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集资买房的利弊,以及朋友集资买房弊端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集体产权房的利弊之处
目前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私下、变相的转让大量存在,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导致了土地利用的混乱,影响了土地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造成了土地产权关系不清,交易的不安全,给农村的稳定带来了隐患,也给购房的消费者带来了各种潜在的风险。 一、无房产证
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只有拥有个人房产证,才能证明房子是你的,而不只是拥有使用权。
而按照法律规定,集体性质的土地使用权是不能在土地性质未变更性质之前进行买卖的,相应的在该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也无法进行买卖或转让,因此也就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农村房屋的所有权人能够用来证明自己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证书一般是当地区、县(自治县)、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书。这个证书只能证明被该证书记录的人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集体房产证是临时的证明,是个模糊概念,甚至缺乏法律依据。
二、不能用于抵押和贷款
《担保法》明确规定: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可以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贷款和抵押的是要登记的,而登记唯一凭证就是房产证,目前农村房既无房产证也不进行登记。
三、易产生纠纷,房屋没有保证
集体产权房有相当一部分是村里自己开发的,也就是说时任书记就是开发商头头,如果几年之后,一换届,很可能就会出现纠纷。再者说,村里开发的房子,一般都是以改善村名居住状况名义开发的,没有任何法律保障,没有房产证也没有土地证,出售乡产权的住宅,并不具备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而只是签一份租赁合同,合同上的房屋性质也与实际有很大不同。而仅有的购房合同也可能会因为大队书记的换届而变得没有什么效力。
另外,《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这就容易出现这样一个问题,村民将房子卖出后,就意味着再也没有宅基地,而面临房屋拆迁增值、继承等各种因素村民开始对自己的出售行为感到后悔,鉴于集体产权的对外销售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出卖人完全有权利也有可能重新要回自己的房子,那么购房者就只能处于被动无助的尴尬境地。
四、房子质量无保证
房子开发首先必须是具有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而集体产权房很多是由土地所在村自行开发的,根本没有资质,在质量、信誉方面都没有保障。
开发商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竣工后,应到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属登记,由登记部门通知房地产测绘部门进行现场勘测,待勘测数据确定后,权属管理部门需要通知土地管理部门最后核定地价,还要审核该项目是否按规划批准的用途实用土地、是否按规划的面积建房、地价款最终缴纳的情况,以及拆迁安置结案情况等。只有在上述内容全部审核无误后,才能确认产权,颁发房屋所有权证。而集体产权的房子相对商品房来说房子质量检测程序相对缺乏,购买房子后所持有仅为一纸与当地乡政府签发的合同,在质量上的隐患相对一般商品房来说较大。
五、拆迁无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私下交易并不能将房屋过户,即使把房款给卖房者,实际上房屋的法律所有人还是原来的卖方。将农村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员出售,显然是一种变相的土地使用权出租行为。正因为如此,目前我国尚无对拆迁农村房屋而给予承租人(使用人)补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其补偿对象均为农村土地或地上附着物的所有人。
六、行为违法,不受法律保护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更加明确的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必须经合法批准……未经审查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房转移给买主,房屋买卖、赠与等行为也应认定为无效。
集体产权房屋对外出售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产生纠纷,法律是不予保护支持的。
七、村民证不合法
有很多开发商为了更好销售房子,避开农村集体产权房只能在集体之间买卖的法律规定,而出奇招,就是给买房的城镇户口的消费者办理一个农村的村民证书,这样,就可以用本村村民的名义来买房。而事实上这种由村委印发的村民证是毫无用处的,就连买卖行为的真实性也无法起到证明作用,况且这种村民证本身就带有违法性,是不能作为以后有关法律纠纷证据的。
买房子是一生的大事,可以说关乎我们的幸福,中国有句俗语叫: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有谁敢说自己运气就那么好,所买的房子以后不会出现问题哪?而事实我们也可以看出,因为集体产权房而产生的纠纷在房产案例中是占有相当比重的,所以我们在购房时一定不能贪图一时便宜,而为自己以后引来无尽麻烦,很可能最后会失去辛辛苦苦赚来的房子。买房子一定要理性在理性。
集资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如今很多正在市场上看房的购房者们可能会发现,除了商品房之外,还有一些集资房在出售。商品房想必大家都比较的熟悉了,但是集资房相信很多人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个名词,其实,集资房严格来说是一种职工住房,通过集资手段建设的房屋。那么集资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详细的谈谈这个问题,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叫集资房?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什么叫商品房?
