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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车位给了定金,我不要了,钱可以退给我吗
_看双方合同买车位只付定金的约定买车位只付定金,能否退定金取决于是否出现买车位只付定金了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的退款条件,而不是有没有交付全部或部分车款。符合法律或其中规定的解约条件,买卖双方是可以依法解除购车合同的。
法律分析
视情况而定,定金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一般情况有两种退还的可能,第一,收取定金一方违约,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第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由收取定金一方返还收取的定金。若是签署的合同的主体不满足要求的,导致合同自始无效的,此时可以要求对方全额返还定金。合同签署后,发现对方存在欺诈等违法行为的,也可以退还定金。在法律上,定金是属于预付款的性质,如果最终双方未能签订合同,支付定金一方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定金的。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是指付款的担保,比如在买卖关系中,买方在签订合同后付给卖方部分款项,作为将来付款的担保,如果买方不履行合同,卖方可以不退还定金,如果卖方按照合同履行买车位只付定金了供货义务,定金便折为货款,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履行供货义务,则应当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买车位只付定金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交定金可以停会自己买的车位吗
不可以。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只付了定金,车位的产权和使用权还没有完成转移,这时车位还不属于你,所以不能使用。
车位付了定金,不要车位了是可以的。但是无法要回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定金的意义就是对你违约的一种处罚,既然你违约了,那定金是自然不退的。
开发商称车位紧缺不愁卖 新政或推高售价:2013年9月5日南都报道了广州市拟追缴已售地下车位土地出让金的政策意向。周末,南都记者走访发现,广州多个楼盘积极推售车位,部分投资客也在抛售车位,但部分此前有购买意向的业主开始持币观望。
车位付了定金,不要车位了可以吗
车位定金原则上是不能退的。因为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担保属性就导致了其在原则上是不能退的,但如果是因对方的过失造成无法按约定获得车位的,则可以主张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车位分类
(一)地上车位
1、地上车位比较简单,就两种情况,关键看规划,一种是规划中的小区停车位,一种是占用小区公共道路画的停车位。
(二)地下车位
1、地下停车位交地上停车位稍微复杂一些,为了不要搞混了,我用数字分别标注不同类型的地下停车位分别分析。
2、规划中的地下停车位,和规划中的地上停车位一样,归开发商,可随意处分。
扩展资料:成约定金,即以定金的交付作为债之成立的要件的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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