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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想给女儿买房,儿子什么都没有,儿媳妇该怎
不是你婆婆不喜欢你了 是天下大多数的婆婆不喜欢儿媳妇 在她们眼里 女儿女婿不是外人,儿子也不是外人,就儿媳妇是外人了 不管你做得有多好,这个观念在婆婆们心里可以说是根深蒂固的 我的公婆,我和我老公结婚 也没有另外给我们买房子
二婚妻子以自已女儿名义买房合适吗?
如果她想以她自己的女儿名义来买房,当然是可以的。自己花钱买房,自己说了算。
公婆给女儿买房,儿媳有权反对吗?给儿子买房后,大姑子能住吗?
公婆给女儿买房,用的是自己的钱,与你无关,你有什么理由反对呢?自己的钱怎么用,是他们的自由,任何人无权干涉。做儿女的更无权干涉,因为世界上最应该受到尊重的,是自己的父母。或者说,做儿女的最应该尊重的人,不是上级,不是老师,不是其他什么人,而是父母。那么,尊重父母的财产支配权,难道不应该吗?
儿子儿媳不高兴,无非是自己心理不平衡。可是,不平衡的依据是什么?因为你们是他们的儿子儿媳吗?从道理上讲,子女长大自立,应该考虑反哺父母,而不是相反。说到底还是自私自利,贪图钱财。因为我是你儿子,所以你应该把钱给我。为什么?因为我是你儿媳,所以应该把钱给我。为什么?因为儿子和女儿都是你亲生,所以应该公平对待。为什么?用亲情绑架父母?现在社会最流行这个:道德绑架。
但是你这种行为连绑架都不够级别,因为父母根本就没有违反任何一条道德,你拿什么绑架?小时候父母给子女分糖吃,总是偏向小的,要求大的让着小的。结果大得不让,小的哭闹。父母将大的一巴掌,小的满足了,大的在一旁呜呜呜!没想到长大以后的儿女还和小时候别无二致,父母打也不是,哄也不是,如何是好。
从法律上讲,子女对父母的财产只有继承权,即当父母死亡后,子女可以依法或者依据遗嘱继承父母的财产。父母在世,他们有权自由支配自己的财富,任何人无权干涉。想起一件事情。前几年去外地,街上遇到两个乞丐。兜里只有一元零钱,只能打发其中的一个乞丐。没想到那个没有得到施舍的乞丐居然在我身后骂我一句脏话。从此,本人最反感乞丐。向父母乞讨,甚至不如乞丐。
因为父母施舍不公而心怀不满,和那个骂人的乞丐无异。至于儿媳,你和公婆之间的关系更多地是一个名分。他们不是你生身父母,你也不是他们的亲生女儿。你是你丈夫的老婆,你仅仅是因为婚姻而与两个叫做公婆的老人之间才产生了这种名分,那么,你更没有资格公婆要求财产。即使在法律上,儿媳也没有公婆财产的继承权。所以,反对无效。
小夫妻和老人居住在一起,本身就比较容易产生和积累矛盾。如果是一家人高高兴兴达成的一致意见,老人和小夫妻都能满足各自的需要,同时控制好各个方面不产生矛盾,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了。如果是公婆跟丈夫强烈要求,儿媳为此承受压力不得不接受,我确实挺同情这位儿媳的。应该说,在这种情况下儿媳妇做出了一定的妥协和牺牲。
老人跟女儿亲,想给女儿留间房的想法可以理解。如果房子大房间多,可以留一间给姑子。但现实如果买的房子房间少,一家三代挤着已经不方便,再给姑子特意留间房的确就不现实了,姑子已经有自己的家庭,那就该优先考虑父母哥嫂的家庭住房情况。
话语者往往都是站在自身立场去说事,为博观众的同情和支持也会屏蔽掉对自己不利的因素而把对自己有利的理由夸大来说。显然这是一篇由媳妇角度写的题文,以媳妇立场单方面说话,就不排除有添油加醋把简单的往严重说的可能。客观看问题,我还没发现现实生活中有几个姑子结婚成家后回娘家长期住的(离婚无家可归的除外)。当然,大姑子可能比一般人住回频繁些是有可能的,但是说每周都回,假期都长驻那我就表示怀疑了。难道她大姑子除了回娘家就没地方去,在家呆着没别的事可做了吗?她自己有家庭不用陪老公?是不是也有存在即使大姑子偶尔回娘家几天当媳妇的也看着碍眼容不下对方故意把问题严重化呢?
