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二本买房政策(成都二套房买房条件)

时间:2022-12-19 阅读:42 评论:0 作者:悠悠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成都二本买房政策,以及成都二套房买房条件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成都购房政策

一、成都买房政策

在成都高新区西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购房的,购房人应具有限购区户籍,或着稳定就业在限制区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二十四个月以上。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成都市直属天府新区或其他区域户籍居民,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就业稳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一年以上的户籍居民成都天府新区直属管理的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二、成都买房条件

1、未婚:本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成都市一个月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原件。外籍人士需要提供本人的护照,国安局证明及本市的一年以上的工作证明。

2、已婚: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包括未成年小孩的户口本),提供成都市一个月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原件。外籍人士需要提供双方的护照,国安局证明及本市的一年以上的工作证明。

2022成都购房资格新政策

2022成都购房资格的最新政策如下:

1、在成都买房,购房人应该有购房所在区户口(如果户口迁入想要购房的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想要购房的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口不在想要购房的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2、拥有成都市户口的居民家庭在成都市有1套及以下的自由产权住房,或者成都市户口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成都市户口居民家庭在成都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

3、在成都11区新购买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购房人具有该区域户口,或户口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4、在成都市户口家庭在全成都有1套及以下的自有产权住房,或成都市户口成年单身、非成都市户口家庭在成都市范围内没有自有产权住房。

5、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成都市户口,如果不是非成都市户口但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2021最新成都购房政策是什么

成都购房的新政策是在成都买房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即社保和户籍,必须满足其中一条,也就是拥有2年或以上成都户口;或者连续2年或以上缴纳成都社保,且稳定就业;或者落户不满2年,但在成都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的。

成都买房政策有哪些规定?

各区(市)县政府成都二本买房政策,市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成都二本买房政策成都二本买房政策,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切实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努力做到职住平衡,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保持成都二本买房政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借鉴其成都二本买房政策他城市成熟经验,现就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通知如下。

一、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四、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五、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六、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关于成都二本买房政策和成都二套房买房条件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本文链接: http://www.dnjbh.cn/goufang/153296.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