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苗族结婚花灯(文山苗族结婚花灯多少钱)

时间:2022-12-18 阅读:10 评论:0 作者:悠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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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结婚有哪些婚礼习俗

对于苗族,我们很多人都不陌生,在很多武侠小说里面都出现过,但是又很陌生,因为苗族大多生活在深山之中,但是武侠小说里面苗族姑娘勤劳、热情好客的特点让很多人都想娶一个苗族的姑娘为妻,当然要娶苗族姑娘肯定要先了解她们的婚礼习俗,下面我们来看看苗族的婚礼习俗:

古代的苗族多是男女双方通过唱歌建立感情,结为良缘,不须经过父母同意。结婚也是男女双方自主完成,双方家长只临时加赞助或事后认定,可谓自由自主。如约定地点,于五月端午节由男女将女方接到家中成亲。结婚生子以后,夫妻关系才算完全确立,始由丈夫陪同妻子带着礼物拜见岳父岳母。

黔东南地区以“游方”为男女交际的主要形式,许多村寨都有“游方坡”、“游方坪”作为固定的男女社交场所。若离开这个场所去“游方”,就会被人看作是伤风败俗,而受到惩罚。黔西北未婚男女多在白天“跳花”结识后,晚上再唱歌、密谈,所以又叫“踩月亮”,或叫“跳月”。通过接触,若双方情投意合,即可定下终身。随即叫男方家长请媒人到女家撮合,叫做“定亲”。

结婚一般多在十月秋收完毕后举行,也有延至第二年的正、二月间举行的。即农闲季节,具体日期则择吉而定。结婚时由男方到女家迎娶,女方母亲和姐妹陪同,亲人护送,新娘打伞步行。但黔西北一带兴骑马,松桃等地新娘则坐轿。结婚宴客期间,新娘妆著艳丽,行止端庄,不苟言笑。而新郎的穿着却极为平常,颇不显眼。黔东南多数地区苗族结婚时,新郎一般不在前来祝贺的亲友面前露面。在结婚宴客期间,新娘只与其送亲的姐妹或小姑伴宿,散客时就回娘家去了。这种现象,很可能同母权制的遗俗有关。

黄平、施秉、凯里苗族婚礼别具特色:男女双方决定结婚后,男方先找三五个要好的男友到女家去接新娘;新娘也请几位相好的姑娘陪同,一齐来到男家男家父母则杀鸡热情款待,表示欢迎。寨上青年男女也来庆贺。三天以后男家才请人到女家报喜。女方父母如若同意,就以酒肉招待,共商女家宴客所需的肉、米、酒数量,并将绣花衣裙和首饰托来人带给姑娘。第十三天,才是男方正式请客的日子,并于当天组织人送姑娘回门,女家则以酒肉盛情招待。至此,婚礼才算结束。散客时,主人要在村口摆上若干酒坛,拦客人敬酒,客人必须唱歌答谢,不善唱者则被罚酒,否则不能放行。

在黔南和黔东南部份地区,婚礼结束后,新娘即回娘家常住,直到农忙或夫家有事派人来接才到夫家暂住。如此二三年,才长居夫家。

在许多地区苗族中,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姑表婚礼习俗,即舅舅有取外甥女为儿媳的权利,称为“还娘头”。一般是娶长甥女或被看中的某个女儿,不论女方愿意与否,都须服从,谓之“舅家要,跑不掉”。如若外嫁,须备一份重礼送给舅家,叫“还娘钱”。而清镇、修文、毕节部份苗族的姑表却相反:不是舅舅的儿子娶姑妈之女,而是姑妈的儿子有权娶舅舅的女儿,叫做“侄女赶姑妈”。

在苗族中,离婚比较自由。一般是先提出离婚者给对方以赔偿。若是男方先提出离异,除不得向女方索取“定亲钱”外,还要另交一笔“赔礼钱”。若是女方先提出离异,则须付给男方的“定亲钱”和所花的“婚礼费”以后,才可另婚另嫁。

寡妇在大多数地区有再嫁自由。民间习惯是“先内后外”。兄死而弟未娶者,弟有权娶嫂,略带强制性,如女方坚决不同意也可外嫁。弟死而兄鳏居者,兄亦可娶弟媳,但不能强迫。这种婚姻,俗称“转房”,但仅限于同胞兄弟之间。寡妇“转房”,其未成年子女由转房丈夫抚养,若系另嫁,可发带走襁褓中的婴儿,产业由伯叔照料;迨至长大后,男的须回原来的家族里,女的听其自愿。

苗族婚姻有许多限制,最大的禁忌是同姓、同宗不婚,否则会被看作是乱伦。这种性氏概以苗性为准,汉姓不起作用。但有的地方苗姓失传,也以汉姓为准。部份地区由于异性很少,本姓子孙太多,寻找配偶困难,不得不将本姓远宗支系另立姓氏,与近宗支系“破姓开亲”。

苗族有哪些风俗?苗族的传统文化有哪些?