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商品房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集资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一般商品房和集资房最大的区别是土地使用权的区别。一般商品房取得的是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集资房是改变住宅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包的传统制度,实行政府、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建房成本,通过多方筹集资金进行房屋建设而不通过市场购买而直接分配的一种房屋。
集资房与一般商品房相比较,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区别。
首先,一般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商独立开发的一种产品,再通过市场买卖关系来实现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属完全的市场经营行为。所以,一般商品房的消费群体广泛、没有特别限制。
其次,集资房建设与一般商品房在各种手续的申办上也存在区别。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开发经营一般商品房必须“五证俱全”,即要同时具备《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销售许可证》。一般商品房的土地是出让用地,取得的方式主要是以招投标、拍卖、挂牌以及市场转让的方式。
以上文章便是有关集资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的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温馨提示:购房是生活中的主要投资,很多买房者主要是由于资金问题,购买集资房,但即使是集资房也需要投资不少。另外,集资房往往不能及时正常交付,最令人不安的是货不对板,又投诉无门,因为集资房法律程序不完整,所以才不能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
我想购买集资房产,有什么风险吗
一、购买集资房的风险
除了产权没有保证外,由于集资建房的若干特性,决定了出资人还要承担下述风险:
(一)资金的筹措情况
如果资金不能准确、及时地到位,工程进度便没有保障,工程进度延缓更加剧了资金筹措的困难。这样的恶性循环必然导致资金一去无归、工程遥遥无期的结局。
(二)施工队的选择
由于某些集资建房单位的暴利动机,选择施工队时只能是降低标准、拼命压价,甚至迫其带资建设,施工企业要生存,必然偷工减料,建筑质量难以保证。
(三)较难形成规模
集资房通常较难形成规模,大多是一栋或二三栋楼,由于规模小,客观上造成管理配套难的问题。即使集资者有意完善,结果往往仍是力不从心。水、电、煤气管道的接驳,公共设备的维修等等,都需要相当的资金支持,即使是简单的清洁卫生、安全保卫,也离不开资金,更不用提社区文化建设和其它体育设施配套、正规的物业管理等,这些都是集资者始料不及的,也是开发商不会考虑的。
(四)产权问题
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将及部分向内部职工筹集的资金建成的房产,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
(五)所有权人的资信状况
由于集资房的产权归企事业单位,所以集资房是企业财产的组成部分,企事业单位对集资房拥有处置权,可以将集资房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企业到期若不能归还银行贷款,银行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变卖抵押物偿还贷款。购买集资房实际上是购买房屋的使用权,其使用权保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房产所有权人的资信情况。
二、购买集资房的注意事项
(一)集资房多为村委会与开发单位合作建房。集资房项目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报建程序;同时,集资房的开发单位多数无开发资质。
(二)集资房无正规楼书。集资房楼书多是一纸宣传单,一般不标明开发单位、建设设计单位,传单采取沿街散发形式。
(三)集资房无正规预售合同。售楼员出示的购房协议书是开发单位与村委会联合印制的,并非正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四)集资房房产证多由村委会自行印制。在看房时,售搂员会告诉购房者签了合同后,发楼房使用证,但事实上,这个证是村委会与开发单位自行印制的,并无法律效力。
(五)集资房多未补交地价。售楼员也表示,他们是先建房后办报建手续,日后购房者补交地价后,即可办理房产证。
(六)集资房遇拆迁有风险。售楼员一般会告诉购房者,他们的楼盘永远不会拆迁等。
(七)集资房价格便宜但不能办按揭。
(八)集资房品质较商品房稍低。楼房做工较粗陋,多为毛坯房,少数有简单装修。
(九)集资房从单体楼向小区发展。早期楼盘多无社区,但南山、宝安均有多个集资房楼盘成片开发,部分社区规模与本地商品房不相上下。
(十)集资房自有配套不多。多无会所,个别规模较大的社区自有配套较好,有电梯,绿化率也很高。
购买住房,是人生一项重大的投资,许多消费者主要是由于资金问题购买了集资房,但即使是集资房也是一笔不小的投资,动辄数万。集资房经常不能按期交货已属正常,最令人烦恼的是货不对板,而又投诉无门,由于集资房没有完备的法律手续,不能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什么是集资房,集资房和商品房之间有什么区别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来建造的房屋。
集资房与一般商品的区别:
1、性质不同。
一般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商独立开发的一种产品,再通过市场买卖关系来实现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属完全的市场经营行为。所以,一般商品房的消费群体广泛、没有特别限制。
集资房则是通过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住宅合作社来组织建设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既定范围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采用的是先集资后建房的形式,是一种非市场行为,不存在买卖与经营关系。
2、手续不同。
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开发经营一般商品房必须“五证俱全”,即要同时具备《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 》、《房屋销售许可证》。一般商品房的土地是出让用地,取得的方式主要是以招投标、拍卖、挂牌以及市场转让的方式;
集资房的土地主要是通过政府划拨,并减免了相关税费。因此,集资房的建设在申办手续的过程中,各种手续的办理不同于一般商品房开发经营的办理过程。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集资房多为村委会与开发单位合作建房。据了解,从2001年8月6日后,政府部门不再审批合作建房,即便是在政府规定的红线范围内,集资房项目也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报建程序;同时,集资房的开发单位多数无开发资质。
2、集资房无正规楼书。集资房楼书多是一纸宣传单,一般不标明开发单位、建设设计单位,传单采取沿街散发形式。
3、集资房无正规预售合同。售楼员出示的购房协议书是开发单位与村委会联合印制的,并非正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4、集资房房产证多由村委会自行印制。在看房时,售搂员会告诉购房者签了合同后,发楼房使用证,但事实上,这个证是村委会与开发单位自行印制的,并无法律效力。
5、集资房多未补交地价。售楼员也表示,他们是先建房后办报建手续,日后购房者补交地价后,即可办理房产证。
6、集资房遇拆迁有风险。售楼员一般会告诉购房者,他们的楼盘永远不会拆迁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资房
集资房有哪些风险隐患?集资房房产证办不了怎么办?
