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买车贷款骗保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买车贷款骗保案例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帮别人做车贷还不上怎么办?这样处理可以降低损失!
; 说到贷款买车,有一些购车者因为自身负债率过高,或者征信不良记录太多,无法满足贷款机构的要求,这时候一部分人会找别人来帮自己做车贷。那如果帮别人做车贷还不上怎么办呢?一起来了解下帮人贷款的风险吧。
帮别人做车贷还不上怎么办?
帮别人做车贷,需要承担的风险很多,即便购车者说不需要出一分钱,甚至还会提供服务费,越是这样,越要警惕,因为购车者自己不能办理车贷,往往说明其还款能力有问题,贷款机构都觉得风险过高,不愿意批贷。
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车贷,一旦车贷还不上,借款人的征信就会留下逾期的不良信用记录,逾期时间超过90天,就会变成征信黑户,自己想要办理各种信贷业务,基本会被直接拒绝。
帮别人做车贷还不上,首先需要看双方是否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合同,如果只是口头协议或者签订简单的借条,往往无法证明车贷属于车主,逾期后,借款人就需要承担所有的责任。
如果车主拒绝还款,贷款车辆在法律层面属于借款人名下的资产,可以把车子开回家,跟贷款机构协商,将车子进行拍卖,用于抵债。
如果借款人自己不能拿到车,可以让贷款机构起诉,然后等待法院强制执行拿到车辆后再进行拍卖。
帮别人做车贷,如果车辆出现肇事逃逸、抵押骗保的情况,借款人损失更大,因此,建议大家不要盲目帮别人车贷。
说到帮别人做车贷还不上怎么办,借款人如果没办法从车主那里拿到钱,只能努力争取拿到车辆,将车卖掉用于抵债,尽量降低对个人的影响。
买车贷款被骗了如何去报案
贷款车被骗了,可以到被骗的案发所在地派出所报案或者回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案。如果遇到紧急情况下,也可以在最近的派出所报案。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简单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
拓展资料:
1、 按揭贷款是自动扣款吗
是,按揭贷款是银行自动扣的,只要在还款日规定时点前在还款绑定的银行卡中存入足量的资金,银行就会自动划扣。不需要主动办理。在办理贷款后,银行会给出1-2年的还款明细,有每期还款金额和还款时间,只需提前将资金打入银行卡即可。而且一般银行都会在还款日前有短信提醒的,详情可咨询贷款银行。
2、贷款买车和全款买车哪个更合适
从价格方面来说的话,买车选择全款会更划算些,但要是个人的收入不高,一时拿不出全款的话,可以选择分期付款。购车者只是在选择贷款买车时要看清贷款利率及借款的相关条例。
3、贷款买车利息一般是多少
贷款买车利息根据每家银行的规定来,不同的银行利率浮动也不一样,而且也关系到选择的贷款方式,分期年限。比如9万元的汽车贷款三年的话利息差不多在5220元左右。分期付款:27000元;贷款:3000元;商业保险小计:4167元购置税+上牌税+车船税+交强险=9500元等等。
4、汽车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吗
①建议选择提前还款的情况如果你的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有所上浮,并且处于还款的初始阶段,若你有能力一次性还清贷款或者部分还款,相对会比较划算。 所以,建议提前还款的前提条件可以总结为: 贷款利率为基准上浮且处于还款的初始阶段。
②不建议提前还款的情况。
5、买车是先谈裸车价还是
先谈落地价比较划算,因为一辆汽车的落地价都是包含裸车价的,所以即使裸车价给你很大优惠,4S店依然可以从其它费用中再赚回来,汽车的裸车价优惠是为了吸引消费者买车,等消费者决定买这辆车的时候,可能最终落地价并不便宜。所以我们在买车时最好走多几家4S店,只有货比三家才能了解一款车的最低价格。
买车交了首付贷款没还车卖了这算骗保么?
