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茂名买房认购书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茂名买房认购书样本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买新房签认购书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茂名买房认购书:签认购书时茂名买房认购书,需要注意开发商的信息是否准确;有没有“预售/销售许可证”的证书编码;房屋基本信息包括楼层、朝向、户型、房价等要约定清楚;定金缴纳的时间、金额及违约处理办法要与开发商进行约定;还要注意将开发商对你的承诺写进认购书中。
一、什么是认购书?
认购书全称为《商品房认购书》,是购房者与开发商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在没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是解决买房相关事项的条款,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二、认购书包含哪些内容?
一般情况下,认购书一般包括以下基本条款茂名买房认购书: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房屋基本情况、开发商销售资质、价款和付款方式、定金相关协议。主要包括5个方面
1.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卖方,即开发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方名称、地址、电话;买方,即购房者名称、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件种类。2.房屋的基本情况
包括楼盘地址、认购房屋的楼号、楼栋号、房间号、朝向、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3.开发商销售资质
认购书中应当有房屋的属性(期房或现房),开发商的预售/销售许可证编号,土地使用证号等内容。4.价款与付款方式
认购书中,这一部分占据茂名买房认购书了比较大的篇幅,内容包括房子单价、计价面积类型、总房款、付款方式(全款、分期、贷款或其他方式)。5.定金
在认购书中约定定金的金额、付款时间、违约责任、违约处理办法、签订合同的日期等。
三、签认购书注意啥?
签订认购书,需要注意认购书中的内容不要写错,尤其是关乎信息类的内容。房子的基本情况要保证0差错,如果出现差错,或导致买房纠纷。1.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别写错
(1)在填写卖方的信息时,要注意看“出卖人”位置填写的是不是开发商的公司名全称。如果开发商委托第三方房产中介公司代为销售,那么应该在认购书中写明代理关系。
认购书内容详解
开发商公司名称注意不要写错
(2)填写购房者本人相关信息时,要注意“认购人”写自己的名字,通讯地址填写身份证上的户籍地址。如果不是本人签订认购书,需要填写代理人的相关信息。如果是公司或组织买房,认购人写公司全称。
认购书内容详解
如若是公司买房,“认购人”需写公司名称
2.房屋的基本情况要写清
在签订认购书时,自己认购的房子基本情况,要在认购书中要写清楚。一般情况下,“第二条”预售/销售许可证的证书号码是开发商提供的。如果签订时是空白的,这时你要警惕了,没有预售/销售许可证的房子,卖出去也是不合法的,如果开发商到办理产权变更之日时,还拿不到相关证件,也是没有办法办理房屋产权所有证。
认购书内容详解
房屋基本情况要具体到朝向
实际上,只要认购书具备合同主要条款并生效后,在与正式合同没有冲突的情况下,他可以做主合同的补充。3.价款与付款方式约定清楚
房屋单价约定要写清楚,注意不能使用“特价、均价”等比较模糊的词语。付款方式及首付款的支付金额都要写清楚,不要出现差错。
认购书内容详解
交纳首付款的比例,需要格外注意
4.定金违约要约定
约定清楚交定金的时间、定金金额(缴纳定金的比例一定不要超过总房款的20%),违约后对定金的处理办法。
认购书内容详解
认购书中有关定金的约定,要看清楚
5.开发商承诺要写进认购书
在看房时,销售人员或开发商承诺的赠送面积、保留房源等,都要写进认购书中。包括承诺不兑现,违约如何处理等,都要作出明确的规定。实际操作中,要将承诺写进认购书,还需与开发商进行交涉。
认购书内容详解
要把开发商的承诺落实到认购书中
签订认购书时,还要琢磨一下认购书中的条款是否平等,如果有不对等的条款,可以直接向开发商提出异议。可以请专业的律师把关,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资料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该内容仅在北京使用
买房一定要盖认购书吗
买房不一定要签认购书,双方自行决定即可。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协议,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不属于签订合同的法定步骤。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买房认购书
不一样!认购书并不是购房过程中的正式法律文本,在合同法上认购书称之为要约诺,按理说此时购房行为已经成立且有效,但是双方约定后来再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那么,最终的购房法律文本为购房合同,购房合同的效力高于认购书。一般情况下,认购书的内容模糊不具体,但是购房合同的内容要求明确具体,条款清晰具有较强可操作性。总之,最终的购房行为以购房合同内容为准。最后提醒一下,仅仅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不意味着房子确定的买下来了,物权法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必须以过户登记作为最终交付的方式,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过户登记是不能真正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堤防一屋多卖!
什么叫买房认购书
《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
《房屋认购协议书》中一般确认认购人打算购买的商品房的位置、朝向、楼层、房价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认购人在购房前作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保证,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订金。
扩展资料:
《房屋认购协议书》的内容
《房屋认购协议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同。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颁布前,《房屋认购协议书》的性质属于意向书,一方不履行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是定金。但是,在该《解释》颁布后,其中第2条承认了预约合同的效力,为此,《房屋认购协议书》属于预约,一方不履行承担的是违约责任,另一方可以主张违约赔偿。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于购房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认购协议书
什么是《认购书》?
买房先签《认购书》并交纳定金是现在售楼过程中习惯性做法。《认购书》约定购房者在限定时间内签订正式合同, 否则视为购房者违约,定金将被扣除。于是,大量关于定金不退的纠纷就从签订《认购书》时开始了,所以搞清《认购书》及其定金的法律作是避免纠纷的关键。我国相关法律和法规并未明确规定购房者在签订正式预售(销售)合同前,必须签订《认购书》。换句话说,签《认 购书》不是正式签约的必要前提。 如果《认购书》对房号、面积、价格、双方权利义务都 作了明确的约定,那么可以认为《认购书》就是一份买卖合 同,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不过是把《认购书》约定的内容具 体化;如果《认购书》未明确主要条款,则《认购书》不具备合同的性质,可以看做双方的意向书,没有合同的约束力。 所谓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前或支付房款前由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其目的在于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 债务人履行约这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 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认购书》中的定金,不同情况下具有不同的性质和作用。因此对定金的处理应视合同的具体情况,根据定金的性 质和作用,分别按照抵作价款或收回、合同无效返还定金、 一方违约而“不予返还”或“双倍返还”来分别处理。 1、若买方没有按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或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已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 能正式签约,违约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2、若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双倍返还”。 3、若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1 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 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 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若因卖方未取得预售(销售)许可证或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导致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式合同无效的,应按无效合同处理,买方应将定金返还。但有过错的一方应赔 偿另一方的利息损失或其他损失。 5、若卖方在正式签约时将《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买房前必须写房屋认购书吗
买房前不必须签订房屋认购书,双方自行决定即可。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茂名买房认购书的协议,目茂名买房认购书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不属于签订合同的法定步骤。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关于茂名买房认购书和茂名买房认购书样本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