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借名买房深圳,以及深圳借名额买房借名费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借名买房”受法律保护吗?四大风险要警惕
刚刚过去的一年,随着越来越多的城市重新加入限购队伍,“借名买房”的现象也越来越多了起来。究其原因,无非是购房资格、贷款条件、户籍限制、购房政策等等。现行法律规定中,并没有规定“借名买房”就是违法的。
那么,借名买房到底受法律保护吗?会有哪些风险?又要注意些什么呢?
先解释一下什么是借名买房?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通常发生在熟人或者亲人之间。
为什么大家要借名买房?
原因可能有三种情况:
第一、为规避法律政策,如:为规避国家房贷、税收、登记等相关法规政策;
第二、借用他人资格享受某种购房优惠;
第三、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
那么借名买房到底受法律保护吗?
借名购房使得房产登记的权利人并非真正的房屋所有权。当事人基于对财产权属公示的信赖而为的交易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比如善意取得制度。而对于借名购房,出资人并不是登记的权利人,即使其事实上对该房屋占有、管理和使用,也不是法律上适格的处分人。
登记权利人如果擅自处分该房屋,如设定抵押、出售等,如果相对方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法律会偏重保障交易安全和善意相对人的利益,不会仅因其非事实权利人,无权处分而判定该物权变动无效。
因此,借名购房如果发生纠纷,通常会陷入这样的境地:法律保护当事人之间合法的意思自治的合意,即双方借名购房的约定,但法律更保障交易安全,保障善意相对人基于物权公示公信力产生的信赖利益以维持社会的稳定。
不明白,我们有案例:
去年底,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为投资进行代持房产进而引发的涉案上千万元代持房产纠纷案。
深圳市民王鸿和王娟为相识多年的邻居,看中了房价仍会大幅上涨的势头,王娟和王鸿便商量着共同买房。2013年7月,王鸿购买了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的招商地产伍兹公寓3栋24B房产,总价款为12725732元。
2013年8月,两人签署《协议书》,约定王鸿出借资金200万元给王娟交付招商地产伍兹公寓3栋24B首期楼款,以王鸿的名义向交通银行蛇口支行办理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798万元。
该协议还约定,涉案房产实际产权人由王娟独享;王娟承担交通银行供楼贷款、契税等相关房产费用,王鸿收取150万元固定收益;如果该房产发生转卖行为,王娟应及时一次性支付王鸿全部收益;如果该房产没有发生转卖行为,王娟需要在2014年7月支付给王鸿收益50万元,2015年7月结清余款100万元等。同时,双方共同出具《证明》,证明涉案房产为王娟所有,因房屋限购原因由王鸿代王娟登记所有权,该房产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王娟独立享有和承担。
涉案房产于2013年9月登记至王鸿名下,并于2014年1月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广东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在涉案房产463万首期款中,王鸿实际出资共约305万元,剩余的由王娟支付。
去年4月,双方对部分其他的相关债务债权进行结算后,确认王娟尚欠王鸿本金170万元。此后,王鸿多次向王娟催要涉案房产的本金和收益,王娟则以各种理由推脱,至今,王鸿既没有收取购买涉案房产的任何收益,反而连本金也未拿回。无奈之下,王鸿将涉案房产在中介放卖。
王娟得知后,于2016年3月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涉案房产归原告所有,被告王鸿协助原告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我们来看看法院的判决结果:
南山区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书》系借名买房协议。涉案房产虽登记在被告王鸿名下,但原告王娟已举证证明其与被告之间存在借名买房关系,故涉案房产为原告所有。对于被告主张的其支付了涉案房产的首期款等抗辩理由,系双方之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被告可另循法律途径解决。故南山区法院判定,确认涉案房产为原告所有,原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代为赎楼并注销涉案房产的抵押登记,被告于注销抵押登记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涉案房产转移登记手续。
王鸿不服一审判决,遂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了上诉。在庭审中,王鸿表示,自己支付了涉案房产大部分首期款,远远超过了其该履行的义务,而王娟并未履行涉案房产的相关义务。此外,王娟已离异,且名下已有房产,根据最新的房产政策,王娟属于限购对象,涉案房产无法过户至王娟名下。故请求法院判令涉案房产归自己所有。双方就房产归属问题争持不下,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接下来我们具体说说借名买房的风险问题。
其实像刚才案例中的情况是比较少的,借名买房一般出资人和登记人是分开的,出资人出资,表示是自己买房,而登记人只负责借名。相对来说,两者都有一定的风险,刚才的案例则是由于债务关系,将双方的风险都嫁接到了登记人一人名下。
风险一:登记人反悔
如果出资人在借名购房后,遇到登记权利人反悔,即使当事人留有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借名购房事实存在,也为其自身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更有甚者如无法证明借名购房事实的存在,出资人自身权利得不到保障,导致钱房两空。
风险二:出资人不符合购房条件
如果所购房屋为保障性住房,出资人实际上并不符合购房条件,即使登记权利人认可借名购房事实,出资人也不可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风险三:“善意相对方”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如上面的案例所说,法律可能会保护借名买房出资人,原因是他属于法律上的“善意相对方”,但是同样,如果登记权利人擅自在该房屋上设定他权利如抵押权等,在他项权利人为善意的情况下,出资人如果要求确认权属,通常需要涤除他项权利,才能获得他项权利人的认可。
更进一步说,如果登记权利人擅自出售房屋,交易相对方为善意且已经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下,出资人不可能要求取消交易拿回房屋,即使证明了借名购房事实存在,也只能要求登记权利人承担相应责任。
风险四:出资人不还房贷
如果出资人非全款购买该房屋,而是办理了按揭手续,在出资人不履行按揭还款义务的情况下,实际上是对登记权利人的信用资质发生影响,甚至银行直接向登记权利人要求还款。
还有更糟糕的情况,如果登记权利人未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时,将会把借名购房的该房屋视为登记权利人的财产,可能会将之作为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须的财产予以保留,但执行其其他财产,导致登记权利人实际上生活所必须的财产被执行。