苗族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原先无民族文字,20世纪50年代后期创制了拉丁化拼音文字。现今大部分人通用汉文。

苗族过去信仰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祀奉祖先。"祭鼓节"是苗族民间最大的祭祀活动。一般是七年一小祭,十三年一大祭。于农历十月至十一月的乙亥日进行,届时要杀一头牯子牛,跳芦笙舞,祭视先人。食时邀亲朋共聚一堂,以求增进感情,家庭和睦。 苗族的音乐舞蹈历史悠久,群众喜爱的芦笙舞,技艺很高。苗族的挑花、刺绣、织锦、蜡染、首饰制作等工艺美术,瑰丽多彩,在国际上享有盛名。苗族节日较多,较隆重的节日有过"苗年"、"四月八"、"龙船"节等。

苗族的传统风俗:

1、开年节

开年节是苗族人民的“春节”,也称作“客家年”。过年时,家家户户杀猪宰羊,烤酒打粑庆丰收,希望来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按照风俗,苗族人民用对歌的方式表达他们对新年的祝福和希望。一大早,黔湘渝(贵州、湖南、重庆)边区五乡四镇的各族同胞就从四面八方赶到三省市交界的天星坡脚,用歌声表达迎新的喜悦。还要唱《开春歌》,歌词大意为思春、盼春、惜春、挽春等。

2、踩花山节

踩花山是苗族传统节日。云、贵、川等省苗族群众在农历正、二月间或四、五月间盛行踩山、跳场,源于青年男女的求爱活动。节日期间,青年男女对歌、跳芦笙舞、寻求配偶;老农们则来到花场地交流生产经验,传授生产技术,祝愿五谷丰登。居于山区的苗民在节日内还要进行斗牛比赛。屏边县的苗族还举办跳狮子和爬花杆的比赛。

3、四月八

苗族传统节日,传说这个节日起于明代。每逢农历四月初八,苗族人都身着盛装群集于贵阳市喷水池边,吹笙奏笛,对歌谈心,以纪念、凭吊传说中的古代

4、英雄亚努。

此外,四月八还是布依族的节日,有称它为“牛王节”的,也有叫“牧童节”或“开秧节”的。每逢这天,人和牛都要吃“牛王巴”或糯米饭,并休息一日,表示对耕牛的慰劳。

5、龙船节

龙船节是流行于湘西和黔东南施洞、松桃一带的苗族节日。大都在农历五月初五进行。这天除了角逐龙舟外,还有跑马、斗牛、踩鼓等活动。

6、姐妹节

在贵州省东部清水江畔的苗家村寨,每年农历三月十五至十八日为苗家“姐妹节”。节日里,苗家按传统风俗都要吃“姐妹饭”。这种饭是用姑娘们在山上采集的野花和叶把糯米染成五颜六色后蒸成的。节日里还有热闹的斗牛场面和“游方”活动。

7、赶苗场

为苗族传统节日。流行于叙永、古蔺一带。每年农历二月十三日和七月三日举行两次。关于赶苗场的起源,相传是苗族人在一次起义失败后形成的。官府不让他们联聚会。人们便以到场坝吹芦笙娱乐为名,秘密联系,后来逐渐演变为固定的节日。

8、赠带节

流行于叙永县下东一带。每年农历二月初五日举行。届时,方圆数十里的青年男女。如双方中意,便可互赠腰带,作为订婚礼物。事后反悔者,可索回腰带,解除关系。

扩展资料

苗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散布在世界各地,主要分布于中国的黔、湘、鄂、川、滇、桂、琼等省区,以及东南亚的老挝、越南、泰国等国家和地区。

根据历史文献记载和苗族口碑资料,苗族先民最先居住于黄河中下游地区,其祖先是蚩尤,“三苗”时代又迁移至江汉平原,后又因战争等原因,逐渐向南、向西大迁徙,进入西南山区和云贵高原。自明、清以后,有一部分苗族移居东南亚各国,近代又从这些地方远徙欧美 。

