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买房当作墓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有人买房当墓地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为什么有人会专门买房子来放骨灰?
这个原因非常简单买房当作墓,由于现在墓地的价格特别高,而且仅仅是存放骨灰的话,那么价格也是每年都要收取一定费用的,这样的话想要祭祀祖先的话,每年春节前夕或者清明节前后都要拿出一笔费用来,并且路途遥远的话,还要走很长一段时间的路程,综合的来讲是比较麻烦的,所以有很多人觉得在家里的附近直接买一个比较便宜的房子,来放置先人的骨灰比较好一些。当然除买房当作墓了这种主要因素以外,还有以下几个原因,可能也是重点:
1、方便随时祭祀
其实很多人对于祖先的缅怀是非常深切的,他们不满足于每年只祭祀1~2次,而是时常的想要祭祀自己的祖先,所以在家里附近买一所房子,放置先人的骨灰,这样的话就可以方便随时的进行祭祀了,比如说最近碰到了什么事情,或者遇到了重大的变故等等,都可以祭祀祖先来诉说一下心中的苦闷。
2、方便打扫
根据买房当作墓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祭祀祖先的时候都需要进行扫墓的,所以很多人如果不常在祖先墓碑的旁边的话,那么也不会方便进行扫墓,所以如果在自己家里附近有个房子的话,那么就可以方便随时的进行打扫了,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这也是一种心灵的寄托。
3、家族传统
另外在我国有很多庞大的家族都有一些特殊的传统,比如他们就会习惯性的把所有祖先的陵墓或者排位放在一个屋子里面进行祭祀,世世代代所继承下来的排位或骨灰的话也会非常的多,所以很不方便去墓地进行祭祀,因此如果能以便宜的价格在附近买一所房子的话相对来讲会方便很多,而且对于子孙后代来说也可以让他们时常的缅怀自己的祖先。
买房做坟墓可以吗?
从传统观念而言,逝去的人应该和常人保持相对的距离,所以这些购买商品房当作墓地的做法实在欠妥。
据香港《东方日报》网站4月6日报道,上海崇明县原农场地区因房价低廉,成为“私人墓园”热点。附近居民斥该些业主缺乏公德,又担心有机会惹祝融,危害附近居民的安全。
崇明县城桥镇的地产经纪透露,当地一套数十平方米的房子只需约20万元人民币,业主多以单位作为度假屋,亦有为数不少的退休人士希望在当地颐养天年。他们发现近年一批“神秘买家”,只会在每年清明节前后出现。
有知情的地产经纪透露,该些“神秘买家”以自住等理由购房,其后却将房子改成“私人墓园”,存放先人骨灰。其中一名“神秘买家”坦言,因市区公墓太贵,实在买不起,故将房子改变成骨灰存放地。地产经纪声称讲求“职业道德”,即使知情也不会揭穿业主行径。
当地居民对“私人墓园”已有所听闻,清明节期间更曾见到有人在房外的走廊烧纸钱、冥镪,担忧有机会惹祝融,“我觉得这种行为太自私”。
扩展资料
虽然很多人不建议这么做,但也没有啥好办法制止,毕竟从法律角度而言,房子是别人的,别人在自己的房子里摆放什么东西,怎么处置使用,邻居们也说不上话,只要不从事违法活动,其他人也无从干涉。
不过,话说回来,从经济角度而言,这种做法并没有错,墓地价格太贵,人们不得不退而求其次。未来如果把墓地的价格降至合理区间,或许问题将迎刃而解。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墓地太贵买不起上海市民买房存骨灰 走廊烧纸钱遭批
别人都说这房子像坟墓,你还会考虑买吗?
别人说千万不要听,因为每个人的说法都不同,如果你听的话那有无数张嘴,那你这个房子永远不用买了。
买房买到“墓景房”,究竟是福还是祸?
“买房买到墓景房”这样的新闻在出现之后也是引发了我们的一系列疑惑了,到底是由于什么样的原因才会造成这样的问题呢?毕竟对于这样的情况再发生之后其实给我们带来的也是一个很大的担忧了,在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之后其实很多人也是会为之恐慌的一件事情了,毕竟对于自己家的旁边就是一片墓碑,换做是谁都会去难以接受吧,对于这样的事情在了解过后也是存在于没有告知消费者所这样的问题,因为据当事人表示自己在买房的时候别人只是说了在这样的情况之下的优越性,而并没有说这么一个特点,在自己看房的情况之下才发现,所以才造成了这样的问题。
对于这样的情况再出现之后也是引发了网友们的一系列愤怒的,毕竟对于看房这件事情也是一个消费者的权利,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应该将所有的情况都如实告知,对于这样的情况在发生之后不也是一个侵犯别人知情权的行为吗?对于这样的情况再出现之后相信很多的人们都是难以接受的,每个人都在自己的辛苦努力之后想要去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家,但是在自己努力过后发现是个墓景房,那这样的情况就像其实也是一个不合理的现象了,将其情况全部告知才是一个对消费者的负责对自己的负责,毕竟在这样的情况出现之后,还有谁会信任你们呢?
对于这样的问题再出现之后相关部门也应该去给出合理的解释,对于这样的问题再发生以应该给予其合理的赔偿,只有让其真正感受到自己的诚意才是一个最好的方法,毕竟对于这样问题在出现的时候不也是由于自己的一时疏忽所造成的吗?
