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借别人名买车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借别人名买车后对方不过户起诉状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用别人名买车有风险吗
没有获得小客车配置指标的人不管是通过与他人私下签订小客车租赁还是买卖协议,最终都需要借用原本获得指标的人的名字买车,属于“借名买车”,违反了《调控规定》的相关规定,扰乱了国家对于居民身份证和对于小客车配置指标调控管理的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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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车发生事故
谁要承担赔偿责任
借名人在交通事故中负责任的,在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后,不足部分,由借名人承担赔偿责任。而被借名人在有过错的情况下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由此,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是过错,对于过错的具体情形,《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条也进行了明确,包括: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4、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投保交强险系投保义务人(包括车辆所有人和管理人)的义务。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9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和侵权人在交强险限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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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车的风险
借名买车中,借用人即实际使用人对其因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行为难逃其责,而被借用人即名义车主在有过错的情况下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将购车指标出借给他人购买车辆潜藏着一定的风险,负有较高的注意和审查义务。
1、借名人的风险
一是被借名人事后否认借名购车事实的存在,拒绝履行借名协议,在借名人符合购车条件,摇号中签后,拒绝配合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二是被借名人在指标转让或租赁期间因自身需要购车或规避自身风险等其他原因而改变主意,需要该指标,要求借名人返还车辆(指标)。
三是借名购车协议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购车指标属于一种许可资格,并非物权法保护意义上的物,所以,是不可以作价买卖的。因借名购车违反了相关政策,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审判实践中,存在被法院认定为无效的可能。
四是车辆因登记人(被借名人)涉诉而被查封或执行处分的风险。
2、被借名人的风险
一是登记在被借名人名下的车辆由借名人实际占有使用,无法对车辆进行有效控制,可能在发生车祸时与借名人(驾驶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能因为借名人的过错承担违章罚款、车辆保险等方面责任;
二是丧失个人信用的风险,对于借名后贷款买车的情况而言,借名人是实际还款人,被借名人是名义还款人,若借名人逾期偿还贷款,就有可能对被借名人(名义还款人)造成信用损失;
三是被借名人收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如根据《北京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小客车指标仅限本人使用,对于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出借的行为,指标管理机构收回指标、三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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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车协议有效吗
在实践操作中,借用车辆的双方当事人为了规避风险,往往通过签订借用协议的方式明确车辆所有权归属以及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等问题。但是,借用协议仅仅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
而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小客车配置指标不得转让”,借用协议有可能因违反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
借名买车协议法律上是否有效
有效。出借人存在的法律风险
一是登记在出借人名下的车辆由借名人实际占有使用,出借人无法对车辆进行有效控制,可能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与借名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能因为借名人的过错承担违章罚款、车辆保险等方面的责任。
二是丧失个人信用的风险。借名买车行为被指标管理机构发现后,将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征信系统。
三是出借人受到行政处罚、丧失购车指标的风险。例如,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指标证明文件仅限指标获得者使用,不得买卖或者转让。变造、买卖、变相买卖或者租、借指标证明文件的,由指标管理机构收回已取得的指标,三年内不再受理相关责任人的指标申请。
四是借名人将车辆及车牌出卖或抵押,出借人丧失购车指标。
借名人存在的法律风险
对于借名人来说,风险同样存在:
一是出借人事后否认借名购车事实的存在,拒绝履行借名协议,在借名人符合购车条件,摇号中签后,拒绝配合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二是出借人在指标转让或租赁期间,因自身需要购车或规避自身风险等其他原因而改变主意,需要该指标,要求借名人返还车辆(指标)。如果借名人一直没有获得购车资格,借名人将承担丧失车辆实际所有权的风险,登记的车主应将取得车辆和号牌所有权,但需向实际购车人支付相应的折价款,以保证双方之间的利益均衡。
三是车辆因出借人原因被出卖或抵押,导致借名人丧失车辆所有权。
四是因出借人涉诉,车辆被查封或执行处分的风险。
一旦出借人涉诉,法院会根据登记情况查封登记在出借人名下的车辆。借名人只能作为案外人就执行标的提出执行异议或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但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且法院也不一定会支持。
既然相关政策不允许买卖、出租或出借购车指标,那么出借人和借名人针对购车指标签订的《购车指标转让协议》、《购车指标租赁协议》或是《车牌转让协议》、《车牌租赁协议》,