集资房有哪些风险隐患?
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单位为解决内部结构职工的住房难,集资房不可以在市场中流通转让。而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总体产权的方式归属于企事业单位单位,职工选购的仅仅是的房产所有权,对房地产还没有完全产权,故集资房并没有单独的房产登记凭据。
集资房常见问题
1、集资房多见村委会与开发单位合作建房。据统计,从2001年8月6日后,政府机构不会再审核合作建房,即便在政府部门所规定的红线范围内,集资房新项目大多都未经正规报备建设程序流程;与此同时,集资房的研发单位大部分无开发资质。
2、集资房无靠谱楼书。集资房楼书大多是一纸宣传页,一般不标出开发设计单位、建设设计单位,宣传单采用临街释放方式。
3、集资房无靠谱预售合同。售楼小姐提交的购房协议书是开发设计单位与村委会协同印刷的,并不是正规商品房买卖合同书。
4、集资房房屋产权证多为村委会自主印刷。在看房子时,售搂员会告知买房者签了合同后,发房子使用证,但实际上,这个证书是村委会与开发单位自主印刷的,从未有过法律认可。
5、集资房多未补缴土地价格。售楼小姐还表示,她们要先建房子后办报建手续,今后买房者补缴土地价格后,就可以房产证办理。
6、集资房遇动迁风险很大。售楼小姐一般会告知买房者,他的新楼盘从来不会动迁等。
7、集资房价格低但是不能办按揭贷款。集资房一般价格每平米2000多元化,南山集资房价钱较宝安稍高,大多数要3000元/平米,但是和深圳上年平均价5680元/平米(按总建筑面积房屋出售)的商品楼对比——迄今年1月份,平均价升到5934/平米,集资房价格对比商住楼低一半;可是,集资房无法办理住房贷款。
8、集资房质量较商住楼略低。房子质量较粗糙,多见毛胚房,极少数有简约装修。
9、集资房从单体楼向住宅小区发展趋势。初期新楼盘多无小区,但南山、宝安都有好几个集资房新楼盘成片开发,一部分小区经营规模与当地商住楼旗鼓相当。
10、集资房已有配套设施很少。多无会馆,某些规模大的小区自带配套设施不错,有家用电梯,小区绿化率也非常高。
集资房房产证办不了怎么办?
假如你按出厂价选购的房,我对该房子具有彻底产权即100%的产权;假如你是按基准价选购的房子,我对该房子只享有一部分产权,其他产权归单位全部;假如我们单位并没有参加房改办,你只是集资,以集资款贷款利息抵房租,你所能集资的该房子产权是归单位的,你只是拥有所有权。不同的情况法律后果是不一样,你就应该进一步落实清晰你所说的集资房于哪一种特性。
集资房能否办按揭贷款?
实际上集资房通俗一点而言其实就是相关单位出现在了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充分利用的闲置用地招募其他单位团体或个人、或者本单位个人的资金来一起处理生产制造以及生活用地从而所发生的一种福利房。
单位的集资房是能够按揭贷款,集资房的职工一个人能依照房价的全额的或部分注资,政府部门以及相关部门会到商业用地、银行信贷、税金等领域给与一部分免减特惠。
一、集资房的产权
集资房的产权分两种,一种是小于曾经的房改办的成本价格,这类房子的产权乃是房改办出厂价房。该房子出售的价是高过当初房改办的出厂价,其产权是定义为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的。
集资房的产权是可以归单位及其职工共有的,在继续一段时间之后就能衔接为职工个人了。这类房子是属于经济实用房的一种。集资房是依据出资的占比分成全额的集资以及部分集资,如单位职工是全额的集资的,那样未来即可办理集资房的100%的产权,但在领到产权证以后,便可以随意挂牌交易。
假如假如是一部分集资的,那样未来为职工得到的便是一部分产权。但是如果单位职工离去了这一单位,那样单位就有权利取回其房子的权了。
二、集资房是不可以房产证办理的
但实际上集资房是不能够房产证办理的,由于集资房仅仅单位为解决职工的住房难而筹集资金完工房产,并且在完工以后以较低价格出售给内部结构职工的。因此集资房的产权是所属企事业单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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