总之,借名买房风险多,建议大家不要轻易尝试。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3-1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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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买房不查首付款来源?银行回应了?
和银行信贷政策开始发生变化,其中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的调整引起购房者的高度关注。
1.在深圳,近日一些房产中介朋友圈和微信群流传着这样的消息,声称一些银行“不要求查首付款来源、流水不再要求为月供的2倍”。此外,还有一些看似很“刺激”的字眼:“楼市已经加速走在宽松路上,目前无疑是购房者最佳购房时机。”
2.个贷经理都坚定表示:“不可能不查!”不仅如此,个贷经理也强调,首付资金得要是自有资金。此外,只要首付款有问题会往上溯源,对流水的要求也没有放松。
3.每家银行审核细则大同小异,但几个核心问题大致相同。简单来说,购房首付款必须为家庭自有资金,若经核实首付来源为借贷、垫资过桥、他人借名贷款的严禁准入,如果查出来会抽贷。目前,深圳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仍为三成。
4.多家银行的个贷经理都表示,现在深圳首套房贷利率为4.9%,额度比较充足,放款也比较快,目前没有收到继续下调房贷利率的通知。值得注意的是,深圳一直是粤港澳大湾区中房贷利率最低的城市,房贷利率也比较平稳。
5.深圳一家大型房产中介机构的资深经理表示,一些不合规的从业人员会把一些来自不同城市的消息“去头去尾”,自行包装后通过微信朋友圈等方式传播,以达到吸引眼球的目的,购房者应该提高警惕,参照官方正式通知,不要轻易相信传言。
拓展资料:
个人住房贷款,是一种消费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借名购房协议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借名购房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借名购房协议书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一、甲乙双方基于客观真实的情况共同作出以下声明:
一、甲乙双方基于客观真实的情况共同作出以下约定:
1、20 年 月 日,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为甲方购买北京市 路 号流星花园 号楼 单元 号房屋一套,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2、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以乙方名义与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并交纳购房定金 元,该认购协议书的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及承担。
3、由甲方以乙方名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银行按揭贷款及办理购房的所有相关手续,甲乙双方均认可银行首付款及每月的按揭贷款等所有购房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甲方是实际出资人。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严格遵守。
1、乙方代甲方购买的北京市 路 号流星花园 号楼 单元 号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该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无权行使甲方享有的前述权利,亦不得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出租、抵押及赠与。
2、购房首付款、按揭还款、抵押费、保险费,所有交款凭据由甲方保管,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交款手续。
3、北京市 路 号流星花园 号楼 单元 号房屋产权证暂办至乙方名下,产权证由甲方保管,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将产权变更至本人名下,或转让、出租及抵押该房屋,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拒绝。
4、乙方因代理甲方购房的合理交通费、误工费、通讯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有义务将本协议代理购房事宜通知乙方的所有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父母、子女及配偶),保证其利害关系人不得主张北京市 路 号流星花园 号楼 单元 号房屋所有权利。
6、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后,乙方有义务协助将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更名到甲方指定名下。
7、甲方对该房屋进行的装修及在该房屋内添置的所有家具、家电及物品均归甲方所有。
8、乙方应当恪守诚信,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在其名下时不得侵害甲方的利益,如果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进行毁损,乙方应当负责全额赔偿;如乙方恶意侵占、转卖、抵押及赠与该房屋,乙方应当按房屋当时市场价格给予甲方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人民币30万元。
9、乙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不得拒绝、拖延履行代理购房的协助义务,如随意解除本协议或拒绝、拖延履行代理购房的协助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10、在甲乙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乙方可以出售该房屋,甲方有义务从售房款中优先支付欠乙方的18万元欠款。
11、争议的解决方式:
1)双方友好协商。
2 )诉至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成立。
13、本协议自北京市 路 号流星花园 号楼 单元 号房屋房产证办理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名购房协议书2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以乙方名义购房等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以乙方名义为甲方购买了xx市二手房一套,房地产位于xxxx,房屋面积xx平米。乙方同意,购房合同由甲方持有和保管。
第二条 乙方所代理购买的xxxx,成交价为xxxx元,该房款及房贷还款、佣金、抵押费、保险费等与房屋有关的所有费用支出均由甲方负担,因此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该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无权行使甲方享有的前述权利,亦不得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出租、抵押及赠与等。