父母给已婚女儿买房,怎样和女婿没关系
分情况大嫂给女儿买房:1、如果是全款给女儿购房大嫂给女儿买房,只要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女儿名下,该房产就与女婿无关,此时房产视为女方父母对自己子女大嫂给女儿买房的赠予,房产为女方大嫂给女儿买房的个人财产,2、如果是出首付购买房屋,则需要将房产登记在女儿名下,而且需要女儿用个人财产偿还,或者由女方父母偿还,这样房产就与女婿无关大嫂给女儿买房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婆婆让儿子瞒着媳妇给女儿买房,儿媳霸气回复:我们法院见,能获胜吗?
婆媳关系到底该怎么处?这是每个家庭的烦恼。处理得好,一家人合乐美满;处理不好,天天鸡飞狗跳。
婆媳关系的症结,其实主要在于中间的那个男人,在于他的情商,在于他的处事能力。
前两天曾看到一个对演员杜江的采访。杜江与霍思燕的婚姻堪称恩爱的典范,夫妻恩爱,孩子可爱,实力被观众羡慕。
明星的婚姻其实与普通人一样,普通人的烦恼,他们也有。在问到“如果妈妈与老婆霍思燕当着杜江的面有矛盾或者吵架时,杜江会站在哪一边”时,杜江的回答是:
“其实我也总结了三个字,处理这个婆媳矛盾的宝典,叫‘少见面’。”
少见面,方法简单粗暴,但却是最有效的一种。
少见面,其实就是把婆媳对各自家庭的主动权交回给对方,两个家庭互不干涉各自的生活,给予对方更大的自由空间。
婆媳之间很多的矛盾都是因为在一个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各自的生活方式、理念、习惯不同而产生的;毕竟婆媳不是母女,吵架不记隔夜仇,婆媳只是因为爱同一个男人而走到一起,彼此都对这个男人的爱有独占欲,其中一方对这个男人太亲近,势必会引起另一方的失落,日子久了,隔阂也就深了。
再加上有的婆婆把儿子视作自己的命,而有的儿子也把母亲看作自己的天,即使在自己成立了家庭,应该为自己的妻儿撑起一片天时,还依然习惯性地依赖母亲来经营自己的小家。
一个没有担当的丈夫,就是在把妻子推到婆婆的对立面,婆媳矛盾也就一触即发。
肖敏(化名)对老公黄维(化名)的失望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可为了孩子,肖敏一直在忍受。自己离婚,重新选择生活容易,因为她有能力独自抚养孩子;可孩子还小,她不想让孩子生活在单亲家庭里,不想让孩子心里有阴影。有了孩子的女人,拼了命都想用自认为对孩子好的方式,保护这些弱小。
但是最近发生的这件事情,让肖敏意识到老公的不可救药,他现在可以如此不考虑肖敏感受,做出这样一桩欺瞒肖敏的大事,也难保以后他不会再做出其它什么事情来,这个家在老公心里真是一点地位都没有,那就让他回到他自己的家庭中去吧。肖敏终于决定与黄维离婚。
结婚前,肖敏在一家公司里做人力总监,薪资比较高,父母就她一个独女,对她很宠爱,但不溺爱。所以肖敏其实还蛮独立坚强的。
黄维是个很有冲劲的人,他对改变自己的生活非常有想法。大学毕业之后,他选择留在城市里打拼,因为这里机会多,可供选择的方向也很多。在做了好几份工作之后,他决定与朋友合伙开一家公司。