为什么上海人在周边地区购买住宅后会长期供放骨灰??
生前买不起房,死后买不起墓,这土地价格着实吓人,以上海为例,选一款经济型墓地,价格也要10~20万,更厉害的是,这个价格只是20年的租金而已,20年后,你还要继续交钱。
精明的上海人就想到一个奇招,跑到周边的县城买房子,一个一室一厅的小户型,也就几十万而已,价格比墓地便宜多了,这些地方通常不限购不限贷,还能贷款买,首付更是寥寥。买了这样的一套住宅供奉先人骨灰,比买一个墓地要气派多了,而且还算一套持有房产,将来极端情况下还可以变现,不像墓地就是个死物。这些县城是有点远,但是那些墓地也很偏啊,反正是一年来祭拜一次就可以了,这点距离还是可以接受的。
买这样的房子做墓地,可以说是上对得起祖宗,下对的起子女,这个做法很快就普及开了,把上海周边的一些小城市的个别小区,给生生的买成了阴宅,一个小区里死人比活人还多,平时阴森森,一到清明节就热闹非常,简直吓人。房子本来是修了给活人住的,结果现在给死人住,这种情况肯定不科学,属于严重的资源浪费。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闹剧,第一个原因就是大城市的房价实在太贵了,顺带也把墓地的价格给拖上去了,如果墓地三四万元一个,我想没有人会采用这种极端的办法买商品房当墓地。第二个原因就是这些上海人肯定是预期房价还会继续涨,才买商品房做墓地的,相比更多人的人买了投资房直接毛坯空置,他们还算多了一个使用功能,有些毛坯直接闲置一二十年,更浪费。
如果他们预期房价每年都会下跌,那么没有人会把自己买来的房子进行毛坯空置,也不会有人特地买房子当墓地用。
武汉一小区新房交付收到“墓景房”,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购置新房在中国的心目中历来都是一件至关重要的大事,中国人讲究风水,在房屋的风水上面不说能够挑选到好位置,但是不会挑到一个风水极差之地也是中国人购房时的心愿,而对于开发商来说,在选择地理位置和房屋户型以及朝向建造的时候,也都或多或少的会融入一些风水的元素,以起到迎合消费者并且尊重消费者的目的。而对中国大部分的普通购房消费者来说,正如开篇所讲,其实他们也没有指望开发商在选址和设计建造的时候对于风水有多上心,他们唯一的要求可能就是所购房屋的风水不会太差,比如不会选在火葬场或者墓地等在中国人观念中阴气聚集之地,因此如果消费者辛辛苦苦打拼多年将血汗钱买了一栋房子,但是却发现该出竟然是目的,那么不管换做谁都是绝对无法接受的。
比如在湖北省武汉市就又发生了一起开发商未对消费者告知房屋周边有不利环境即墓地,而消费者在购房之前也没有对周围环境了解充分,导致消费者直接购买了周边存在目的的商品房,而消费者在新房入住之后才发现自己购买的是墓景房,从人之常理角度来说,现在的房子价格少则五六十万,多则上百万甚至上千万,辛苦大半辈子结果买到一个墓景房,这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无法接受的。而对于此也就引出了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那就是消费者发现自己购买的是墓景房后该如何维权,而如果想要解除合同进行退房的话,相关方面是否会予以支持。
消费者想要维权的途径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相关的条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开发商违约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或者是解除购房合同进行退房,但是诉讼能否成功的影响因素有很多,比如判定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是否明确标注了开发商应尽的披露义务以及违约后果,并且还要法院判定开发商的违约程度是否属于“显著违约”,只有满足这些才有一丝退房的可能性,但是即使这样,从鼓励交易的原则以及历来的此类事件的判决结果,都以消费者败诉为多
因为对于绝大数开发商来说,房屋周边的墓地都是属于房屋开发的“红线”范围外,因此对于红线范围外的环境开发商没有开发权利也没有告知义务,这在相关的法律上来说确实是合法的,因此只有让消费者在购房时多加注意,尽量在合同中注明开发商的披露义务,也就是开发商有义务告知消费者房屋周边存在的不利环境,并且注明没有履行披露义务会承担的后果比如进行赔偿以及退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开发商故意隐瞒事实可能就会造成违约,这方面有着相关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也同样对此作出规定。如果买卖双方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开发商应对‘红线’范围内、外的不利环境和规划因素进行告知,如违反该等告知义务,买房人即可解除合同。
这项法律在明年一月开始施行,但是一般来说仅以此要求开发商退房基本也是不能实现的,因为还有其他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之规定,只有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才应视为要约。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4](《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就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5]之规定,在合同目的得以实现的情形下,买房人仅以开发商未履行披露义务为由主张解除合同尚缺乏足够的请求权基础。
而这些法律的意思就是仅以开发商未履行披露义务要求进行退房的不能构成违约条件,也就是说基本是败诉,最多就是法院判决开发商存在着一定的违约行为进行相应赔偿,而想要以此解除合同基本是实现不通的。因此最根本的防范于未然的做法就是消费者在买房之前尽可能的对房屋质量以及周围环境打探清楚,并熟悉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尽最大可能得避免自身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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