买车交了首付款买车贷款骗保,然后贷款没有归还,就把车辆卖了,这个算骗保,因为买车贷款骗保你交了首付办理了抵押贷款,那么车辆的产权还抵押给贷款银行或者是平台,你把车辆卖了,算作骗保。
骗取贷款罪,是这样的情况。
为维护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安全,弥补贷款诈骗罪在刑事司法中难以证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缺陷, 2006 年6 月29 日,刑法修正案(六)增加了第175 条之一作为骗取贷款罪的规定。
为规范骗取贷款罪的理解与适用,2010 年出台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该规定指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给银行或者其买车贷款骗保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的;其他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需要明确,该追诉标准是规范性指导文件,而非司法解释。
司法实践中,凡具备上述情形的,是否一律予以骗取贷款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持审慎的态度, 2010 年6 月21 日关于在经济犯罪审判中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下简称《标准(二)》)的通知(法发〔2010 〕22 号)指出:一、最高人民法院对相关经济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没有规定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犯罪案件时,可以参照适用《标准二》的规定。二、各级人民法院在参照适用《标准二》的过程中,如认为《标准二》的有关规定不能适应案件审理需要的,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本地实际,依法审慎稳妥处理好案件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争取更好的社会效果。
由于到目前为止,最高人民法院尚未对“重大损失”“严重情节”等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加以明确,加上全国各地陆续开展的“降不良、打逃废、保民生”活动,导致部分有瑕疵借款100 万元以上或借金融机构20 万元未还的民商事纠纷案件,被侦查机关依据《标准(二)》以刑事案件立案追诉。对此类案件的理解和适用,理论界和实务界有不同认识,各地法院的认定和适用也不一致,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力。
笔者就此类案件审理中应明确的几个问题进行梳理,以期待对此类案件的审理有所裨益。
一、 骗取贷款罪罪名分析
通说认为,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均属于诈骗类犯罪,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金融机构贷款的,应认定贷款诈骗罪。如果没有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金融机构贷款的,则构成骗取贷款罪。二者均符合诈骗罪的犯罪公式:即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金融机构产生错误认识,金融机构基于错误认识提供贷款,行为人取得金融机构的贷款,金融机构的资金和信用安全受到影响。多数观点认为,骗取贷款罪属于结果犯,行为人通过欺骗手段取得金融机构的贷款本罪即成立,只有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两个客观处罚要件,法律才加以追诉。如果未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则不构成犯罪。
二、厘清骗取贷款罪适用中的相关问题
问题一:如何认定骗取行为。
《贷款通则》第20 条第8 项规定:“不得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商业银行法》第80条规定:“借款人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上述规定表明,只要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即构成犯罪。实践中哪些行为属于欺诈手段?笔者认为,应限于借款人身份、贷款用途、还款能力、贷款保证等四个方面欺诈,而不能包括其他方面并不严重影响贷款发放的欺诈。贷款用途也应限定于不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果骗取贷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认定为骗取,而一般性的用途或挪作他用的不宜认定为欺诈。一般性质的骗取仍宜用民商事纠纷来调整。如果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明知行为人提供的资料虚假而默许的,则根据金融机构行工作人员的地位和作用来判断,如果是决策层对贷款有审批权限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则不应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骗取”,如果是金融机构的一般工作人员知晓行为人提供身份资料等虚假的,则不能阻却行为人骗取贷款罪的成立。
