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买房倒贴490万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谁说倒贴不值钱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买房十万抵十五万怎么不写进合同价?
买房15万抵15万买房倒贴490万,不写进合同就是一个坑。开发商玩买房倒贴490万的手法就是不抵房产买房倒贴490万的总价买房倒贴490万,而是抵服务费。
你们是怎么买房的,自己打工存的钱吗?
我买房,完全靠自己,没有要家里人一分钱,全靠存钱首付,首付不够刷卡凑首付,然后慢慢还,具体来说就是摒弃一切不需要的花费,按最低限度
对于拿工资的人我推荐自己总结的极限存钱“存九花一”大法,具体来说就是每个月存90%的钱,只花10%的钱(过年可以花年终奖),这个是要有前提的,就是初入职没有房贷、车贷、房租(住公司宿舍、吃有补贴)、等消费,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调节为“存八花二”等
这个极限存钱大法,我说三遍不要纠结搞不定,没有高目标那能有高收益
一定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
一定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
一定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
假定一个月5000工资,“存九花一”500元,确实极限,这个我所在的公司每天12元补贴,早、晚饭自己掏钱10元(早3、晚7,甚至自己下面条、买馒头吃咸菜)合计,合计300,还有200,50元话费,余150元零花,别不相信,看下面真实事件
07年跟我一起入职的女同事就叫欧女士吧,就是这个人对我受益良多,就是她用了这个法子每年大约只花两个月的工资,从入职2000元到10年不到5000的工资,3.5年省下12万,首付了单价5400的90平小房子,13年买了小车、带房出嫁,她家就是条件不太好,从来都节俭脾气好,出来工作不要家里一分钱,自己带嫁妆结婚,完美
苏州楼市变调了:前一日销售员奔走狂欢,第二天买房人面临毁约,怎么了?
中秋假期刚结束,王力前就通过房产中介的介绍,在相城区看中一套二手房,很快便与房东签订了买卖合同。但9月16日上午,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外地户籍购房仍需提供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婚后购房,房产证上写老公的名字会吃亏吗?
在这个信息快餐年代,身边每天上演的、新闻里时时报道的都是各种家暴、出轨、骗婚、分手的消息。要牺牲身材和事业来生养孩子的女性,为获得更多心理上的安全感,往往结婚时会要求男方家出婚房,全款更好,再加自己名字最好。但是!这操作可不一定真稳妥!
婚前男方家全款买的房,多写在男方名下,甚至男方父母名下,万一离婚,真的是一分都没得分。如果男方再提出“买房倒贴490万我家全款买房了,你家给装修吧”……那可就是百分百倒贴的赔本生意。
男方家婚前全款买的房,写你们两人的名字…这种大方公婆只存在别人家里。
婚后买房,男方家出钱,写上你的名字,就真的稳了么买房倒贴490万?也未必!这里有很多隐藏的坑,你必须清楚了解!
男方给父母打了欠条
婚后买房,让公婆掏全款,写你们两个人的名字,你以为这是大方开明的好公婆,以为万一离婚自己能空手分一半房产,以为获得了非常大的安全感。但你不知道,你的枕边人,只要让他父母把钱转账进他的账户,同时再签一张格式标准的借条,这就是你们的共同债务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至于你说这钱是男方的个人债务?怎么证明?难道不是借父母的钱买房你们两人一同居住么?
平时好好过日子也没什么,一旦要离婚,男方父母就可能拿出这借条,要求法院确认该借条有效,债务关系成立。此时你就算可以正大光明分一半房产,当初那买房钱你也得负责还一半!
名字写你一人,钱两家出
结了婚,公婆说“我们出钱,给你们小两口买房,就写你一个人的名字,不带那臭小子!”
感动不?是不是觉得遇上了绝世好公婆? 听说这房子值500万呢,婆婆说他们出490万,让你家父母也意思一下出10万就行。是不是觉得特别有保障?回家就跟父母说赶紧掏钱?别高兴的太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照本条法律内容,房子虽然登记在你一个人名下,但这房子其实跟你本人没什么关系。1/50是你父母的,剩下那98%都是你公婆的。如果离婚,你只能分到2%的房产份额!
当然,遇到这种情况,只要把你家老公的名字也写在房产证上就可以一人一半了,或者签个书面协议进行约定。
写你的名字不行,不写更不行
如果婚后公婆出全款给买房,房产证上只写你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只要他们之间签署了《赠与协议》表明房子是公婆赠送且只赠送给自己儿子的,离婚时你一点都分不到,法院也没法支持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中还是多一点爱意,少一些算计。夫妻两人过日子,如果心思都在财产争夺上了,恐怕也就没什么真心放在经营小家庭中了。
最后,小编要提醒准备为爱走进婚姻殿堂的男男女女,没事多了解点法律,有事解事,无事防坑,不亏。
浙江兰溪实施购房补助政策,最高补助达19万,这是不是买房的最好时机呢?
我认为现在的这个时候是买房的好时机了,因为现在国家和地方政策都是比较好的,有需求还是可以买房的。
上海一购房者因房贷推迟两个月,被判赔偿490万,法院判赔的理由是什么?
这种情况是合理合法的,因为买卖双方本身并不是合同时间按照银行的放款时间来计算的。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买家本身没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同时对银行的放款时间过于自信。购房人购买房产时,如果购房人需要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人需要在合同中明确注明合同时间属于银行的放款时间,而不是当前时间。关于你提出的问题,我将从以下几点进行阐述。
这件事其实是关于二手房的合同纠纷,因为银行放款的时间延迟了两个月,所以买卖双方出现了合同分期。很多人买二手房的时候,因为不是每个人都有足够的钱付全款,大部分人都会通过银行贷款来按揭买房。二手房交易本身就麻烦。如果合同中没有注明合同时间,很容易因为银行贷款问题而违约,也会给双方带来进一步的损失。
这个消息是关于买房的争议。上海一居民买了一套二手房,二手房总价1000多万。因为没有足够的现金,这个居民通过申请银行贷款买房。双方交易时,因买方银行贷款未获批准,卖方直接起诉买方,法院最终支持买方赔偿490万元。之所以这样说,主要是因为买卖双方本身没有恶意,而是因为买方的银行贷款没有得到批准,这导致了卖方的损失。
买家认为银行贷款速度很快,所以没有在合同中明确具体的买房时间,更没有说明买房时间以银行贷款时间为准,导致买卖双方在合同问题上产生分歧。由于买受人本人没有正确履行房地产交易合同,也给出卖人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因此损失应由买受人承担。有些人可能会认为交易的延迟是因为银行贷款延迟了两个月,从而导致交易失败。但事实上:由于买方本人并未将合同时间设定为银行的放款时间,此次事件的责任属于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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