针对转让协议或租赁协议的效力问题,在学理上存在分歧,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也存在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有人认为,协议无效。
其依据为:关于购车指标转让或租赁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关于小客车数量调控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关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的规定,双方签订的转让或租赁协议应属无效。
有人认为,协议有效。其依据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第5项以及《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4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应确认为无效,但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确认合同无效。
地方政府或部门出台的小客车数量调控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属于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并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因此不得据此来确认合同无效。法律、行政法规又没有明确规定购车指标不得转让或租赁,因此转让协议或租赁协议并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之情形,协议应为合法有效。
用别人的名字买车都有什么风险
风险一借别人名买车:“借名买车”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车牌指标所有人通过私下与第三人约定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借别人名买车的车牌指标给该第三人使用的行为。该行为不仅违反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借别人名买车,而且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指标所有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协议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会被认定为无效。协议中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亦不受法律保护。
风险二借别人名买车:指标使用人将面临车辆被抵押、执行的风险
因“借名买车”,车辆登记在车牌所有人名下,而非出资购买车辆的车牌使用人名下。这样便产生了“车户分离”的现象。对于指标使用人来讲,可能存在其购买的车辆被车辆登记所有人设定抵押的情形,影响车辆的使用;
还可能存在当车辆登记所有人与借别人名买车他人涉及债务纠纷作为被申请执行人时,申请人申请执行登记在其名下的小客车,此时,车辆实际所有人还要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对车辆进行确权,以保证该车辆不被执行。
风险三: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指标所有人将面临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
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先由车辆承保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
但若车辆没有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所有人作为车辆投保义务人将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在侵权人一方负有责任的情况下,其赔偿限额总共为12.2万元。)
买车用别人的名字有什么隐患吗?
以下是买车用别人名字隐患的介绍:1、“借名买车”协议不受法律保护:车牌指标所有人通过私下与第三人约定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车牌指标给该第三人使用的行为。该行为不仅违反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而且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2、指标使用人将面临车辆被抵押、执行的风险:因“借名买车”车辆登记在车牌所有人名下而非出资购买车辆的车牌使用人名下。这样便产生了“车户分离”的现象。对于指标使用人来讲可能存在其购买的车辆被车辆登记所有人设定抵押的情形影响车辆的使用。
借名字给别人贷款买车可以吗?
按照现行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作为实际购车者的担保人,在别人不能清偿贷款时,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也就是由担保人来全部清偿,在清偿后有向实际购车人追偿的权利。
首先,这不仅仅是借名字,而且还要借用身份证信息。简而言之,其实就是以你的名义在银行贷款,一旦对方还不上钱的话,银行直接找的人就是你,因为是以你的名义贷的款,银行就会要求你还钱。包括,如果在还款过程中他如果还款不及时,还会对你的信用产生不良影响,导致你再贷款就很困难了。
再则,借名买车发生事故,车辆登记人是法律意义上的车主,当肇事司机无力赔偿时,车主就要承担连带责任。被借名人的风险:
1,登记在被借名人名下的车辆由借名人实际占有使用,无法对车辆进行有效控制,可能在发生车祸时与借名人(驾驶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能因为借名人的过错承担违章罚款、车辆保险等方面责任;
2,丧失个人信用的风险,对于借名后贷款买车的情况而言,借名人是实际还款人,被借名人是名义还款人,若借名人逾期偿还贷款,就有可能对被借名人(名义还款人)造成信用损失;
3,被借名人收到行政处罚的风险。如根据《北京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小客车指标仅限本人使用,对于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出借的行为,指标管理机构收回指标、三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申请。
扩展资料
贷款的注意事项
1、在申请贷款时,借款人根据贷款利率,对自己的经济实力,还款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设计还款计划,并适当留有余地,不要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
2、选择适合的还款方式。有等额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两种,还款方式一旦在合同中约定,在整个借款期间就不得更改。
3、每月按时还款避免罚息。从贷款发起的次月起,一般是次月的放款时间为还款日,不要因为自己的疏忽造成违约罚息,导致再次银行申请贷款时无法审批。
4、妥善保管好您的合同和借据,同时认真阅读合同的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参考资料:贷款买车-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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