苗族有自己的语言,苗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分湘西、黔东和川黔滇三大方言。由于苗族与汉族长期交往,有一部分苗族兼通汉语并用汉文 。苗族的宗教信仰主要是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

在2010年中国人口普查中,中国苗族总人口为9426007人,人口在少数民族中居第四位。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苗族

百度百科-苗族节日

百度百科-苗族的习俗

苗族结婚习俗

相见先问姓为苗族交际习俗。青年男女之间第一次见面文山苗族结婚花灯,按规矩首先应问清对方文山苗族结婚花灯的 姓。若双方同姓,以兄妹、姐弟相称,以礼相待,不能戏谑、对歌和跳舞。 若不同姓,可以戏谑和唱歌跳舞。但如要考虑向对方求爱,末修眉才可用 言语歌声探情示爱。打转也是苗族交社会俗。苗族男子喜欢佩刀。生下男孩后,父母和亲友要准备 一块与孩子体重相等的铁埋于地下。以后,男孩的每年生日,将铁挖起来 锻打一次。孩子长到16岁时,将此铁打成苗刀,佩在身上。

苗族妇女大多佩戴手镯、耳环,胸前有大项圈及银锁,有的在项圈与银锁上还垂下长短不同的银质珠穗,显得华贵富丽。

一、关于“许婚”。

串对子文山苗族结婚花灯:是苗族青年男女双方恋爱谈婚的一种方式,每年初一至初五,苗族要过“花山节”,苗族青年男女串花山互相对歌,跳舞,找到对象的叫做串“对子”,花山节的最后一天,串好的“对子”私自定下终身,各自回家告诉自己的父母。

提亲:小伙子将自己找好的对象的事说给父母后,由男方请媒人在三日或七日后前往女方家提亲。

定婚:媒人提着相应物品做见面礼去女方家,与女方父母就双方结婚事宜达成一致后,确定结婚日子,一般不直出半年。

结婚:婚期确定后,女方自己准备嫁妆等待出嫁。

二、关于“拉婚”。

“拉婚”又叫“抢婚”,“拖姑娘”或“抢妹子”,这种强拉硬要的婚俗,与现代文明的社会不相适应,逐渐被淘汰。

苗族男青年路头路脑遇到苗族姑娘,若是姑娘被看上,无论姑娘是否愿意,小伙子可以把姑娘抢回自己的家中,请媒人在三天至七天前往姑娘家提亲,定婚期吃喜酒即成,姑娘从被抢之日就是小伙子的媳妇了。

三、关于“认婚”。

苗族山寨,哪家生孩子,全村都知道,生儿子的父亲或母亲在邻居家生孩子时跑到人家门外,若邻居家是“生姑娘”就大声说“”我家儿子认着啦!”从此这两个孩子就等于算认了婚约,小姑娘在娘家长到三岁,就被男方接到自家养起来,与男孩一起长大,直到十八岁,双方结婚,办喜酒,送“礼银”认亲。

四、关于“说婚”。

纳雍县境内的苗族婚俗,“说婚”较为普遍,“说婚”比其“拉婚”、“认婚”较为繁锁复杂,包括提亲、订准、给婚、结婚四个过程。

提亲:苗族青年经“花山”、“赶街”、开会、上山、下田等社交活动相互认识,进而相恋,一旦恋爱成熟变禀吸父母,由男家请媒人陪小伙子的叔叔携酒往女家说亲。如女有有意,当即饮酒表示“可”,并约来媒人共同商讨礼银、婚期、嫁妆等,礼银包括身价银、奶水钱、屎尿布、酒、肉等。

