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高价买车位被占用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车位被霸占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买的车位被占该怎么维权
搜集被侵权的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 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交了钱车位被别人霸占,物业不问我该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起诉物业公司。
法官表示,物业公司负有管理小区物业,保证小区居民享有良好的物业服务的义务。在业主与小区物业公司签订停车位的服务合同,交纳了相应费用后,即有权享有正常使用停车位而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
小区物业公司即负有保证停车位正常使用,排除影响妨碍车位使用行为的义务,物业公司不能随便推卸自己的责任。物业公司没有完全履行管理职责,存有过错。占用别人车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购买车位业主的占有、使用权,属于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扩展资料: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
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车位被霸占业主诉物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花27万买的停车位被人长期占用,业主打造“监狱”困住豪车,如何评价?
大脚想说高价买车位被占用,很解气高价买车位被占用!既不伤人毁车,也不违法!漂亮!
1、私人财产,随便霸占!凯迪拉克车主,你错啦!
户主在没有购车,车位闲置的时候,你临时停放,你已经是捡高价买车位被占用了便宜了。后面人家买车了,与你沟通,你置之不理,你不知道产权归属是受法律保护的吗高价买车位被占用?
2、我的车位,我做主!比如,焊几个钢管!绝招!
户主这招也是绝了!我的车位,我做主。我既没有随意动你的车,也没有随便损伤你的车。我只是对我的车位做了改动,你管得着吗高价买车位被占用?比起那些个在车上喷漆,写字,拖车的,咱已经够客气啦!当然,关键是,咱这没有违法!
比起上面的,这还真算不上暴力解决!咱只不过是,倒逼制!你要动车,你得找我来协商了!
3、物业、交警等相关部门,配套制定相关占用车位的处罚规定。特别是小区物业,需对此类问题做出相关的规定与规范。
任何事情,还是需要依法办理,暴力解决或者如上述的这种特殊解决法,其实都不是最佳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万一凯迪拉克车主再杠上了,你焊管,我拆管,这么恶性循环下去,岂不是违背了 社会 文明与道德!当然,不排除有这种二愣青年死杠的!
最后,还是呼吁车主们文明驾驶,文明停车! 社会 文明靠你我!
首先27万买的停车位,毕竟属于自主产权,被人占用放谁身上都不舒服,打造“监狱”困住豪车,情理上,我支持,法理上似乎有欠缺。既然这事情发生了就该妥善解决,而不是采取这种极端的办法来处理。
我之前做过几年物业经理,我就拿我自己个人的想法来说说这件事。
首先吧,业主花了27万买下了停车位,这就和买房子一样,这个停车位就隶属于业主,作为那辆豪车,鸟占雀巢,占了人家业主花钱买来的车位,业主肯定不满意啊。
其次吧,作为业主,其实选择处理这件事的办法还是很多的, 可以联系豪车车主,要求他移位,可以协商。 我相信豪车车主都能开的起豪车了也不会在乎那么一点点停车费,有可能是业主和车主协商过程中谈崩了。
还有一个选择,私下协商没结果的话,可以报物业,由物业三方协调,再不行可以报警,毕竟业主于情于理都是占优的。
但是,这位业主,在停车位四边焊了铁管,将豪车困住不让进出,这个就不妥当了。本来吧这件事你是占了理的,但是,这么一搞,有理也没有理了。
综上所述,现在车作为一种很普通的用具,基本每家都有,那么车位紧缺也成为了实在的矛盾,类似上文这种情况,业主协调不成的情况下,就应该上报物业由物业出面解决或者报警,而不应该采用这种极端手段。
文:唯恋无名
我车位是买房送的,有段时间我把车卖了,地铁直通单位还不堵就一直没想起来车位可以租出去,邻居停我车位我也没说什么。后来又买了一辆车,停车位上了。然后一个院里的车主气势汹汹的找我,让我把车开走,还让我出钱,这些天他车子没地方停,停车场外来车辆钱和罚款钱。我问他知道车位是谁的吗?他说是他的,没办法只好找出合同告诉他这个车位是我自己的,以前他停车是因为我车卖了,他说停车场让他停的,态度蛮横无理,让我第一把车位无偿让给他,第二赔钱,第三,如果不干他就弄死我。我只好报警并且警告停车场监控头必须对着我的车,不然出了问题我会追究法律责任。奇葩邻居就要用法律对付,开门前把手机调到录音录像,敢动手就报警。他在停车场拿凳子砸我让我把车开走,我给警察提供录像和验伤报告,赔我两万我才不起诉他的。
(国外乱停车的下场)
这种事情并不是个例,而是已经快成为普遍现象了,这只是长期占用别人的车位,还有人长期霸占别人家的房子长达10年以上的呢。就拿业主打造“监狱式”停车位这件事来说,按道理来讲,这么做是有些不好,但如果咱们了解事情的经过之后,如果我是当事人,搞不好我就用几车砖直接把轿车砌死在里面了。
(占用交通要道的下场)
据网络消息称,人家买这个车位花了27万,且有正规手续,但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有买车,而这个车位也就空了大概两个月。然后他就发现有一辆车经常停在自家的车位上,因为自己还没买车,让他停也无所谓。但后来自己有了车之后,他也主动与这辆长期霸占自己车位的车主联系过,但他的态度极其恶劣,意思就是“车我不挪,你愿上哪告就上哪告,有招想去,没招你能把我怎么地”。就是这样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惹恼了车位的主人,心想“自己花了27万买的车位,让你白停了两个月,这我有车了,让你挪你还不挪,那好,以后你都不用挪了“,这才有了咱们看到的一幕,直接用钢管在车位四周围了起来,我不用这个车位,你占着车位也别想出来。
(占人家车位的下场)
从本质上讲,如果是小区的公共车位,咱们是没有资格要求别人把车位让出来的,但如果是人家花钱买的,且有正规的购买手续,那这个车位就属于私人财产,别人可以主动借给你使用,但你不能长期占用。也就是说占人家车位的这个人是理亏的。
而更奇葩的是,明明知道自己理亏的情况下,还态度非常嚣张的跟人家叫嚣,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豪横,是家里有矿,还是 社会 地位牛啊?