第三条 甲方已于xx年xx月xx日以甲方的名义与该物业业主xx签订认购协议书并交纳购房定金xx元,该认购协议书的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及承担。
第四条 甲方已于xx年xx月xx日以乙方的名义与xx银行签订了贷款相关文件并由甲方通过乙方的银行账户交纳了购房首期款总计xx元(包括xx年xx月xx日缴纳的购房定金xx元),该协议书的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及承担。
第五条 甲方已于xx年xx月xx日以乙方的名义交纳购房佣金款xx元及赎楼担保费、短期利息等杂费共计xx元。
第六条 甲方已于xx年xx月xx 日以乙方的名义交纳购房契税等杂费总计xx元。
第七条:购房款及房贷还款、佣金、抵押费、保险费等与房屋有关的所有费用支出均由甲方负担,以及此后以乙方名义取得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契证等以上所有交款凭据和证件均由甲方持有和保管。
第八条 购房首付款、按揭还款、抵押费、保险费等所有购房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支付,所有交款凭据由甲方保管,乙方协助甲方办理交款相关手续。
第九条 xx房屋产权证暂办至乙方名下,产权证由甲方保管,甲方有权按相关政策时间5年后及时将产权变更至本人名下或甲方指定的其他人名下,或转让、出租及抵押该房屋,乙方需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 甲方如需在xx单位房屋取得产权证之前转让该房屋,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办理更名手续。如因房屋质量问题及房屋买卖合同问题而导致诉讼,乙方需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诉讼程序。所有涉及转让及维护该房屋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现业主xx交付房屋时,由甲方收房;甲方对该房屋进行的装修及在该房屋内添置的所有家具、家电及物品等均归甲方所有。
第十二条 甲方保证乙方因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概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十三条 乙方有义务将本协议代理购房事宜通知乙方的所有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父母、兄妹、配偶),保证其利害关系人不得主张xx单位房屋所有权利。
乙方保证,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各方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须向第三人披露,或经协议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负有保密义务(除已在公共渠道获得的信息外)。
第十四条 甲方有权在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情况下随时将以乙方名义购买的房屋更名到甲方名下或甲方指定的其他人名下。乙方需在合理的期限(十五天)内予以协助甲方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办理完过户手续时本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 乙方应当恪守诚信,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在其名下时不得侵害甲方的利益,如果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进行毁损,乙方应当负责全额赔偿;如乙方及乙方近亲属侵占、转卖、抵押、赠与以及被法院强制执行该房屋,乙方应当按房屋市场价格给予甲方赔偿及承担对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六条 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签订地:
附件:
由甲方以甲方名义签订的《认购协议书》;
由甲方以甲方名义支付的购房定金转账凭证;
由甲方与乙方签署的购房权益转移协议;
由甲方以乙方名义签订的《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
由甲方账户转到乙方账号的首付款转账单凭证;
由甲方向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及国土局缴交契税款等费用的转账单凭证;
乙方利害关系人承诺;
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名购房协议书3
甲方:
身份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以甲方名义购买商品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以甲方名义购买由桂林彰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号彰泰。兰乔圣菲*栋*单元*层*号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计116.23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102.85平方米,公摊面积13.38平方米)。并签订编号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由乙方持有和保管。
第二条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一切权利由乙方享有,一切义务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充分、及时履行交付房款及相关税费等合同义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甲方不享有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开发商就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任何补充协议、变更合同内容、解除合同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等,也不得向任何第三人转让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是上述商品房的实际出资人,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享有该商品房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享有前述权利。该商品房基于业主所派生的一切权利义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给付甲方人民币元,作为借名及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补偿。甲方在借名期间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主张任何费用、补偿。