肖敏就是在他意气飞扬的时候认识他的,被他那份执着、坚毅、能吃苦的精神所打动,并不顾父母的反对,执意要嫁给黄维。
结婚时,黄维没什么钱。他的公司还在继续投入见不到产出的阶段。肖敏为黄维的事业着想,说服父母不要彩礼,还把自己存的10万块给了黄维,给他的公司周转用。
肖敏父母说服不了女儿,又不忍心看女儿跟着黄维吃苦,就把一套正在出租的房子收回,简单装修一下,给他们做了婚房。
黄维也很感激岳父母的体谅,他在岳父母面前发誓,一辈子对肖敏好。
婚后,两人同心协力,确实过了一段很幸福的时光。这段幸福时光在肖敏生儿子的时候被打破。
肖敏生孩子,本来是不想让婆婆来照顾月子,她还是想回娘家坐月子。因为母亲已经退休,如果忙不过来,可以再请一个月嫂帮忙。而那个阶段正好是黄维公司发展最关键的时期,她不想影响黄维的事业。
可婆婆坚持要来,黄维没有反对,他对肖敏说:“自我们结婚后,我母亲就想来看看,这次也是个机会,让她来吧,可以多住一段时间。可怜我母亲到现在都没离开过我家那个地方。”
肖敏不好说什么。她只见过婆婆一次,还是在婚前。那时婆婆对她很热情,好吃好喝地招待着,唯恐哪里照顾不周,怠慢了肖敏。反正第一次的印象还不错。
可婆婆来的第一天,肖敏就感觉心里憋闷。
当天晚上,婆婆把她带来的东西一样样地摆了出来:一大沓用旧的秋衣秋裤剪的尿布,好几套旧旧的看不出颜色的小孩衣服,还有几袋小米等杂粮,还捧给肖敏看,撒了一地。
婆婆还在继续说:“小孩子就要用尿布,才不捂气,屁股不长红疙瘩;这些旧衣服,都是村里亲戚孩子用过的,新衣服不好,粗,还有味儿;小孩子就要穿百家衣,才长得壮实。”
肖敏哭笑不得:“妈,我们已经准备好了尿不湿,还有新衣服,而且都已经洗过了,不扎皮肤的。这些别人的东西,不好拿来用的,不知道有没有细菌。”
婆婆立马就翻脸,很大声地吵吵起来:“怎么啦?你嫌弃我们农村人是吧?嫌我们脏,那你还嫁我儿子,他也是农村的,那你还一分不要地倒贴上来。”
很少与人吵架的肖敏吓傻了,呆呆地站着。黄维回来时看到的一幕,就是母亲在大声嚷嚷,肖敏在冷眼旁观。
婆婆一见黄维,眼泪刷地就下来了:“儿子,你还是送我回去吧,我在这里碍你媳妇的眼。”
黄维只能好言好语地劝慰母亲,还使眼色让肖敏过来劝劝。肖敏没理,转身回了卧室。过了好半天,黄维回来了,对肖敏说:“她是老人啦,有什么事不能好好说嘛,非惹得大家不好相处。”
肖敏冷笑了一下:“好的。你妈实在是厉害,我以后躲着点。”
刚来第一天就闹得不愉快,以后的相处可想而知。
婆婆还特别会演戏,黄维在家的时候,她在肖敏面前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好吃好喝地端给肖敏;黄维一不在家,婆婆自己也跑没影了,自己跑出去逛迷了路,害得黄维丢下工作去找,还对黄维说是因为肖敏嘴挑,让她出去买想吃的,害她迷的路。干嘛要这样使唤一个农村老太太呀!一脸的委屈。
黄维当然是要维护自己可怜的母亲啦。
渐渐地,因为婆婆,肖敏与黄维之间开始发生争执。刚开始肖敏还会为自己辩护,可黄维根本不听,就是认定肖敏看不起他母亲,在为难他母亲,渐渐地肖敏也懒得再跟他理论。
孩子半岁的时候,婆婆的新鲜劲儿也过了,吵着要回家。可对黄维说的理由,却是肖敏不待见她,自己一把年纪了,干嘛还要留在这里看别人的脸色呢?还是回家吧,省得招人烦。
