论不容,也为法律所禁止,如果出现了乱伦之事,必然要受到严历的处罚。
爸爸和女儿能不能在一起 生孩子?
爸爸和女儿从生理上来讲,只要双方身体正常行男女之事是可以生下孩子的!只是普通人的观念难以接受。中国法律不允许你们结婚。也就是说你拿不到结婚证,社会不认可,属于非婚生子。生下来面临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这么说你可明白?特立独行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美男子与女儿结婚生子为何又枪杀妻儿后自杀?
近日和女儿结婚生子,43岁和女儿结婚生子的美国男子史蒂文·普雷德(Steven Pladl)在杀害了自己与20岁的亲生女儿卡蒂·普雷德(Katie Pladl)生育的儿子班尼特(Bennett)之后,又接连杀害了卡蒂及其养父,最后他也选择了自杀,而这一切命案的发生只因为已经和他结婚的卡蒂要选择离开他。
故事得从史蒂文和妻子阿莉莎(Alyssa)说起。他们育有3个女儿,不同于两个从小养在身边的小女儿,他们的大女儿卡蒂1998年尚在襁褓时就被史蒂文和阿莉莎夫妇送给他人抚养。直到2016年,18岁的卡蒂在网上联系上了史蒂文,他们一家才团聚。
面对久别重逢对的女儿,阿莉莎夫妇以最大的热情迎接她回家,但是之后的事态却走向了越来越诡异的方向!
史蒂文和女儿日渐亲密,却和妻子阿莉莎日渐疏离。有一天,阿莉莎发现丈夫长时间呆在卡蒂的房间里,于是她委婉地提出这样不合适,没想到却引来丈夫的大喊大叫和狂摔东西。感情破裂的阿莉莎和史蒂文最终选择离婚。而后,恢复单身的史蒂文和亲生女儿卡蒂正式开启了恋爱同居生活。
离婚后,阿加莎理所当然地和史蒂文分开居住,但是机缘巧合之下,她发现了前夫和女儿卡蒂有乱伦行为。
阿加莎知道仅凭自己的一己之力无法把他们两人分开,于是在2017年3月的时候,她报了警。“我想让史蒂文为他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他越界了,他让一切变得难以挽回!进监狱是对他的惩罚!”阿加莎不忿道。
但是警察并没有马上行动,史蒂文和卡蒂继续着他们的同居生活,并且在7月的时候,他们还举行了简单的湖边结婚仪式。史蒂文的母亲,也就是卡蒂的奶奶,还有卡蒂的养父母,都参加了婚礼并且一起合了照。
婚礼后不久,史蒂文和卡蒂的儿子班尼特就出生了。他们夫妻俩开始在Instagram上大肆晒娃,似乎从举办婚礼的那刻起,他们就不再惧怕世俗的目光。
2018年1月是这场乱伦之恋的转折点,警察以乱伦、通奸、未成年人犯法等罪名将史蒂文和卡蒂逮捕。而后他们两个相继被保释出来,条件是他们两个不能再联系。卡蒂还被要求住回养父母的家里,而他们的儿子班尼特则住在了史蒂文母亲的家里,由她代为照管。
4月11日,史蒂文将儿子班尼特从母亲那里接回了自己家里。那是史蒂文的母亲最后一次见到自己的儿子和孙子,因为史蒂文回到家之后就杀死了仅仅7个月大的儿子,随后他将儿子的尸体遗留在家里,独自驾车前往卡蒂养父母的家里,在那里他枪杀了卡蒂和她的养父。最后他将枪口对准了自己,结束了这混乱的一切。
史蒂文在自杀之前曾打电话给母亲坦白自己的罪行,并且让母亲报警,她母亲在报警电话中泣不成声:“他说卡蒂在电话上要跟他分手!他杀了自己的儿子,把他的尸体留在家里,现在家里没有人,他让我报警,让警察过去处理就好了,自己不要过去,钥匙在门垫下面!”
这场乱伦之恋以这样悲惨的方式结尾,是谁也没想到的。史蒂文是如此地迷恋卡蒂,以致于当他明白这世间容不下他们的爱恋时,竟发狂地选择和妻儿在地下团聚。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这样的故事注定要悲剧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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