第六条借名期间,如需以甲方名义办理产权证的,甲方应当及时予以配合办理。除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增加任何共有人,也不得将产权证办至第三人名下。甲方应当在实际取得产权证之日起
日内交由乙方保管。
如政策变化,乙方在桂林符合购房条件的,乙方有权随时要求将上述商品房过户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人员名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七条借名期间,如乙方需出卖、出租、赠与上述商品房或者用于抵押的,甲方应当及时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上述商品房用于抵押。
第八条、借名期间,与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上述商品房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相关的缴费凭证、发票等均由乙方保管。如需有甲方亲自缴费的,乙方应当及时将费用返还甲方,甲方亦应当及时将相关缴费凭证、发票交由乙方保管。
第九条借名期间,上述商品房不属于甲方的财产,如甲方有不测的.,甲方的继承人无权继承该商品房;如甲方需要分割财产的,不得对该商品房进行分割。
第十条甲方应恪守诚实,在借名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侵害乙方的权益。如甲方及甲方近亲属侵占、转卖、抵押、赠与以及被法院强制执行该商品房的,甲方应当按上述商品房的市场价格给予甲方赔偿并赔偿由此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如甲方知晓任何第三人主张该商品房权益或者法院强制执行、保全该商品房的,或者甲方作为债务人被诉至法院且诉讼金额达到万元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采取应对措施,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有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上述条款当中,凡需要以甲方的名义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应当接到乙方的通知之日起日内按照乙方的要求亲自办理或者签署书面授权委托书交由乙方自行办理。否则,应当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协议生效之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协议,或者主张协议无效。否则,应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协议进行变更的,应当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七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本行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时间:时间:
签订地点:桂林市七星区
借名购房协议书4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单方基于主观真实的状况共同作出以下声明:
一、甲乙单方基于主观真实的状况共同作出以下商定:
1、20xx年 月 日,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为甲方购买北京市 路 号流星花园 号楼 单元 号屋宇一套,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2、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以乙方名义与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开发商”)签订认购协定书并交纳购房定金 元,该认购协定书的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及承担。
3、由甲方以乙方名义签订《商品房交易合同》、申请银行按揭贷款及办理购房的一切相干手续,甲乙单方均认可银行首付款及每月的按揭贷款等一切购房相干费用全部由甲方领取,甲方是实际出资人。
二、甲乙单方经协商分歧、诚实信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定,单方共同严厉恪守。
1、乙方代甲方购买的北京市 路 号流星花园 号楼 单元 号屋宇一切权归甲方一切,甲方享有该屋宇占有、应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屋宇无权行使甲方享有的前述权利,亦不得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屋宇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出租、抵押及赠与。
2、购房首付款、按揭还款、抵押费、保险费,一切交款凭据由甲方保管,乙方有义务帮助甲方办理交款手续。
3、北京市 路 号流星花园 号楼 单元 号屋宇产权证暂办至乙方名下,产权证由甲方保管,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将产权变更至自己名下,或转让、出租及抵押该屋宇,乙方该当帮助甲方办理相干手续,不得拒绝。
4、乙方因代理甲方购房的正当交通费、误工费、通信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有义务将本协定代理购房事宜告诉乙方的所无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父母、子女及配偶),保证其利害关系人不得主张北京市 路 号流星花园 号楼 单元 号屋宇一切权利。
6、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定,解除本协定后,乙方有义务帮助将受甲方委托购买的屋宇更名到甲方指定名下。
7、甲方对该屋宇进行的装修及在该屋宇内添置的一切家具、家电及物品均归甲方一切。
8、乙方该当遵守诚信,受甲方委托购买的屋宇在其名下时不得侵害甲方的利益,如果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屋宇进行毁损,乙方该当担任全额赔偿;如乙方恶意侵占、转卖、抵押及赠与该屋宇,乙方该当按屋宇当时市场价格给予甲方赔偿,并承担相应的守约金人民币30万元。( )
9、乙方不得随便解除本协定,不得拒绝、拖延履行代理购房的帮助义务,如随便解除本协定或拒绝、拖延履行代理购房的帮助义务给甲方形成损失的,乙方担任全额赔偿。
10、在甲乙单方意思表示分歧时,乙方可以出售该屋宇,甲方有义务从售房款中优先领取欠乙方的18万元欠款。
11、争议的处理形式:
1)单方敌对协商。
2 )诉至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12、本协定一式两份,甲乙单方各执一份,单方签字后成立。
13、本协定自北京市 路 号流星花园 号楼 单元 号屋宇房产证办理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名购房协议书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基于客观真实的情况共同作出以下声明:
1、20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为甲方购买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_______花园_______号楼_______单元_______号房屋一套,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2、甲方已于20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乙方名义与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并交纳购房定金_______元,该认购协议书的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及承担。
3、由甲方以乙方名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银行按揭贷款及办理购房的所有相关手续,甲乙双方均认可银行首付款及每月的按揭贷款等所有购房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甲方是实际出资人。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严格遵守。
1、乙方代甲方购买的北京市_______路_______号_______花园_______号楼_______单元_______号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该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无权行使甲方享有的前述权利,亦不得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出租、抵押及赠与。
2、购房首付款、按揭还款、抵押费、保险费,所有交款凭据由甲方保管,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交款手续。
3、北京市_______路_______号_______花园_______号楼_______单元_______号房屋产权证暂办至乙方名下,产权证由甲方保管,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将产权变更至本人名下,或转让、出租及抵押该房屋,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拒绝。
4、乙方因代理甲方购房的合理交通费、误工费、通讯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有义务将本协议代理购房事宜通知乙方的所有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父母、子女及配偶),保证其利害关系人不得主张北京市_______路_______号_______花园_______号楼_______单元_______号房屋所有权利。
6、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后,乙方有义务协助将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更名到甲方指定名下。
7、甲方对该房屋进行的装修及在该房屋内添置的所有家具、家电及物品均归甲方所有。
8、乙方应当恪守诚信,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在其名下时不得侵害甲方的利益,如果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进行毁损,乙方应当负责全额赔偿;如乙方恶意侵占、转卖、抵押及赠与该房屋,乙方应当按房屋当时市场价格给予甲方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人民币30万元。
9、乙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不得拒绝、拖延履行代理购房的协助义务,如随意解除本协议或拒绝、拖延履行代理购房的协助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10、在甲乙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乙方可以出售该房屋,甲方有义务从售房款中优先支付欠乙方的_______万元欠款。
11、争议的解决方式:
1)双方友好协商。
2)诉至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成立。
13、本协议自北京市_______路_______号_______花园_______号楼_______单元_______号房屋房产证办理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名购房协议书6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一、甲乙双方基于客观真实的情况共同作出以下约定:
1、因甲方因故不能购买新的住房,现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向业主购买房屋一套,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2、由甲方以乙方名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银行按揭贷款及办理购房的所有相关手续,甲乙双方均认可银行首付款及每月的按揭贷款等所有购房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乙方分文未付,甲方是实际出资人。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严格遵守。
1、乙方代甲方购买的房屋(房地权证号:粤房地权证号)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该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无权行使甲方享有的前述权利,亦不得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出租、抵押及赠与。
2、房屋产权证暂办至乙方名下,产权证由甲方保管,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将产权变更至本人名下,或转让、出租及抵押该房屋,乙方应当无条件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拒绝。
3、乙方有义务将本协议代理购房事宜通知乙方的所有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父母、子女及配偶),保证其利害关系人不得主张房屋所有权利。
4、甲方对该房屋进行的装修及在该房屋内添置的所有家具、家电及其它物品均归甲方所有。
5、乙方应当恪守诚信,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在其名下时不得侵害甲方的利益,如果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进行毁损,乙方应当负责全额赔偿;如乙方恶意侵占、转卖、抵押及赠与该房屋,乙方应当按该房屋当时市场价格全额赔偿给甲方,并另外补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6、乙方不得解除本协议,不得拒绝、拖延履行代理购房的协助义务,如解除本协议或拒绝、拖延履行代理购房的协助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7、本协议一式两份共2页,无其它补充条款,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成立。
8、本协议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法拍房需要购房资格吗?法拍房有哪些风险?