婆婆回去之后,家里的氛围却再也回不到从前,是黄维越来越冷淡,黄维的事业又上了一个台阶,更忙了,经常不在家,尽管黄维因为母亲对肖敏还有些怨言,但肖敏再也找不到机会跟他解释了。两人的相处越来越沉默,能谈论的话题也只有儿子了。
肖敏对现在两人的关系非常不满意,而黄维也觉得肖敏不像以前那么善解人意,两人现在的关系,真的就是“睡在上铺的兄弟”那样淡漠纯洁。
自黄维公司开始赚钱后,黄维还了肖敏曾给他用于周转的10万块钱,每个月给肖敏6000块钱生活费。
刚结婚时,黄维很难,肖敏就用自己的钱负担两人的生活,现在黄维赚钱了,他负担了大部分的生活费用。肖敏不知道黄维这些年赚了多少钱,她不问,她还相信黄维。
但就在前段时间,肖敏无意中听到黄维接了他母亲的电话,断断续续听到“房子”、“妹妹”等字样。等黄维放下电话发现肖敏时,神色有些慌张。肖敏也懒得问,凡是婆家的事,现在肖敏一点都不关心,以前还会给婆婆寄点钱,现在一分都不给,寒心了。
大概又过了两三个月,有天晚上,黄维又是浑身酒味儿地回家了,比平时多些醉意。他把包包往茶几上一放,自己歪倒在沙发上起不来了。
肖敏想扶他去卧室,没有扶动,就去拿了一条毛毯给他盖上,伸手去拿他的包。包的拉链没有拉上,里面有个硬皮本,拿出来一看,是房产证。
肖敏以为是黄维偷偷买了新房,想给她惊喜的。结果当她打开房产证,确实给了她一惊,却不是喜,而是吓。
这是一套市中心的房子,价值不菲。而房产证上的名字,不是她肖敏或是黄维,而是小姑子的名字,是黄维唯一一个妹妹的名字。
黄维妹妹毕业不到两年,在一家公司做文秘,她绝对没有这个实力;黄维家还在靠着黄维生活,更不可能给女儿买房子。唯一有能力买房的,只有黄维。
可两人现在还住在自己父母给的房子里,老公却给妹妹全款买了房。
这么大的事,被黄维瞒得一丝风都没透,自己在他心里到底还有没有位置?这个家,在黄维心里还有没有地位?还有儿子,黄维心里还有没有这个儿子?
这些问题,让肖敏突然觉得自己还在坚守这段冷冰冰的婚姻有些可笑。在大家与小家之间,黄维已经给出了自己的态度,肖敏觉得自己已经没有了坚持的勇气和必要了。
第二天,等黄维醒酒之后,肖敏平静地向黄维提出了离婚,并对黄维说,她将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黄维看着茶几上摊开的房产证,一句话也没说出来。
在一个家庭里,丈夫对妻子的态度,往往能够决定婆家对妻子的态度。
从黄维母亲刁蛮的举止得到黄维的支持后,肖敏在婆婆眼里的位置就一落千丈。因为婆婆知道,儿子到现在还在意自己,儿子的心还在维护自己家,她就有了欺负儿媳的底气。
在婆媳发生矛盾时,男人的态度与立场很关键,哪怕他不发表意见,只是保持沉默,传递出来的信息,也会说明他没有那么深地爱妻子,妻子在他心里并没有那么重要。
一个家庭,夫妻关系稳定,婚姻才会稳定。男人成了家,就要维护自己的小家。在大小事上都应该维护自己的妻子,即使妻子有错,关上门来怎么吼怎么骂,都可以,但在人前一定要给足妻子面子。
要知道,自己与母亲的矛盾容易解,而婆媳的矛盾却是易结不易解。婆媳矛盾小,家中鸡犬不宁;婆媳矛盾大,毁了婚姻毁了家。
最简单粗暴的方法,就向杜江学习,尽量让婆媳少见面,生活的烦恼也就会减半。
都挺好:大嫂吴非是个怎样的人,哪些细节能看清?