订准:如果女方家愿意与男方结亲,按说亲时商讨的日期,就会由男方家出酒送猪到女方家,由女方家请客吃饭,完成吃“订准”,也就是订婚。

给婚:男方家如果要讨媳妇,媒人必须提前两个月到女方家去商订,女方家要办酒席来决定给婚的日子。

迎亲:由男家择定吉日,于两日前媒人通知女家做好迎新生准备。迎亲日,小伙子的叔叔用雀笼挑着两只鸡,带上礼银,率领新郎,陪郎及一对家庭美满的夫妻,两个挑晌午的小伙子在媒人的陪同下前往女家迎亲。到了女家住上一宿,待新郎、陪郎拜过堂后,新郎的叔叔将礼银交给新娘的叔叔转交其父母。次日,叔叔将带来的鸡一只交女家,一只带回,认为是新娘有魂连同新娘一同带往男家转姓传代去了。这时女家送亲九人伴随亲人一同送往男家,中途(两家等距离)晌午后再走。到了男家,拦门设席三张,各置猪肝、猪内,豆腐、香烟各一盘。迎送诸人居中,新人在左,媒人在右,各据一席,进餐后入室,列坐中堂,烟茶接待。待拜过堂后,迎送诸人一新人围坐举行隆重的交接仪式,交接仪式由双方“长老”以对歌形式唱交接调表达两空的心愿。唱完,新娘才算正式交给男家了。晚间,室内点燃篝火,亲友及迎亲诸人围坐火边谈家常基对歌或独唱,尽情戏娱。唯迎亲送亲之人不得擅自离开,必须相伴至天明,待过早餐方将送亲失送走。

回门:苗族;回门日期不拘,中要在生孩子之前即行。这日,男方父母或哥嫂务办红糖一合。炒面一升,白酒二斤带领新人到女家回门。在女家住上几天。女家携带女儿用的围腰,女婿的鞋、帽随亲家到男家认门。经男家杀鸡款待之后从此来往不绝。

苗族的拜堂礼是由新郎、陪郎举行,新娘不参加。规矩是长辈居中正坐,同辈列坐左右。新郎、陪郎按长幼一一跪拜敬酒,礼毕入席就餐。

苗族寡妇可以再嫁,但随嫁子女如要改随父姓,必须经前夫同族许可,并给鸡一只拿去做改姓仪式后方得改姓。

苗族婚俗

多数苗族地区婚姻自主程度较高,各地苗族青年都有以择偶为主要目的的传统的自由社交活动形式。湘西叫做“赶边边场”或“会姑娘”,黔东南苗族则称为“游方”,广西融水叫“坐妹”或“走寨”,黔西北称为“踩月亮”,黔中及一些西部苗族称为“跳花”、“跳场”等等。在这类社交活动中,青年男女可以三五成群地或者单独地、公开地或悄悄地对歌和交谈。以对歌的形式谈恋爱是苗族婚俗文化中最具代表性和富于民族色彩的风俗。一些苗族社区还有专供青年们谈恋爱的场所,如黔东南的游方坪、滇东北的姑娘房等。苗族青年择偶不重财产和家境,更看重个人才华和品性。

找到合适的恋人后双方即可交换定情物。结婚,一般情况下需征得父母的同意。在大多数苗族地区,青年自主婚姻与父母包办婚姻并存,这两种情况不一定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只看哪种倾向更重。一般来说,父母和子女都互相尊重和征求意见,强迫成婚的很少。而且社会习俗允许并维护青年人的自由选择。因此更多的情况是自由恋爱后由父母主持婚姻。具体步骤是,青年人谈好了,男方征求父母的意见后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正常情况,女方父母不会反对,有时须用鸡卜来决定婚姻是否可行。一经说媒定亲,双方即商谈结婚日期和聘礼。结婚前,男方必须为女孩的舅家送一笔钱或其他财物,称“舅爷钱”。如果父母不同意,青年男女可以私奔,寻求亲属或社会力量的支持,时间长了,父母也就承认既成事实了。当然也有听从父母之命的,也有少数因父母包办酿成感情悲剧的。

还有一种形式就是抢婚或类似抢婚的形式。青年男女通过自由恋爱,愿作终身伴侣的,男方在某天夜里,邀约几个朋友或兄弟把女方带到或“抢”到家里来,即成婚姻。三天之后,才请个“全福”的老人带只鸡去给女方父母“报亲”,请他们认可这门婚事。然后双方商定“回门”(回娘家)办婚礼的日期和具体事宜。

苗族青年结婚的年龄一般在16~20岁之间,也有早婚的现象,大约在十四五岁,早婚夫妻通常要到双方成年方能同居。在婚姻选择上,同宗族(同姓氏)不婚,姑舅表婚优先,不同辈份不相通婚。不同民族甚至苗族不同支系间也基本上不通婚。 许多地区苗族有结婚当日夫妻不同房的习俗,新娘与送亲的陪娘及新郎的姐妹共度第一夜。有的地方办婚礼是主要在女方家。黔东南苗族有“不落夫家”(坐家)的习俗,即新娘回门后即长住娘家,仅在逢年过节或农忙时经召唤才回夫家小住,直到怀孕后才长住夫家。坐家时间长达一两年至四五年不等。

