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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彩礼是标配,门当户对是主流,唐朝婚配是怎样的?
提起古代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几乎贯穿始终。而婚姻作为封建宗法制度的附属品,历朝历代既有其相同的地方,也有其独树一格的方面。而给人以开放、包容、自信的唐朝,在男婚女嫁上,也有属于他们独有的特色。
一 唐朝的基本婚姻制度
封建王朝奉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唐朝也不例外。但是唐朝对一夫一妻制的保护是古代少有的比较严苛的朝代,《唐律疏议·户婚律》记载:“诸有妻更娶者,徒一年;女家减一等。若欺罔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离之。”唐朝实行五刑制度,从低到高依次是笞、杖、徒、流、死。也就是说,已经有妻子还要娶妻的,男方徒刑,女方知情减一等是杖刑;若男方故意欺骗有妻子也说没有,刑罚加重,女方不知情不连坐,双方和离。这种对婚姻制度的保护措施,使历朝历代出现频率极高的“双妻并嫡”现象,在唐朝只是短暂出现,并日趋减少。
二 唐朝婚配:门当户对是主流
男婚女嫁讲究门当户对本无可厚非,毕竟这是双方的选择,但是唐人是将门第作为第一考虑的要素。在他们眼中,门当户对比德才更重要,这跟唐人崇尚门第郡望之风脱不开关系,更多的是因为律法有明确规定。据《唐律疏议》载:人各有偶,色类须同,良贱既殊,何宜婚配。意思是说,人要有配偶,但是必须门当户对,高低贵贱既然有差别,就是不适合结婚的。说白了就是人分三六九等,你得找自己的同类结婚。法律既有明文规定,又有社会风气相助,门当户对成为唐人婚配的主流。
唐时期的政治婚姻,就是贵族之间追求门当户对的婚姻之下的产物。而门当户对,不止在统治阶级及关陇门阀之间盛行,在普通老百姓之间一样成为潮流,良民和贱民之分是他们之间婚嫁一道不可逾越的墙,士庶不婚更是给婚姻中的门第之争加了一把火,以至于门当户对的婚姻被唐人竞相追捧。
三 唐朝婚配:高价彩礼是标配
如果说现代人务实,高价彩礼的新闻频出,那唐人同样也很务实,男方聘礼的丰俭,成为他们能否结成婚姻的关键因素。古代婚姻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其中纳吉说的就是彩礼。据《周礼·地官·媒氏》记载: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这相当于直接限制了彩礼的数额,直到秦朝还保持这种质朴的婚俗。汉朝的彩礼除了钱财之外,还包括大雁、布匹、羊、米、酒、谒文、赞文等。而唐人的务实,除了一些必备物品外,就是多多益善的钱财。据《贞观政要》载:每嫁女他族,必广索聘财,以多为贵,论数定约同于市贾,甚损风俗。意思是说,每每嫁女,都会索要很高的彩礼,根本就是把婚姻当成了买卖,有伤风化。
《新唐书--高俭传》说:“嫁娶必多货,古人谓之卖婚”,也同样佐证了唐人把婚姻当作买卖。而高价彩礼作为唐人婚嫁的标配,也衍生了一些社会问题,卖女娶妻就是其一。娶妻的高消费,卖女换彩礼钱成了唐朝很多付不起彩礼的人的选择。元稹的《代九九》记载:阿母怜金重,亲兄要马骑。把将娇小女,嫁与冶游儿。马对代九九的家庭来说太贵了,将女儿嫁人所得的彩礼,足够买马了,也说明天价彩礼之风在唐朝很是盛行。
四 唐朝婚配: 晚婚男女是趋势
据《通典》记载贞观元年 (公元627年) 二月诏云:男年二十 、女年十五以上 , 及妻丧达制之后 、 孀居服纪已除 , 并须申以婚媾 , 令其好合。可见,为了增加人口,唐人还是提倡早婚的,唐玄宗时期还把女子婚龄降到十三岁,男子婚龄降到十五岁,但是大龄剩男剩女在唐朝却很常见。排除战乱的原因,除了男方高价的彩礼,唐朝还流行厚嫁女儿。昂贵的结婚成本,使很多家庭不堪重负,正值婚配的女子不愿嫁拿不起彩礼的穷小子,适龄的男子不愿娶出不起嫁妆的家贫女。谁都不愿低下头颅,谁都不愿降低标准,最终都成了大龄未婚青年。
除了结婚的支出成本外,门当户对也是横在适婚男女之间的一道坎。白居易的《议婚》中写道:“红楼富家女,金缕绣罗襦。见人不敛手,娇痴二八初。母兄未开口,已嫁不须臾。绿窗贫家女,寂寞二十余。荆钗不值钱,衣上无真珠。几回人欲聘,临日又踟蹰。”寥寥几句,两人贫与富之间的差距,也将两人婚配时遭遇的差别待遇呈现出来。而诗人杜甫30岁时,娶了小他十多岁的弘农县司农少卿杨怡之女为妻,是因为他付不起高价的彩礼吗?
