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州区结婚(播州区婚闹)

时间:2023-01-02 阅读:9 评论:0 作者:悠悠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播州区结婚,以及播州区婚闹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为何说结婚习俗不是恶意“婚闹”挡箭牌?

近日,媒体连续曝光了几起婚礼现场的视频,引发广泛关注。

一则是发生在江苏盐城的“公公亲吻儿媳妇”事件,尽管视频当事人授权律师发出声明,称“视频中的卞先生是在特定的场所、特定的氛围,按照江苏盐城地方传统的‘闹新娘子’习俗,做出假亲吻儿媳的‘表演’动作”,但铺天盖地的质疑并未褪去。

另据看看新闻报道,近日一则婚恋现场视频传出,一男子强掐新娘脖子对老人行跪拜礼,结果被新娘反手一巴掌,场面尴尬无比。可能跪拜磕头礼是当地一种结婚习俗,但强扭的瓜不甜,用近乎暴力的手段逼其就范,就是对新娘人格的极不尊重。

毫无道德边界的“婚闹”让婚礼变了味

结婚乃人生大事,为增添喜庆,在婚礼上适当有度地闹一闹,本也无妨。有学者考证,早在汉朝就出现了婚闹,“为之宾客者,往往饮酒欢笑,言行无忌,如近世闹新房之所为者,汉时即已有之。”

但是,“婚闹”不能变成“胡闹”。此次发生在盐城的这起“婚闹”事件,不仅宾客没有愉悦的观感,新郎新娘恐怕也丝毫没有被祝福的感觉。

结婚是两个人乃至两个家庭结合,是原本没有关系的男女从此拥有相互扶持、彼此信任的勇气后的相依相守,婚礼现场应有的欢乐氛围,决不能变成为了哗众取宠而毫无道德边界的瞎胡闹、乱折腾。

这次江苏盐城的婚闹事件,律师和当事人还将“锅”甩给传统习俗。就当亲吻是假的,就算当地真有这种习俗,但这份习俗在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向前推进,城乡融合愈发紧密的今天,它也只能被归为糟粕,而决非优良的文化传统,大可不必加以沿袭传承。

社会在发展进步,传统习俗也要与时代潮流合拍,更不能成为一种停滞不前背离现代文明的亚文化。

事实上,如今过年过节期间,不少繁华地段和大城市放鞭炮被逐渐禁止,取而代之的是小范围的“舞龙舞狮”,元宵节“放烟花”也逐渐被“猜字谜”、作诗写对联等有益社会环境和个人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取代。这些都充分说明,习俗是可以变化和进步的。

也许有人认为,这两次事件并没有引发什么纷争,不必小题大做,但它们对于新娘心理上的伤害却是毋容置疑的。

“婚闹”也会构成严重的违法犯罪事件

事实上,因“婚闹”导致人格受辱、人身伤害的事件也不鲜见。事实证明,有的“婚闹”是给结婚添乱,闹婚者轻则借此机会捉弄新人娱乐一番,严重的甚至闹出伤人害己的事情来。

近日贵州法院就判决了这样一起因“婚闹”引起的致人伤害赔偿案。2016年12月26日是家住播州区后坝的青年夏某的大喜之日,夏某的好友周某、刘某、朱某一同帮夏某接亲。途中,为增添喜庆气氛,周某等三人决定“整整新郎官”。

于是,在前往迎接新娘的途中,刘某找来封口胶带,周某则抱住夏某,朱某把夏某的手脚绑住。夏某瞬间失去平衡栽倒在地,后因面部骨折落下十级伤残。结婚之喜立即转化为伤害之悲,夏某向三位朋友索赔未果后,将他们告上法庭,最后三人承担了10万余元的民事赔偿。

实践当中,婚闹过程中还容易出现超越法律底线,构成侮辱、猥亵,甚至过失致人死亡等严重的违法犯罪事件,如此,就得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了。

常见的如闹洞房时对伴娘“上下其手、摸胸、扯衣”就涉嫌猥亵妇女犯罪。2013年山东泰安就发生了一起猥亵伴娘案,16岁的花季少女应朋友之约充当伴娘,在婚礼上被七八名男子以“闹伴娘”为名扒光衣裤进行猥亵,后涉案人员分别被泰山区法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刑。

去年6月,西安也发生了一起“伴娘被袭胸猥亵”事件,视频显示,车内两名男子分坐在伴娘身边,对其袭胸脱衣,伴娘喊叫撕咬均不能阻止两名男子,两名男子还将伴娘裙子掀开,称要脱掉其内衣。后涉事的胡某某和陈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此前,河南济源发生过伴娘刘某因胸腹部被强行“画老鳖”,愤然诉至法院的案件,最终法院以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被告人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山西清徐县的新郎李某某在新婚大喜之日被众人“抽打”背部、后脑勺,三天后,李因支气管断裂及并发症身亡。这就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了。

这些活生生的案例警醒那些闹婚者,婚礼不是法外之地,习俗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否则,受到法律制裁可就悔之晚矣。

山东现玩命式婚闹新郎被逼趴车头,各地还有哪些恶俗的婚闹?

