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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房子还在按揭 离婚怎么分
一、按揭房剩余贷款离婚后怎么分?
按揭房剩余贷款离婚后的分割是:由一方取得房产支付对方补偿金并承担银行剩余债务即可。该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无论由哪一方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均应由该方给予另一方房产价值一半的补偿。因此,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房产归属问题,该房产的分割并不困难。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而通过诉讼解决房产归属的,由于该套房屋虽然取得了房产证但尚未还清贷款,银行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故通常认为此种房屋属于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法院一般不会对房产的归属直接做出判决,而是判决该房屋归一方使用(通常是登记的产权人即借款人),并告知当事人在还清银行贷款,涂销抵押登记后再通过诉讼解决房屋产权的归属。
对于按揭购买的房屋,在没有还清银行贷款前,如果进行房产过户,必须由借款人通知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在取得银行的同意后方可办理。而如果没有通知银行并取得其书面同意,房地产主管机关是不予办理房产过户的。实践中银行由于担心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降低,出于防范风险的考虑,一般是不同意办理转按揭和房产过户的。这就带来了按揭房屋分割上的难题。基于上述原因,在离婚诉讼中为保护作为善意第三人的银行利益,避免造成新的纷争,法院一般不会对未还清贷款的按揭房屋做出产权上的分割,只判决房屋由哪一方先行居住。
二、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对于按揭房在离婚后贷款的偿还问题,应当首先对房产的归属进行认定,如果是婚前一方购买的,那就应当认定为一方财产,离婚后不得分割,但涉及到还贷部分应当由产权所有者进行补偿,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应当协商一方取得房产权,并对另一方进行一半的经济补偿。
离婚后可以办房子按揭吗?
; 离婚后是可以办房子按揭的离婚购房按揭买房,离婚后个人婚姻状态发生变化离婚购房按揭买房,不影响按揭购房。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新建住房的贷款,即通常所说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数额,不高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或实际购房费用总额的80%(以二者低者为准)。
离婚了按揭的房子如何归一方
法律分析离婚购房按揭买房:婚后按揭买离婚购房按揭买房的房子应该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购房按揭买房,离婚后平均分割,不管是谁在还贷,都不影响房产离婚购房按揭买房的财产性质。婚后买房发生在存续期内,是共同房产,在具体分割的时候可以将房产变卖后均分卖房的钱,或者由一方持有产权,根据市值给对方补偿。若是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一般房屋归支付首付款方所有,未还清的贷款由该方继续清偿。若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婚后共同还贷的,由双方协商房屋的归属,一般由所有者继续清偿。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继续还贷。按该离婚协议书办好离婚证后,该离婚协议书约定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离婚时,双方可以就房屋所有权协商处理。在离婚时,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归一方所有,并由该方继续还贷,给另一方首付部分和婚后还贷部分及该部分的增值一半的补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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