显然不是,此时的他还在洛阳偃师县西北的首阳山下建了一座陆浑山庄,反而杜甫钱财充裕,因为司农少卿为主管农业和财政的副部长,与世代为官的杜甫家可谓门当户对。还有诗人白居易37岁结婚,李白第一次婚姻是在27岁。总之,贫苦之家也好,富裕家庭也罢,高额的婚嫁花销,门当户对观念的禁锢,晚婚成为了唐朝的趋势。
五:娶妻难,嫁女难之下:婚姻律法对女性的保护
各种因素相互作用之下,唐朝娶妻难,嫁女难的情况经常发生。但是,唐朝律法的细致,对女性在婚姻中的保护也是少有的。
1 解除婚姻关系的保护
在唐朝,男子如要休妻,必须是妻子触犯了“七出“:一无子,二淫佚,三不事舅姑,四口否,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而为了控制丈夫滥用休妻之权,还增加了“三不去”条例,具体为:有所娶无所归,不娶;与服三年丧,不去;娶时贫贱,而后富贵者,不去。避免被休后无所居的情况,服丧期的特殊照顾,对妇女家庭贡献的承认,都间接保护了女性在婚姻关系中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和离,双方自愿离婚,从制度上保证了离婚双方的自由。
2 家暴行为中对女性的偏颇
《唐律》中规定:夫殴妻徒一年,伤重者,加凡人三等;而妻殴夫未伤者无罪,伤者减凡人二等。同样的家暴行为,加重对丈夫行为的处罚,减轻对女性的惩处,就是对女性的保护。
3 男方婚外恋是对女性的保护
唐律严苛,以奸论其中之一便是维持非法的事实婚姻,直白点就是出轨,婚外恋的意思,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徒刑。而 《唐律》中还规定,如果妻子发现丈夫与别的女子耦合,可以向府衙报案,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小结:盛世之下的唐朝,民风开放,文化繁荣,在男女婚配上有着属于唐朝特有的习俗,而门第观念的推崇,婚嫁之风的奢靡,既给人们展现了唐朝人的富足安乐,又给唐朝人留下了不少的难题,娶妻难,嫁女更难,把婚姻当成买卖,都给后人留下了不少的警醒。而唐朝律法对婚姻中双方关系的保护,对女性的保护,不再要求女性从一而终,可以自由解除婚姻,又无不向世人展现了属于这个朝代的自信和包容。
古时婚姻讲究“门当户对”,如果两个人的家庭层次不同,该怎样调和呢?
古时婚姻讲究门当户对有一定古代门当户对结婚案例的道理古代门当户对结婚案例,但也并不完全。门不当户不对的人过得好的也比比皆是,但这也是一种技巧,并不单单是靠爱情就可以解决的。
求同存异。两个人门不当户不对时,交流、生活习惯、还有思想层次上都会存在很大的差异,会引发争吵,歧视,处理不好就会成为两个人分开的理由,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要学会求同存异。即高雅的一方不要彰显自己的高雅,低俗一方不要谈论自己的低俗。举个例子,《欢乐颂》中曲筱绡和赵启明两个人家庭层次完全不同,但是在后期相处过程中古代门当户对结婚案例他们很舒服,这是因为古代门当户对结婚案例他们找到古代门当户对结婚案例了一个共同点,猫。曲筱绡不会在赵启明的面前彰显自己的家庭经济,赵启明也不会在曲筱绡面前高弹阔论,而是两个人都展现了自己有爱心的一面,曲筱绡会照顾小猫,赵启明给小猫做饭,两个人非常的和谐。这便是求同存异。
共同进步。每个人都会优缺点,无论是阳春白雪还是下里巴人都无法避免。这个时候两个人要做的不是相互取笑,而是应该共同进步。还是拿曲筱绡和赵启明举例。赵启明书香门第只是渊博,曲筱绡下里巴人一无所知,但是曲筱绡愿意为了赵启明陪她去看音乐会,赵启明愿意为了曲筱绡下厨房做饭,这其实是一种相互进步,二人开始欣赏对方的优点,并不断改正自己的缺点,所以最后两个人才会幸福的复合,快乐的生活在一起。
两个人如果真心相爱,一切家庭差异都不是问题,但是爱情不是解决一切的办法,还是要学会采用积极政策。
求结婚门当户对和不门当户对的例子
不门当户对的:梁祝咯,李嘉诚儿子李泽楷和女星梁骆诗;门当户对的:当年的谢霆锋和张柏芝;
这些社会都有很多例子,平时留意下就能发现。
门当户对在一场婚姻中,究竟有多重要?