自从来了深圳工作后,发现身边很多朋友在咨询深圳法拍房需要购房资格吗?法拍房有哪些风险?法拍房是怎样的一种购房形式呢?带着好奇心,于是我就在这些问题上开展了一系列的调查和研究,深圳法拍房需要购房资格吗?法拍房有哪些风险?
自从来了深圳工作后,发现身边很多朋友在咨询深圳 法拍房 需要 购房 资格吗?法拍房有哪些风险?法拍房是怎样的一种购房形式呢?带着好奇心,于是我就在这些问题上开展了一系列的调查和研究,整理除了一些比较重要的深圳法拍房资料。想了解的友仔们一起来看看,让我们更深入的了解法拍房。
深圳法拍房需要购房资格吗
深圳法拍房需要满足购房资格才可以购买,若属于深圳本市 户籍 家庭可以购买两套法拍房,深圳本户籍已满十八周岁的未婚人士 限购 一套法拍房,包括离婚;外地户籍家庭若提供5年在深圳连续交个税、社保的凭证,可购买一套法拍房。
法拍房有哪些风险
1、法拍房的房产属性
购买法拍房存在年限、土地出让性质、能不能拿到 房产证 的风险,若土地属于是划拨性质,购买时要补交 土地出让金 ,若为 预售 房,无法马上拿到房产证,这个情况很有可能出现二次纠纷。若房产是借名购房的情况,实际 产权 人有可能向法院提出复议,会导致购买人费时费力,并且拖延过户时间。
2、存在长期租赁合同
若拍卖的房产本身存在长期的租赁合同,但是根据我国关于租赁的法律,就算买受人有 房屋所有权 ,也无法对抗租客的租赁权,简单来说就是无法实际入住。就算向法院申请,很有可能无效。
3、欠缴 税费 风险。
有的法拍房,本身恶意拖欠水电费、 物业费 等费用,而且金额算下来也不小,如若买受人在购买前没有了解清楚,这些费用需要都需买受人自行承担。
以上整理的关于深圳法拍房需要购房资格吗?法拍房有哪些风险?一些相关知识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看完上面我的一些整理的资料,相信大家对深圳法拍房有了更深的理解了,法拍房需谨慎,一着不慎全盘皆输。如果您对深圳法拍房有兴趣,我们就需要对这样的房子有更多的了解,避免掉陷阱。
借来的钱用在深圳全款买房违法吗
不违法的,但是前提是有购房资格的。
房住不炒,现在查违规资金进入楼市的越来越严格,各地监管机构在持续督促辖内银行加强贷款排查,严防贷款违规挪用至楼市。
从广州多家按揭中介获悉,近期银行对购房者的首付款来源审核提出了更多明确的要求。具体包括:
1、提供首付款流水。提审前,借款人家庭需提供首付款来源近半年流水;可以是活期存款,也可是理财余额、保险余额、支付宝余额、股票余额等。
2、对于半年前已持有80%首付资金的可直接认定具备资质;对于部分首付款为近半年内转入的,需核实为合理收入所得。
3、对于直系亲属转入的,需提供直系亲属近半年流水;若亲属半年前已持有可直接认定;若断续存入的,需核实为合理收入所得。
4、对于经核实首付来源为借贷、垫资过桥、他人借名贷款的严禁准入。
5、提交放款合规环节,需再次核实借款人家庭征信,如有新增消费类贷款或信用卡分期业务的,需提前结清后方可发放。
曾几何时,买房子,已经成为了人们的必备,因为房子是我们的家,是我们居住的地方,所以为了能够让我们有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我们在外面拼命的打工赚钱,就是为了用这些钱,来购买属于自己的房子,但是一线城市的房价非常的高,对于一些外来务工的人们,是没有办法,购买房子的,因为自己的资金不足,所以针对于这些人群来说,除了自己的存款之外,还可以向自己的亲朋好友,进行借钱,还有就是应该向银行发起贷款,不管我们是向自己的亲朋好友借的钱,还是向银行贷款的行为,总之,这些钱,都是需要及时的归还的,因为这些钱,都是别人借给我们的,我们必须是要还的,只是说,我们购买房子的时候,用来应急的。
不过进行购买房子的时候,也要符合当地的购房政策才行,具体的可以咨询当地的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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