国庆期间是我们祖国同庆的日子,也是很多新人结婚的好日子,不过在这喜庆的日子就出现了一个不好的事情。大家都知道,结婚的时候有闹洞房一说,最近山东一件玩命式婚闹被很多网友议论,也让很多人引起了警示,最终以罚款扣分的方式告诫广大民众,婚闹不能儿戏。

随着个互联网网络的普及,很多地方各种各样的婚闹场景都在网上传播,这几年也出现了都很多婚闹的场景。之前广安市一对年轻夫妇的结婚现场,就出现过一场别具一格的婚闹形式。参加婚礼的亲戚朋友为活跃现场气氛,制作了一套“扒灰”礼服,给新娘的公公戴上并一起上街游行,采用了民间习俗“扒灰佬”的形式迎亲。这个婚闹还不算过分只是比较新颖搞笑,全程新郎新娘都比较体面。

2016年,家住播州区后坝的青年夏某迎来大喜之日,与夏某从小玩到大的好友周某、刘某、朱某,一同前往帮夏某接亲。由于当地有着广泛的婚闹习俗,在在前往迎接新娘的途中,当婚车行至播南大道袁家坡路段时,刘某找来封口胶带,周某则一把将夏某抱住,朱某则把夏某的手脚绑了起来。最后致新郎10级伤残,发小们还不愿意负责,双方的朋友关系彻底破裂,甚至还闹上了法庭。

“娶媳盖房,乡党帮忙”是许多农村的乡风民俗。结婚也是一人一生中最欢乐的日子,谁都希望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能够光鲜亮丽。婚闹其实是一个落后的陋习,我们在开心玩闹的前提下也要注意他人感受。

闹婚礼致新郎十级伤残要赔偿9万余元吗?

遵义市播州区的一位新郎官怎么也没想到播州区结婚,自己竟然在婚礼的当天栽播州区结婚了个“大跟头”播州区结婚,并导致十级伤残。造成这一恶果的,正是当天闹婚礼的3名发小。

日前,经遵义市播州区法院调解,新郎的3名发小共计向播州区结婚他赔偿9万余元。

2016年12月26日,家住播州区后坝的青年夏某迎来大喜之日,与夏某从小玩到大的好友周某、刘某、朱某,一同前往帮夏某接亲。

途中,为增添喜庆气氛,周某3名好友决定“整整新郎官”。在前往迎接新娘的途中,当婚车行至播南大道袁家坡路段时,刘某找来封口胶带,周某则一把将夏某抱住,朱某则把夏某的手脚绑了起来。

谁也没有想到的是,手脚被缚失去平衡的夏某,一下子摔倒在地上,未入洞房却先入了病房。经过前后1月左右的治疗,夏某才得以出院,但因面部骨折落下残疾,评定为十级伤残。

事后,因夏某的3位发小谁也不肯主动承担责任,导致朋友关系破裂。今年1月31日,经索赔未果后,夏某将3位好友告上法庭,提起共计12万余元的赔偿。播州区法院第一法庭法官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双方一致认定,赔偿总金额为10万元。其中,原告方夏某承担15%的责任,被告刘某承担15%的责任,被告朱某和周某,各自承担35%的责任。

据悉,结婚当天恶搞新郎,这一习俗在遵义由来已久。甚至有一种观点认为搞得越恶,今后夫妻感情越好。2009年,遵义市湄潭县一男子曾某,在结婚当天遭朋友恶搞,并被大火烧伤,险些丢命。这一事件发生后,恶搞新郎的习俗,曾一度收敛。

婚礼变葬礼,中国式劝酒何时是个头

中国人的婚姻传统就是要张灯结彩、载歌载舞,热闹是不可或缺的。新人的亲戚朋友本是为了增加气氛做的一些“小游戏”,为何新人谈之色变?起因就是低俗的婚闹!说起婚闹,很多人都会义愤填膺,甚至嗤之以鼻。“闹”不是不可以,本来是无伤大雅又能提高现场气氛的事情,但是失去了底线,也就随之变了味。

下面给大家盘点一些低俗甚至可以说是恶劣的婚闹事件!

2017年11月18日,一段“暴力接亲”的视频在网上疯传。视频中,新郎的接亲兄弟为打开新娘家的大门抡起大铁锤,将大门砸开,门后堵门的伴娘及摄影人员,脸部均被严重划伤。

2017年10月28日。唐山南区婚礼现场,新郎迎娶新娘时,新郎的7、8个朋友为了制造所谓的现场气氛,手持灭火器同时喷向新郎,导致新郎现场窒息昏厥。新郎的诊断结果为:肺部吸入大量颗粒物,导致急性损伤从而窒息。这根火灾事故现场中吸入大量烟尘导致窒息的道理是一样的。