婚后因感情不合等原因可以离婚。一般地,提出离婚方须向对方赔礼赔钱。寡妇可以改嫁,也有地方有转房习俗,一般是同辈转房,但不带有强制性。 苗族均为一夫一妻制家庭。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为苗族社会主要的家庭结构。女子与男子不管婚前婚后地位比较平等,在家庭事务中妇女有一定的发言权,但总体上还是男权社会。子女的血统从父,世系依父系计算,家庭财产按父系继承。苗族有父子连名制,现以黔东南为典型,其他地区多已不存。苗族有自己民族的姓氏,但是现在大多已通用汉姓。

苗族结婚需要准备些什么?

服饰

苗族的服饰,女装式样最多,达130多种。仅贵州就有一百零几种,大致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传统的古老形式,大领或大襟衣,着百褶裙,比较华丽,内容丰富多彩。仅头饰就有几十种,在头饰上以挽发髻盘扎于头顶,上插木梳及其他装饰物,类似云髻为多。其中也有差异:如安顺、镇宁有的挽偏髻于头右上方,黔东南挽髻于头顶中央,黔西南有的挽螺旋于额顶,贵阳地区有的扎蓬髻类似盘边帽,有的扎成狭长的船形髻,有的则在头髻中扎上两头向上的大牛角梳。第二类,头上包头帕,大襟衣配长裤。衣缘、衣袖、裤脚都镶“花边”。衣服两肩及胸前、背肩上也绣“花边”,胸前再系上绣花围腰一幅,服饰多为青色或蓝色,也有的用深灰色或黑色。贵州境内的苗族服饰可分四型24式,简述如下:

黔东型:主要包括台江式、黄平式、舟溪式、雷公山式、黎从榕式、丹都式、丹寨式。妇女除改装外,着传统衣裙的都是藏青色、大领衣(少数为大襟衣)、不分截的百褶裙,多数挽椎髻,少数盘发包头巾。它包括贵州省内苗语黔东方言的全部苗族。

黔中南型:主要包括罗泊河式、花溪式、惠水式、安清式、宁安式、安贞式。属苗语川黔滇方言的苗族,妇女服装多为大领对襟,少数为左、右衽,着大襟衣的占少数。百褶中裙,长裙较少。衣裙多数以挑花、刺绣、蜡染为饰,少数无花。

川黔滇式:包括威宁式、毕节式、赫纳式、安盘式、普枝式、织金式、安普式、江龙式、望安式、仁怀式、普定式。川黔滇式分布在苗语川黔滇方言的滇、黔、川、桂四省。妇女服装的基本款式为对襟或大襟短衣,部分附有后披领,着百褶多截中长裙,前系裙围,后垂飘带。

黔东北型:包括松桃式、晴隆式、天柱式。此型主要分布在铜仁地区和遵义地区东部,黔东南和黔西南自治州也有少量分布。妇女服装为大襟短衣、长裤,极大多数缠头巾。缠头巾的青年着盛装时,多数佩戴多件精制银饰。

女装

苗族妇女上身一般穿窄袖、大领、对襟短衣,下身穿百褶裙。衣裙或长可抵足,飘逸多姿, 或短不 及膝,婀娜动人。便装时则多在头上包头帕,上身大襟短衣,下身长裤,镶绣花边,系一幅绣花围腰,再加少许精致银饰衬托。女子服饰式样最多,有130余种,仅贵州就有101种。在贵州、云南、川南、广西、海南岛等地,穿百褶裙,但长短不一,以黔东南差别最大,有的到脚面,有的超过小腿肚,有的过膝,有的仅30厘米左右,但以裙到小腿肚最为普遍。颜色为青、蓝、白,裙面有绣花、挑花、镶花,也有蜡染或素净的。上衣有大襟的,也有大领的。在湘西、黔东北、鄂西等地,在清乾、嘉时期,因民族暴动失败后,被迫改装,穿长裤、大襟右任上衣,农边、袖口、裤脚都镶花边。在接龙时才穿裙子,平时不穿裙。每逢节日妇女们走亲访友,头部、颈部、手腕都佩戴样式繁多的银饰。