问题二:如何界定“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
认定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应首先要求金融机构穷尽一切私力救济、民事诉讼等所有可能的措施或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无法收回的,不能收回部分才能认定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司法实践中有些案件仅仅是侦查机关或金融机构找到保证人询问是否有能力担保偿还借款,保证人表示没有能力,后也未经民事诉讼等强制执行措施即认定借款人和保证人无能力偿还借款,从而认定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理由是不充分的。如果是担保人代替借款人偿还了金融机构的借款,金融机构的债权得以清偿,借款人是否还构成骗取贷款罪呢?答案是否定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7 年5 月19 日发布)(2014)粤高法刑二终字第212 号刑事判决认定,虽然被告人邓宏以个人名义,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骗取银行500 万元贷款,但该笔贷款最终由担保人代为偿还,未给兴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实际损失,亦未利用贷款进行任何非法活动,未给金融管理秩序造成实际危害,被告人邓宏的行为不符合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
问题三:哪些情节属于其他“严重情节”。
目前对那些情形属于“其他严重情节”,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黄太云对《刑法修正案(六)》的解读指出,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采用的欺骗手段十分恶劣;多次欺骗金融机构;因采用欺骗手段受到处罚后又欺骗金融机构等情形。在目前未有司法解释出台的情况下,不宜对“情节严重”作扩大解释。对于骗取贷款数额巨大或
特别巨大但最终偿还未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特别重大损失的,不宜以“以其他严重情节”或“情节特别严重”来认定行为人构成骗取贷款罪。骗取贷款罪,虽不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但应以危害金融安全为要件。被告人陈岩虽然采用欺骗手段从银行获取贷款的数额特别巨大,但其提供了足额真实抵押,未给银行造成损失,不会危及金融安全,因此陈岩的行为不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规定的“有其他严重情节”,不构成犯罪。虽然该批复非司法解释,但表明最高人民法院对“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解释范围,应做相应的限缩解释。
问题四:“重大损失”“特别重大损失”
数额的认定。因本罪与违法发放贷款罪相关联,相关的指导性文件又对二者采用同样的立案追诉数额标准,故可参照违法发放贷款罪“特别重大损失”“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适用本罪。《审理金融机构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50-100 万元以上损失的,可认定造成“重大损失”;造成300-500 万元以上损失的,可认定造成“特别重大损失”。“重大损失”与“特别重大损失”的判断数额之间大致相差5 倍。以此在现有司法解释下,违法发放贷款罪“重大损失(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为:贷款数额在100 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0 万元以上的;相应地,其“特别重大损失(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则推断上升为:贷款数额在500 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直接额经济损失数额在1 0 0 万元以上的。至于单位犯罪的数额标准,可按个人实施上述犯罪的数额标准二至四倍掌握。
由此,可将该结论运用在骗取贷款罪“特别重大损失(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中,即:(1)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数额在500 万元以上的;(2)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0 万元以上的;(3)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司法实践中,《关于部分罪名定罪量刑情节及数额标准的意见》也是参照上述数额标准区别“重大损失”和“特别重大损失”。
三、相关建议
