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帮前妻买房子(前夫帮前妻买房子合适吗)

时间:2022-12-09 阅读:17 评论:0 作者:悠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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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帮前妻买房,银行贷款可以远程面签吗

不可以。根据房贷相关规定,房贷面签是不可以远程面签的。前夫在办理房贷的时候,需要前妻在贷款机构所在地的营业网点进行面签才行。

前夫在再婚前出钱给前妻买房,他死后现认妻子可以要回吗?

这要分情况分析:

第一种情况,前夫给前妻出钱买房子,如果是赠与,并已经将钱交付给前妻,那么现任妻子就不能要回。因前夫在再婚前的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前夫有自由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力,已经交付的赠与也不能要回。

第二种情况,前夫在再婚前给前妻出钱买房,是前夫在与前妻离婚协议中或是法院判决书中规定,前夫应付给前妻的款项,那么现任妻子就无权要回。

第三种情况,前夫在再婚给前妻出钱买房,在有证据证明此为前妻向前夫的借款,此为前夫的债权,在前夫过世后,如果现认妻子继承了前夫的此债权,那么现任妻子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此债权主张权利,是否能要回此款要看双方的证据情况,法院会依法判决。

【相关法条】

《民法典合同编》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继承编》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__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前夫为什么给前妻买房

丈夫跟前妻还有牵扯,不管是金钱上还是情感上的牵扯,现任妻子都不会乐意的。有些女性就发现自己的丈夫偷偷的给前妻买了房子,她知道后也非常不高兴,认为丈夫在损害自己权益,那丈夫给前妻买房能要回吗?

一、丈夫给前妻买房我能要回吗

如果这笔钱是丈夫结婚前个人财产,无法要回。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那另一半是有权要回。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储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二、离婚后还需要给前妻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生活费可能基于两种情况:

一是一方生活困难,由法院判决另一方支付。二是双方约定。丈夫支付前妻生活费显然是后一种情况,支付多少,支付到何时,完全在于当事人自行商定,订下了协议,应当按照协议履行。

如果没有约定支付到何时,个人认为至其再婚时,可以停止支付。因为再婚后,夫妻间互负扶养义务,无需再由前夫帮助。

丈夫给前妻买房能要回吗?如果丈夫是动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前妻买房,没有经过现任妻子的同意,现任妻子是可以主张要回一半房款。如果大家有法律问题想要咨询或者了解的,可以咨询顶律网专业律师。

离婚后给前妻买房子 还能要回来吗

离婚后给前妻买房子 还能要回来吗

离婚后给前妻买房子 还能要回来吗, 结婚时候双方出资买的属于共同财产,可按财产分割,离婚后怎么处理这个事情?看了下列内容你就知道离婚后给前妻买房子 还能要回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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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回来的,因为这属于赠与行为,而且也实际交付了,因此赠与行为已经完成后是不能撤销的。但是《合同法》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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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公私自给前妻买房能要回吗

1、老公私自给前妻买房的,如果是用个人财产购买的,妻子无权要回。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妻子有权要回房屋。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哪些行为属于隐藏夫妻共同财产

1、擅自转让的

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前后,一方偷偷的将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给卖掉了,如何处理呢?这种情况应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是对于一方擅自转让房产遵循—保护不动产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的原则。发生这种情况一般是房产证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或一方又出具了假的共有权人同意转让的证明,使得交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从而使第三人的合法善意的情况下交易、过户成功。

出现这种情况,法律一般会保护交易的稳定及善意取得方的利益。那么离婚夫妻双方就需要转让的房款进行分割。至于,低价转让的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过错方承担。

2、隐匿房产

这种情况多发生于那些经济收入比较好的家庭,夫妻双方一方收入较高,又有心计,离婚之前就已经在外购置了房产,另一方毫不知情;在离婚分割时该房产也就不再分割财产之列。这种情况的取证比较困难,需要受害一方的关注和调查。

3、以他人名义购房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他人名义购置房产,离婚后再过户到自己名下的。这种情况也需要当事人调取大量的证据,且难度很大。主要在对方出资渠道和时间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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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前夫帮前妻买房签了自己的名字怎么办?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前夫给前妻买房是还有感情吗?

你好,如果你前夫还有感情的话,他应该会给你买房的。如果你们之间已经没有了爱,你就要和你前夫离婚了。你前夫给你买房,说明他心里还爱着你,他还想和你在一起生活。你要和他好的过下去。不要再和他闹了。你们。都是成年人了,你们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你前夫给你买房,说明他还爱着你,还想和你在一起生活。你要和他好的过下去。不要再和他闹了。你们。都是成年人了,你们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你要和他好的过下去。不要再和他闹了。你们。,。。。

离婚后几年,前夫给前妻买楼算赠与吗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属于不动产,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办理他人不动产登记手续后,属于赠与。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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