男装

男子服装式样比较简单。贵州各地男子一般上身都穿对襟或左大襟短衣(也有穿右大襟短衣的),下穿长裤,束大腰带,头裹青色长巾。冬天小腿部裹绑腿。在黔西北地区则穿带有花纹的麻布衣服,肩披羊毛毡。苗族男子的装束比较简单,上装多为对襟短衣或右衽长衫,肩披织有几何图案的羊毛毡,头缠青色包头,小腿上缠裹绑腿。

不论哪种衣饰,从备料到成衣,都是由妇女自纺、自织、自染、自缝、自绣而成,费工较大。近年来,由于发展商品经济,部分地区苗族服装也成了商品而进行生产,不少青年妇女多从市场购买成衣。

住所

苗族大多数居住在山区,少数居住在山间平旷之地。湘西、鄂西、川东、黔东北、湖南的城步、靖县和广西龙胜等地区,一般住在山麓、河边或田坎边。

黔东南和广西融县等地区,多住在河边、田坎或山腰的梯田一侧。贵州中部以西到云南、川南等地的苗族,一般多住山腰,少数住在山顶或平坎、河谷地方。

住房的形式各地不一。黔东南、湘西南、川东、桂北的苗族住房有平房和楼房两种。在坡度较大的山坡,多半建吊脚楼。

贵州中西部及桂西一带,瓦房、草房都有。安顺、平坝、镇宁一带为薄石板盖房。云南文山苗宅四壁多用竹条编织,抹上泥土,屋顶盖草。

建筑

苗族民居建筑,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黔东地区多为木质结构的干栏式楼房;湘西及贵州松桃等地,多以瓦木或砖木构成平房。贵州中部地区多为木结构房屋;黔西北和滇东北多是土木或草木构成的平房。这些类型,具有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营造而成的特点。

苗族的公共建筑颇具民族特色。如寨门,在黔东南地区,不少较大的苗寨,都建有公共寨门。在湘西、黔东南等苗族村寨,有公共水碾和水车。在苗、侗杂居的黔东南部分地区,也有风雨桥和鼓楼。

交通

苗族地区的交通可分为水陆两道。水道以各式大小船只顺自然河道运输。湘西地区的水道主要有沅江上游的酉水、武水和辰水;黔东南地区的水道主要有清水江、都柳江、氵舞阳河等。另外,黔西南的南北盘江和黔南的蒙江、广西融水的融江等也是苗族地区较为重要的水道。在河宽水深处设有渡船,渡船分为公渡、私渡两种。

苗族地区陆道过去普遍为崎岖小道。从明朝中叶至清初,把湘西的陆道分为官路、营路、民路、苗路四种。旅行的人大多骑马乘轿,货物由人力挑运。这普遍反映了过去整个苗族地区的陆路情况。

新中国成立后,苗族地区的交通建设得到了较大的发展。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至1956年先后建成炉(山)-雷(山)、锦(屏)-黎(平)-榕(江)、镇(远)-台(江)-剑(河)三条主要公路干线。此后,又陆续多次拨款修路,至1983年底,黔东南州公路通车里程已达4124千米,其中柏油路面有320多千米。建有桥梁751座。随着公路的修建开通,运输事业迅速发展,汽车成为主要交通工具。目前,有两条铁路干线跨越黔东南自治州境内。1959年黔桂铁路麻尾至贵阳段建成,通过自治州的麻江县境28千米。1970年动工兴建连接京广线的黔湘铁路,经过自治州的凯里市和镇远县城及施秉、黄平、麻江县3个境内的8个镇。总的来说,黔东南自治州现在已形成了以凯里为中心,以铁路为骨干,公路水路纵横交错,国家公路和乡村公路互相连接的交通运输网,极大地改变了过去落后的面貌,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婚姻、家庭

苗族的婚姻严禁同宗族者婚配,一般是异姓通婚,同姓不同宗有的也可通婚。婚姻缔结的主要形式是自主婚姻。自主婚姻是男女青年在跳月、跳场和其他相会场合中认识,自己掌握婚姻主动权。毕节地区和云南屏边等地,结婚一般都是新娘步行到夫家,不拜堂。但湘西地区是坐轿,威宁地区是坐轿或骑马。宣恩新娘到夫家时,必须从侧门进入洞房,并由陪伴的未婚姑娘端盘请新娘新郎喝交杯酒。贵州黔东南的一些地区,夫家要准备一对熟鲤鱼给新娘掐鱼祭祖,表示她已成为夫家的成员。