图片中新郎倒在地上不省人事,其亲属在一旁扶着他情绪激动……还好最后新郎苏醒,要么真就婚礼变葬礼了。

2016年12月26日,贵州省播州区的夏某举办婚礼。途中,为增添现场气氛,夏某的好友周某、刘某、朱某,决定“整整新郎官”。于是,在接新娘的途中,刘某找来封口胶带,周某则一把将夏某抱住,朱某则把夏某的手脚绑了起来。手脚被缚失去平衡的夏某,一下子摔倒在地,导致面部骨折落下残疾,经有关部门评定,为十级伤残。

事后夏某将3位好友告上法庭,提起共计12万余元的赔偿。夏某的3位好友,谁也不肯承担责任,最后法院强制判决赔偿总金额为107200元,其中,原告方夏某承担15%的责任,被告刘某承担15%的责任,被告朱某和周某,各自承担35%的责任。

2013年9月26日泰安16岁伴娘遭婚闹被扒光衣服,抚摸猥亵。当天婚礼现场一群男青年把她带到新郎婚房隔壁的一个卧室,并锁上房门。之后被推倒在床上,随后有人冲上来抚摸猥亵,其间有人在扒她的裤子,女孩不停地反抗。女孩拼命挣扎后,对方稍微收敛了一些。但紧接着她再次被人拉了过去推倒在床上,身上的衣服随后被扒光。期间还有男青年在喊着不堪入耳的侮辱性语言。“十多个男的都往我身上压过来,我根本无力反抗,他们在我身上到处乱摸。”

事后女孩家属报警。泰山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在“泰安伴娘”事件中,逮捕7名因为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的男子。该案经陆续公诉,7名涉案人员受到法律的严惩,均以强制猥亵妇女罪获刑,被判处一到三年不等的刑期。

22岁伴娘遭婚闹被推下4楼当场死亡,男子结婚被朋友绑炮仗炸伤等事件网上更是一搜一大把。婚礼本事喜庆之事,热闹也是无可厚非。但有些过分之人想的过分之事,就显得比较龌龊了。所以请各位新人的亲戚朋友手下留情,不要让本来喜庆的事情,变成悲伤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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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新郎被"整"成10级伤残是什么情况?

结婚本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开心的时刻,可是遵义市播州区的夏先生却没想到,自己大婚之日,因为几个好友恶搞,竟然导致他面部受伤落下残疾。近日,播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为闹婚致新郎受伤,朋友之间反目成仇对簿公堂的民事纠纷。法庭经审理后,按照原、被告双方过错程度确定了赔偿比例和份额。

结婚当天新郎被“闹”伤

据知情者透露,原告夏先生家住播州区白龙社区,3名被告周某、刘某和朱某均系他从小玩到大的朋友。2016年12月25日,是他结婚的大喜日子。亲戚好友闻讯都前来庆祝,接亲回来途中,夏先生的3位朋友刘某、朱某和周某就商量着准备好好捉弄新郎一番。

在婚车行驶至播南大道袁家坡路段,刘某、朱某、周某等人将新郎控制在最后一辆车内,并找来封口胶带,将其手脚捆绑上,夏先生当然不肯就范,拼命挣扎。在这一过程中,意外发生了:由于失去平衡,导致夏先生脸部朝下重重地摔倒马路上,当场血流满面。见到这一幕,朱某等人才停止捉弄。

“此时,我虽然感到脸部剧烈疼痛,但还是打算强撑着把婚礼参加完。”据夏先生说,到家以后,他赶紧到卫生间清洗身体,但从卫生间出来,面部肿得像“猪头”一样,鲜血仍不时从口中冒出,其惨状连亲属们都不忍目睹,根本就无法出席随后举行的婚宴。

最终,婚礼仪式因为这个意外的小插曲弄得不欢而散。夏先生被送到医院治疗。

2017年3月,经遵义医学院附院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司法鉴定鉴定,夏先生的伤情诊断为下颌面部多发骨折,评定为十级伤残。

昔日朋友因此反目成仇

夏先生认为自己受伤是朱某等三人的行为导致,他们应对自己因伤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出院后,夏先生多次找被告方进行协商均未达成有效协议,由于3名闹婚者各执一词,昔日亲密无间的朋友之间也因此事而反目成仇。

今年1月下旬,夏先生一纸诉状起诉至法院,要求3名被告赔偿自己医疗费、住院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27500元。

“这场闹剧,不仅让自己的身体受到了严重的损伤,同时心灵也遭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庭上,夏先生表示,一生中最难忘的结婚仪式,留给自己的不是美好的回忆,而是不堪回首的痛苦,这是再多的金钱也无法弥补的。

在法庭审理期间,3名被告人表示,闹婚是当地风俗,无外乎是给喜庆的日子增加点欢乐,他们只是想和新郎开下玩笑,并无恶意,导致新郎受伤纯属一场意外。

法庭认为,在这起事故中,被告方对损害结果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经调解,原告的具体损失最终确认为107200元。按照原、被告双方过错程度确定赔偿比例和份额,法庭做出裁决,即原告承担15%的责任,3名被告人刘某、朱某和周某依据各自情节,分别承担15%、35%、35%的赔偿责任。

播州区民政局?

可以播州区结婚播州区结婚,按照规定领取结婚证可以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播州区结婚,也可以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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