电视剧《都挺好》中的大嫂吴非是不是个自私的人呢?从第一集看起个人就隐隐约约觉得她没那么好,关于吴非是个怎样的人原著中描写得最贴切的个人觉得就是下面这一段。
大嫂最是明白人!她最明白远离麻烦,最明白自己的小家比苏家的大家重要,最明白苏家谁最有实力,最明白与苏家谁交往最有利,最知道卖老宅填小钱得新房投资最有利!
可以说她确实处处都是为自己的小家着想,第一集时得知苏母去世要苏明哲要回国奔丧,可约了上司旅游吴非在去机场路上就跟明哲说要不她替明哲回去,要不然工作丢了可怎么办?苏明哲说了你替我回去算怎么回事后,她才打消了这个念头。
吴非一开始就目的不纯
可以说吴非开始接近自己这个小姑子,应该不完全是因为听了明玉的身世后感到怜悯,而是觉得明玉有钱有势,应该可以帮助自己这个小家过得更好,所以当丈夫谈完明玉小时候有多惨后,便叫明哲以后多帮帮自己这个妹妹,明哲尴尬的说我能帮她什么呀?可能是明玉多年来亲情的缺失,面对大嫂的关心和小侄女的喜爱,那颗坚毅的心融化了。而且吴非还多次在明玉面前说自己这个小家的处境,并把女儿拉出来当挡箭牌。
明玉对吴非没得说
明玉用实际行动回报着大嫂对她的关心,知道大哥失业就背地里帮她找工作,苏明哲和吴非因为买房子的事吵架,明玉二话不说把吴非接到家里来住。在发誓不再管苏家的事后,看到大嫂为买房的事为难,亲自去找了苏明哲掏心窝的劝谏。
当苏明哲因为工作原因留下吴非处理卖房的事时,知道后的明玉又出一百五十万买下老宅,可以说苏家人里大嫂和明玉的关系最好。后来苏明玉因为在审计会上让二嫂难堪的事被苏明哲大,是大嫂最先发现并报警把明玉送医院,后来又带着吃的去看望明玉,确实把明玉当家人也让明玉看到了亲情的温暖,和苏父得知明玉被打后死活不肯去医院看明玉,大哥得知后却还劝明玉是一家人,二嫂知道明玉被打后不是先关心明玉怎样而是想着好快把明成捞出来不同,到这里大嫂还是个好形象。
看清苏家人的吴非只希望远离是非
正是因为看到了苏家人各种各样的小心思,吴非对要出面的明哲说,这件事你不要出面交给苏父这是苏父的责任,还是怕苏明哲卷入其中让自己的小家也跟着不安宁。还有当朱丽和苏父去医院看望明玉,希望明玉放过苏明哲时,吴非还不忘提醒他们,先不要提放过明成的事,要先关心明玉。可见她并没有多同情明玉,只是做做样子。
所以说整个苏家人包括大嫂在心里上还是希望明玉放过明成,却没有考虑明玉的感受。好在明玉有苏明东的支持,和陪伴。大嫂也因为不想卷入苏家这趟浑水,离开苏州回到了上海,希望离得远省得在其中不好推脱,这个对明玉看着掏心掏肺的大嫂,回到上海后还是变了毕竟谁都不是圣人,何况一个眼里只有丈夫和女儿的小女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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