婚后,新娘有住夫家或暂住娘家两种情况。湖南、湖北、川东、贵州松桃、天柱和晴隆的部分苗族中,新娘出嫁以后就长住夫家。其他地区多是结婚后当天或次日,新娘即回娘家,每逢节日和农忙季节,或夫家有婚丧之事时,才去住一段时间,如此数年以后,才长住夫家。离婚,男女任何一方都可提出。

苗族历来实行一夫一妻制,在家庭中,夫妻的地位基本平等。大多数苗族都实行小家庭制,儿子结婚生育后即自立门户,家庭成员一般不超过三代。有些人家要所有兄弟都结婚后才开始分居。云南部分地区要父母死后才分居。

拔雉毛

广西苗族小伙子向意中人求爱,在芦笙上插上一支美丽的野鸡毛,对着姑娘吹起动听的曲子。小伙子舞动着芦笙使野鸡毛轻拂着姑娘的脸颊。假如姑娘有意,就随手拨下芦笙上的野鸡毛;反之,就不拔而转身走开。

半路“抓亲”

此风俗流行于湘西苗族地区。姑娘结婚时,由六个年轻姑娘和一位40多岁的中年妇女组成送亲队伍。迎亲队伍由六个小伙子和两个姑娘组成。两支队伍都在清晨五更相向出发,相会后,迎亲队伍把挑来的糯米饭交给送亲的大嫂,大嫂把盛新娘用品的竹篮交给迎亲的姑娘,然后起把糯米饭给大家吃。这时迎亲的一个姑娘说:“婆婆,谁是我家嫂嫂啊?”话音没落,送亲的姑娘将新娘紧紧围在中间保护起来。迎亲的小伙子和姑娘们就设法去“抓”新娘。最终新娘还是被“抓”走了,送亲的也便完成了任务。迎亲的带走新娘,双方道别而去。

半夜搬家

是云南祥云县茶朗哨乡苗族的一种世代相传的习俗。旧社会半夜搬家是为躲避财主的债务,如今已失去本来的意义,成为一种传统的民族活动了。不论谁搬家,村里人都来帮忙祝贺。他们把要搬走的东西放在院子中间,吹芦笙、吹唢呐,弹三弦,大家围着家具起舞,歌舞一停,主人忙给客人敬酒。把家具搬放在新房院后,再次围成圈跳起欢快的舞蹈。跳舞的圈子十分讲究,中间一圈是小孩,象征苗家的希望和未来;第二圈是姑娘,象征美好的花朵;第三圈是小伙子,象征着苗家兴旺坚强;第四、五圈是老人,表示苗家儿女在老一辈培养、教育下茁壮成长。

踩脚

也叫“踩妹脚”。是广西桂北大苗山一带的苗族男女青年表示爱情的一种方式。苗族青年在传统节日里,通过跳芦笙、踩堂舞、对歌等形式选择了意中人,但当众难以启口,男青年便趁人不注意时,脚尖轻轻踩女青年的脚,以试其态度,若女青年也如法回报,就表示接受求爱;否则,也不会责怪对方。经过“踩脚”确定了恋情,便可频繁幽会,互赠信物,然后就由双方父母商定婚期。

草标

苗族民俗,流行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苗族青年男女传递爱情用草标作纽带。草标形式各异,却很讲究,都传递着美好的愿望。有的用几根小草,表示几天后相会;有的将草扎成圆圈,表示团圆有望;有的青草夹黄,黄示称场再相会。传说以前有个苗族小伙子阿本和苗族姑娘阿贝相爱,不料,阿贝姑娘被寨主看上并被抢走,当阿本来到的约会地点时,却不见阿贝的踪影,只见路旁有个草标,知道大事不妙,便按草标指约方向,到寨主家救出了阿贝姑娘。从此,他们离开家乡过上了幸福日子。草标的妙用也就从此流传了下来。

吃年

苗族人民自称过年为“吃年”,意思是说“年”被大家吃掉了,过去了。“吃年”期间,人们穿上节日盛装,各地开展吹芦笙、斗牛、踢毽子等丰富多采的娱乐活动。“吃年”过去后,就要把铜鼓、芦笛收起来,开始春耕。苗族分布较广,“吃年”时间不同,有的在十月,有的在冬月,有的在正月,而雷公山一带的苗族"吃年"分三次过,九月吃初年,十月吃中年,冬月吃完年(又称放牛年)。