由于涉及刑法第175 条之一的司法解释一直未出台,各地对骗取贷款罪的规范认识不一致,致使“同案不同判”,引起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高度关注,这是目前司法实践中适用该罪最为突出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准确适用该条款打击此类金融犯罪,维护金融安全和管理秩序。
0首付贷款买车被骗怎么办
天下没有掉馅饼的事,但凡是0首付的都要小心,无论是买车、买房、买什么,只要跟你说0首付就不要去尝试,贪小便宜吃大亏这句话肯定不会假。特别是哪些所谓0首付卖车办公楼,很容易携款跑路,到时候自己车没了钱也没了,而4S店的0首付基本都是套路,需要付比较高的利息,如果没有充足资金就不要考虑买车,后期养车开销会更大。
一、0首付贷款买车被骗怎么办
报警。
首先很多零首付购车都是陷阱,很多导致还完车贷不能解压过户,或者掉入以租代购的坑,首先在签完零首付合同之前检查好合同条列,避免上当受骗,如果签完之后也要保留好合同原件,特别是保留好跟销售人员之间的对话或者聊天记录和资金来往,报案时都要讲究证据的,被骗五千以及五千元以上都可以立案调查了,所以说报案之前一定要准备好证据,这些做零首付购车的公司往往都没有合规合法的手续,根本不具备办理分期业务范围,所以提前准备好,避免万无一失
二、0首付贷款买车骗局流程
第一:天上不会掉馅饼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当你去买车时四S店里的销售员很殷勤的让你贷款买车,你全款买车有时她们还不高兴呢,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提成高,多挣钱,所以就高兴。四S店的销售员会告诉你贷款买车是没有利息的,而且能贷款期限为三年,挺诱人的,那时你就会心动的。
第二:贷款买车看似没有利息,又是零首付,但是买车的价格要高一些,生产商给他们的价格很便宜的,这个差价里就有销售员的提成,而且占的比重还不小,再者就是他们跟银行或者其他的金融单位合作,也是有好处的,你买他们的车他们会给你买保险,都是有提成的。
第三:手续费不便宜。你贷款买车看似没有利息,但是手续费很高,如果你仔细的算一下,三年你所贷款的利息跟手续费差不多,所以说不太合算。贷款买车适合,看中了一辆车,但是钱不够,没有办法只好贷款了,如果你有钱,你就全款买下,这样就没有手续费了,就节省了一笔钱。
三、怎么防止零首付贷款购车的骗局
这些骗局经常利用迫切需要资金的心态,开始实施贷诈骗,并且在签订合同时具有极其严格的条件,为避免此类欺诈,必须完成以下两点:
1.不要贪图小便宜。 通常,市场上的零首付贷款会以其他方式向您收取费用,并且贷款利息会相对较高,这实际上是不值得的。
2.签署合同时,请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在处理“零首付”之前,该公司已通过隐瞒和欺骗手段与受害人签订了严格条件的合同,导致自己入局。
贷款买车常见的骗局陷阱有哪些
贷款买车常见陷阱有以下几点买车贷款骗保:
陷阱一买车贷款骗保:“捆绑销售”雁过拔毛
陷阱二买车贷款骗保:手续办完后漫天要价
陷阱三:“零利率”贷款手续费高昂
陷阱四:车贷中巧立名目乱收费
陷阱五:擅改合同或空白合同
4S店贷款买车必须上全险吗?猫腻竟然这么多!
; 随着人们消费习惯的改变,越来越多的人通过贷款分期的方式来改善自己的生活,买房、买车、手机电脑、数码产品统统都可以分期。其中贷款买车是一个传统的分期项目,大部分人可能都听说过,在4S店选择贷款买车,会被强制在店里购买保险,并且需要购全险,那么这种方式合规吗?可以不买吗?
一般来说,大家普遍认可的汽车全险包括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不计免赔、全车盗抢险、玻璃险、车身划痕险、自燃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等,价格根据车辆售价而定,汽车越贵的保险费自然越多,林林总总算下来,一辆15万左右的车,全险价格大约在6千到8千元不等,还是相当高的。
其中,交强险、第三责任险、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等都是常见的险种,大部分老司机每年也会买,但是其他的附加险则根据自己需求,可买可不买。
其实贷款买车不是必须买全险的,为什么4S店强烈要求购买全险呢?
一、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
1、贷款风险。由于贷款买新车,车辆在1-3年内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其实还是挺大的,当然老司机除外,如果因为事故导致车辆损毁,那么除了每月需还车贷以外,还要另外承担修理汽车的风险,也许有些人就干脆车子不要了,贷也不还了,这样的话,放贷机构承担的风险会很大。所以要求贷款人必须自行购买保险,那么除了事故保险公司会赔偿,风险小一点。
2、中间差价。现在很多保险公司都与4S店合作,有专门的人员驻店,如果你在店里买了全险,相比外面是会要贵一些,中间的差额就是4S店拿走了。
二、不想买全险怎么办?
1、事先协商,强行要求不在店里买,否则不在这个4S店买车。提出这个意见后,看4S店的态度,如果他们觉得你这个车利润可观,那么可能会同意,建议把这条注明在合同内,以免后续变卦。
2、如果一定要买全险,那么可以协商第二年开始不在这里买,在其他地方买,这样也能节省一部分保险费。
买车贷款骗保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买车贷款骗保案例、买车贷款骗保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