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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必看!南宁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发布
凤凰网房产讯 3月31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启用2022版《南宁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南住建〔2022〕188号》,2022版南宁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来了。
以下内容来源为“南宁住建”官方微信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更好地履行商品房交易管理职责,保障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积极倡导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并实行合同网上签约备案,经研究决定,从2022年4月15日起,启用2022版《南宁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南宁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停止使用,已网签备案的旧版合同仍有效。
扫一扫获取《南宁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2022版本
扫一扫获取《南宁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2022版本
在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
消费者该如何“避坑”
并合理保护自己的权益?
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与旧版又有哪些不同?
南宁住建为你一一划重点!
01
首页新增“特别告知”
别稀里糊涂就入手
想必很多人买房时,看到合同里的条文已经一脸懵懂,很容易被开发商牵着走,直到出现问题了才后知后觉发现合同里中有很多重要细节没注意到。为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合同新增“特别告知”。
其中第六条明确指出:买受人按本合同约定缴交的定金、首付款、商业银行发放的按揭贷款和其它形式的购房款等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直接存入指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其中首付款应通过住建部门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生成的缴款单进行缴存)。
该条还特别指出:首付款应通过住建部门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生成的缴款单进行缴存,买受人发现转款帐户信息与指定的监管帐户信息不一致,有权拒绝付款。
02
再次强调预售资金监管
用于工程建设
在合同正文的第三章第七条中也明确强调:出售该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应当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贷款方式付款的,应要求按揭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将全部按揭贷款直接划入预售款专用账户,不得划入其他账户。
同时,该条要求将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机构、预售监管账户相关信息也写入合同之中,更大限度地避免开发商“拆东墙补西墙”出现楼盘延期交付甚至是交付遥遥无期,进一步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03
办理网签备案有时限
签订合同后不得超过30天
为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一房多卖”的现象,南宁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第八章第十八条中作出了明确:买卖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协商一致后,出卖人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不能超过30日)登录南宁市房屋交易监管系统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并将本合同网签备案情况告知买受人。
04
不动产证办理方式
新增办理不动产证时限
买房最关心不动产证何时办理,毕竟有证在手住得才能安心!为保障买受人合法合规取得不动产权证,解决“办证难”的问题。
合同增加了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方式和时限要求:出卖人应该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180日内,出卖人代办不动产权证书或是提供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材料给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须交纳的登记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05
细化交付标准
保障房屋质量
买房子本来应该是一件开心的事情,但如果个别楼盘因为存在质量问题达不到交付标准就交房,是不是会影响您的心情。
南宁新版购房合同对商品房交付标准进行了修改:一是需已取得规划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且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二是交付时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排水管网连接。委托城市供水企业管理及实现一户一表,并与城市公共供水连接。如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开发商安装了一户一表后不一定交给供水企业管理。为避免开发商或物业捆绑缴费,供水企业抄表到户,有效规范物业乱收费情况,保障业主权益!
06
约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小区到底好不好,物业方面也是众多购房者和业主关心的问题之一。
在新版合同正文第九章第二十条要求明确写出前期物业合同起止时间,并指出:合同有效期内,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来说,这既是鞭策,也是激励,只有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升服务力,赢得业主的认可,才能合作共建美好家园。
07
增加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
也可网签备案
增加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可进行预售合同网签备案的情况。商品房在建工程设定抵押情况下,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该商品房预售/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出卖人向买受人如实告知房屋状况后,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进行预售/现售合同网签备案。
南宁外地人购房政策最新2021
法律分析:根据当地的购房政策规定,外地人在南宁买房条件为:1、能够提供在本市区域内累计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无住房居民家庭,在南宁市区范围内限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2、需要的材料如下:户口簿、身份证、户口所在地的房产局开的房产证明(个人及家庭名下有、无房产)以上三份材料是必需全部有,缺一不可。3、如果贷款买的话除了以上三份材料还要以下材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民政科开具的结婚证明、未结婚开单身证明、离婚开离婚未再婚证明、公司证明,个体需复印工商执照。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外地人在南宁买房的条件包括哪些
非南宁户籍要在南宁限购区域内购房商品住房南宁买房新规定,要满足以下条件南宁买房新规定: 1、无南宁市住房。 2、累计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或者纳税一年以上。 3、能够提供在南宁居住满一年南宁买房新规定的证明。
南宁房子限购吗
南宁的房子有限购政策,规定如下: 1、能够提供在本市区域内累计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无住房居民家庭,在南宁市区范围内限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 2、随本市户籍子女生活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无住房且其子女家庭拥有住房不超过一套的,凭父母子女关系证明,限购一套住房。 3、在本市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老年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凭有效身份证明和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或经我局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限购一套住房。 4、服役前为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凭有效证明参照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条件办理。驻本市部队现役军人,在本市无住房的,凭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机关出具的驻地证明,限购一套住房。 5、非直系亲属的居民共有房屋所有权的,按各拥有一套住房计算拥有住房套数。本市户籍成年居民与除配偶外的成年直系亲属共有不超过两套住房,且本人无完全产权住房的,限购一套住房。 非本市户籍成年居民与除配偶外的成年直系亲属共有不超过一套住房,且本人无完全产权住房的,限购一套住房。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
南宁购房政策2022
只需在南宁有合法稳定住所,即可申请登记办理南宁市居民户口。合法稳定住所指:1.购买的商品住房;2.具有合法手续的自建房;3.单位分配住房;4.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租赁住房;5.本市亲友拥有合法产权且同意居住的住房,对符合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产业定位的现代服务业和新兴制造业的企业或科研机构,经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一、购房补贴如何申请:
1.取得保障房资格,提出补贴购房申请,经审批取得资格证明,领取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
2.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将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交开发商填写相关内容并盖章。
3.将购房合同、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交住房保障管理核心确认(签订公有住房退房协议)。
二、领取购房补贴应提交的材料:
1.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交款凭证(含POS机刷卡小票)原件;
3.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缴纳契税完税凭证(办证联)原件及复印件;
5.购房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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