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部队文职恋爱结婚,以及部队文职人员,结婚是军婚吗?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与军官恋爱有何要求
现役军人的婚姻和普通婚姻是有区别的,现役军人的婚姻称为军婚,我国法律、军队对现役军人的恋爱、结婚、离婚都有一些特殊的规定。
现役军人是指具有中华人民解放军军籍的干部和战士,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干部和士兵,包括军队中的文职人员。退伍、复员、转业和在部队中不具有军籍,从事后勤管理、生产经营的人员,均不属于现役军人。
一、现役军人恋爱、结婚的特殊规定
1、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
2、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
3、孤儿、伤残人员和个别年龄超过三十周岁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士官,要求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应当从严掌握,由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
4、在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划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部队服役的个别中级以上士官,本人提出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必须符合当地民族政策,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协商同意,经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签订转业军人就地安置协议书的,方可允许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
5、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公民结婚,原则上也不得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居民结婚。现役军人不得与虽具有中国国籍但居住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从事或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社会主义建设活动的人员结婚;原则上也不得与此类人员的直系亲属结婚,但现役军人恋爱对象本现实表现良好、政治上确无问题的可酌情允许结婚。
6、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7、军队管理的离退休干部、从事机密工作的军队职工的结婚问题,按照对现役军人的规定执行。
8、鼓励晚婚晚育,男军人二十五周岁、女军人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双方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各另增加晚婚假7天。在奖励假期间,工资照发。
9、结婚登记的特殊程序: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负责审批。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二、现役军人离婚的特殊规定
(一)夫妻双方都是现役军人
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配偶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地方人员
申请离婚者须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同意,并出具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
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干部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
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解读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得经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现役军人的配偶,就是指非军人一方。该条是对非军人一方对军人提出离婚请求权的限制,也是我国婚姻法对军人婚姻进行保护的一项特别规定,目的就是保护军婚。军人的重大过错包括: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离婚时财产性质认定及分割特殊规定
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因为这类费用属于个人专属性,与人身紧密相关。
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3、军人所获住房补贴指军队以货币形式给予军职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
部队男女关系规定
现役军人在处理婚姻关系上,应当模范遵守,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男军人二十五周岁、女军人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现役军人应当慎重地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现役军人的配偶,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舰艇、空勤人员和从事机密工作人员的配偶,还应当无复杂的社会关系。
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公民结婚,原则上也不得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居民结婚。
现役军人不得与虽具有中国国籍但居住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从事或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社会主义建设活动的人员结婚:原则上也不得与此类人员的直系亲属结婚,但现役军人恋爱对象本现实表现良好、政治上确无问题的可酌情允许结婚。
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
法律依据:
《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军队人员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不得申请结婚,军队院校生长学员本科、专科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申请结婚。
部队女文职会嫁给谁
大部分都会嫁给军人。
在部队里无论是女军官还是女文职部队文职恋爱结婚,从个人学历到家庭条件,应当都是比较好部队文职恋爱结婚的存在。在找对象这件事上存在比较难部队文职恋爱结婚的问题。由于女兵数量非常少,成为军营中部队文职恋爱结婚的香饽饽。也许是职业相同,可以更深刻地理解对方,也许是战友情谊的升华。总之,女兵大多都嫁给部队文职恋爱结婚了军人成为“双军家庭。
军队文职人员,是指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文职人员在军队和社会生活中,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作为军人,登记结婚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军人结婚注意事项是指部队文职恋爱结婚的中国的军队的军人结婚的时候需要注意的问题。军人是维护国家安定团结的有力力量部队文职恋爱结婚,同时军人更是保卫国家的有力力量部队文职恋爱结婚,军人有一个温馨的家庭就可以将更多的心思花费在保卫国家上面,从而让国家发展更迅猛。
军人结婚可以说是国家非常重视的,国家要保证每一个现役军人的婚姻都是符合国家政治的,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军人的政治面貌一直是良好的。军人结婚的手续可以说是要比普通人多一些的,但是军队的办事效率快,并不会太影响军人的结婚速度。下面就来说一说军人结婚注意事项都是哪些。
一、军人结婚的特殊规定
军人要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者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经过审查同意之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选择军队驻地所在地或者户口所在地,又或者是结婚对象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还有,军人结婚自然是可以穿军装的,无论是结婚证证件照片还是婚纱照都是可以的,想必这个答案大家在搜索百度图片的时候都是可以了解到的。
二、军人结婚注意事项
要知道军人是一个特殊的职业,因此婚姻自由的权利有些许的不同之处。军队总政治部在2001年11月份的时候有颁布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军人晚婚年龄、配偶条件等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的规定。1,现役军人在处理婚姻关系上要严格的遵守婚姻法,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2,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男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鼓励措施是双方晚婚的,可以享受正常三天婚假以外的七天婚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3,军官文职干部恋爱要进行打报告审查;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是政治可靠的、思想进步的、品德端正的中国公民。 以上的军人结婚注意事项也是一部分而已,大家具体的可以咨询自己的部队单位,根据部队单位的要求来进行结婚登记的申请等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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