门当户对在一场婚姻之中的重要性就在于两者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比较重合,可能是有些生活习惯上的小的冲突,但这些是可以协调的,如果上升到了三观上的冲突的程度,两者的婚姻就很难维系。
门当户对,这是古代提倡的一个词汇,现在虽然时代在逐渐改变,但是就很多过来人的经验就是已经结婚的那种都是说门当户对很重要,不是说两者的家庭经济能力一定要完全相当,而是说所处的阶层要差不多,不然必然就会发生矛盾,除非有一方发生退让去迁就另一方两者才能继续相处下去,所以说需要双方的三观上比较重合,无论是消费观还是说,生活上娱乐的这个观念,工作的观念都是比较相通的,两者相处才能愉快。
举个例子就是在消费观念上,一个普通家庭出身的男孩,他家里没有多有钱,但就是普通家庭,吃得饱穿得暖没问题,父母一年辛辛苦苦下来能涨个两三万块钱。一个很普通家庭的男孩子,然后有一天他和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女孩谈恋爱了,刚开始的时候两个人不会有矛盾,因为只涉及到生活中娱乐的一方面,不涉及到柴米油盐就不会有矛盾,但是等他们慢慢的要结婚了,甚至说同居了,那矛盾就会显现了。
这个中产阶级家庭的女孩从小到大都是富养习惯了,家里年收入二三十万没问题,所以她上学的时候每个月零花钱就是3000块钱到5000块钱,但是毕业了之后一个月可能也就赚这么多钱,因为你到社会上能赚多少钱跟你家里有没有钱没有关系,你不接触家里的情况下,就是跟大多数人收入都一样的,他觉得一个月花个三五千块钱的零花钱很正常,然后毕业了之后消费水平就更高了,但这个普通的男孩他一个月也就赚那么多,他觉得能够吃饱穿暖就可以了,剩下的钱要攒起来,两者消费观念上就不一样了呀,如果两者不迁就对方的话,那就会发生矛盾,结婚了也不会幸福。
两者结婚之后家庭背景不一样,能够幸福的这种可能性,那就是两者之间有一个完成的阶级的跨越,虽然现在已经不提倡阶级这个概念了,就是上述的这个例子,这个男孩他家里比较普通,但是他要自己努力,他通过自己的努力也能赚到每年二三十万这种情况下,这个女孩的消费就是完全可以承受的,两者的观念会逐渐融合,就不会有矛盾了。
在古代讲究门当户对,历史上有没有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
历史上有没有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有很多古代门当户对结婚案例,比较有名的举例如下:
1、刘邦和吕后
《史记·高祖本纪》中记载古代门当户对结婚案例,吕后的父亲“避仇从之客”,来到沛县,“因家沛焉。沛中豪桀吏闻令有重客,皆往贺。”刘邦当时为亭长小官,也去祝贺,虽然没给一分钱,但是被吕后的父亲看上,把吕后下嫁给了他。吕公曰:“臣少好相人,相人多矣,无如季相,原季自爱。臣有息女,原为季箕帚妾。”刘邦后来就是汉朝的开国皇帝汉高祖,吕后后来为高祖生了孝惠帝、鲁元公主。
2、司马相如与卓文君
司马相如是历史上西汉著名的辞赋家,代表作品为《子虚赋》。作品词藻富丽,结构宏大,后人称之为赋圣和“辞宗”。
《史记记载》卓文君为四川临卭巨商卓王孙之女,姿色娇美,精通音律,善弹琴,巧遇司马相如,“是时卓王孙有女文君新寡,好音,故相如缪与令相重,而以琴心挑之。相如之临邛,从车骑,雍容闲雅甚都;及饮卓氏,弄琴,文君窃从户窥之,心悦而好之,恐不得当也。”
最后与司马相如私奔而去,成为历史永传的佳话。“相如乃使人重赐文君侍者通殷勤。文君夜亡奔相如,相如乃与驰归成都。”
3、陈平与张氏
陈平西汉王朝的开国功臣之一。
少时,家中十分贫困,户牖有个叫张负的富人,他的孙女嫁了五次人,丈夫都死了,没有人再敢娶她。张负说:“哪有仪表堂堂像陈平这样的人会长久贫寒卑贱呢?”终于将孙女嫁给了陈平。 因为陈平穷,张家就借钱给他行聘,还给他置办酒宴的钱来娶亲。陈平娶了张家女子以后,资财日益宽裕,交游也越来越广。最终投奔到刘邦帐下,成就了一番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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