聪明卡

“卡”是被卡住不让通行。苗乡有时一对对男女青年聚集在路边、树林、小溪旁对歌。见有过路的就以对歌进行考问,这就是被“卡”住了。被卡住的人要以歌还歌,实际上这是比聪明、比智慧的考试。如果客方赢了,主方要赔礼送行;如果主方赢了,客方要承认自己输了才放行。如果不分胜负,主方要款待客方,然后再继续对歌。直到分出胜负为止,或另约时间,再次较量。

分鸡心

苗岭山区的苗族,有“分鸡心”的习俗。每逢佳节,主人便把客人请到家。吃饭时,家长或同族中最有威望的老人就会把鸡心或鸭心敬给客人。但客人不能独自享用,必须与在座的老人同享。这样说明你大公无私、办事公道,愿为他们服务,是靠得住的朋友。否则,就会失去威信,也不会得到他们的帮助。苗家以鸡、鸭为招待客人的佳品,而鸡心、鸭心又是最贵重部分,把鸡心让给你,就说明已把“心”交给你了,而在座的人也等着你“心”交给他们,这样便于一道工作,互相帮助。

花带与超带

苗族青年表示爱情的信物。云南昭通、大吴、彝良、永善等地的苗族男女青年相爱后,要互赠信物。姑娘送小伙子一根用彩线编织成的花带,长约1米,宽3-4厘米,上面绣着山川花草图案,寓意为“千里姻缘一线牵”。小伙子回赠姑娘一根线吊子。双方定情时,姑娘要送对方一根用雪白麻织成的长约150厘米、宽约30厘米的抄带,寓意为将纯洁的爱情献给对方,对方回赠一把梳子和一个圆镜,表示终身相爱,白头到老。

坡会

传说很久以前,龙牙寨有个山青水秀的马蹄坡。每年春天都有许多姑娘、小伙子在这里放牧。一天,一个主官路过这里,见苗家姑娘漂亮,便叫随从去抢。小伙子见状,一齐吹响牛角,唤来了手握大刀、锄头的苗族人民,他们拥上马蹄坡,赶走了土官。为了庆祝胜利,他们在此唱歌跳舞。从此以后,便形成了传统的坡会。现在每逢节日,人民穿上节目的盛装,汇集在芦笙坪上赛歌、跳舞、爬竿、斗牛,利用这个盛会唱歌今天幸福的生活。

苗族人结婚的风俗习惯

苗族结婚仪式非常隆重,在结婚前一月,女方开始哭嫁,村中未婚姑娘,每晚聚 会陪哭,嫂子们劝解亦哭,统称“哭嫁”,实际是唱出嫁歌。婚前三日男方送肉酒聘礼到女家。女方则宴请宾客,舅爷,姑爷及亲友礼作贺。这时“哭嫁”也达到高潮。

结婚之前一天叫“插花日”此日女方家宾客齐集,男方必须在插花日派迎亲队伍去女方家。迎亲队伍由年青的7----11人单数组成。领队的男人叫“娶亲大哥”,女子叫“娶亲婆”另外还跟随一班吹鼓手[乐队]。迎亲队到女方家寨外即鸣放鞭炮,女方紧闭大门,必待娶亲大哥送 上开门礼红包,讲一番娶亲客套话,才准进门, 迎亲队坐席饮酒时。女方村中的姑娘们会向迎亲客人们劝酒,必将迎亲客人灌醉,姑娘们还借劝酒、上菜、上茶、盛饭等伺机向迎亲人脸上摸抹锅底黑,摸得娶亲人个个成为大花脸,名曰“打粑”, 或用豆渣和荨麻叶对娶亲人围攻,打得娶亲人遍体都是豆渣;荨麻叶蜇得娶亲火焦辣疼,叫“打亲”“打发”,既越打越亲,越打越发。要女方待老年人出来制止才停。然后,晚上男女青年可以对唱山歌,通宵达。结婚日叫做“正日”,正日黎明,开始发亲,由女方送亲大哥[兄弟]背新娘从正门出换新鞋送入户门外的花轿中,抬去男家。若途中与别寨娶亲队伍相遇,则各抢先从高处绕过。到了男家门外就由娶亲大哥背新娘从门前火盆上走过,然后新郎新娘行礼拜堂,男方则大摆宴席三天,答谢亲朋好友等不在话下,过完三早后新郎陪新娘回娘家探亲小住几天。

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木忙村那边现在结婚习俗和彩礼都有什么

苗族结婚习惯现已改为新时期,大概都一样,就是彩礼,20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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