不过车位的主人也是绝,既然自己有车位的合法手续,那么车位的处置权就归自己,你不挪车没关系,我装修自己的车位,这总没人管吧?于是,就直接焊了几根钢管把车给围了起来。我是支持他这么做的,大家都是第一次做人,凭什么让着你,我去找你协商不代表我怕了你。
(停马路中间的下场)
而这种现象是很普遍的,很多人觉得对方是怕了自己,认为自己豪横一些,对方就拿自己没办法了。这里我说个我亲眼所见的案例:
当时我家在一条闹市街上开便利店,生意还算不错。而隔壁是一家火锅店,连着四个门市,平时生意也还不错,门口是一堆停车位。这天,附近来几个大车,去对面烧烤店吃烧烤,但周边没有停车位,于是就把大车停在了火锅店门口,这一下就把火锅店挡住了。可能很多人不知道那种情况,大车高好几米,停车位与火锅店门口距离不到两米,正好把整个门面和窗户全部堵死了,顾客看不到店不说,走路还感觉特别压抑。于是火锅店老板就去找这几个司机商量,能不能把车挪到其他地方,但这几个司机喝了点酒,说话就有些没边了, 意思就是不挪,愿咋咋滴。
(堵塞通道的下场)
当时火锅店老板也气不过,但在人家烧烤店里,也不好吵闹,就直接走了。他媳妇也劝他,人家就来一次,也不可能天天来,就这么算了吧,老板想想也是,今天就这么地了。本来这事就算完了,可这几个大车司机没打算放过他,第二天又把车停这了,而且一停就是一宿。火锅店老板以为这几个司机跟他置气,他二话没说就去买了一桶乳白胶,实际上大车是怕偷油的,他门口是有监控的,这样停在这出了事不也有录像么。
(停的不是地方,保洁大爷都看不惯)
火锅店老板先进屋把监控关了,然后用乳白胶蘸着A4纸往这几台大 汽车 的挡风玻璃上贴,当时正值夏天,三更半夜的,也没人看到。第二天大车司机来了一看,车上贴的全是纸,撕都不下来,就怀疑是火锅店老板干的,但他没证据啊,要求查监控,就说昨天晚上生意差,被你们挡住了,提前下班电闸关了,没录下来。最后这事也不了了之了,从那以后这几个大车司机再也没出现过。
(占用公共车道,撕都能撕几个小时)
其实都知道大车司机做的不对,为了防止别人偷油,就把车停在别人家门口,而店老板用乳白胶泼人家车也是不对的,但又有什么其他的好办法解决么?打电话不接、告诉了不听,哪怕报警也没办法阻止人家停,而且都是晚上停在这,第二天都找不到人。
只能说是“非常人渣非常对待”。
一位业主的车位,被人长期占用,但他自己没有车,也就不计较了,但近日,这位业主自买了车,但是还是被占用,并且告知对方了还是屡教不改,最后,这位业主画地为牢,给做了四个铁桩,把这辆豪车给囚禁起来!
强行霸占别人花钱买的车位,让他挪动还不挪,还蛮不讲理,这样的人就得用这样的办法惩治他,让他长点记性,这也叫以欺人之道还自其人之身!但是,这样做也许会越演越烈,才会有所改变吧,素质低下的人无处不在,以暴制暴更不是长远之计,还是要有法律法规来制止才行。
【1】可以电话叫拖车,物业呢?不过现在停车到处收费,管你在哪,哪怕随便地上划一个框你停车就要缴费,真心觉得极度不合理,买了房就要买车位,去别的小区还要交费,呵呵…没有想不到只有收费到!
【2】下班回家,一个外来车堵住我家车库,车上留的 挪车电话打了十次打不通,去找物业查了,物业也帮找司机。过了二十分钟,回电话说不是他本人开的,他负责联系他朋友。又过了二十分钟才来开走,物业对他进行了教育。
【3】到现在占我车位的那辆车还在车库扔着呢,没办法,锁车也没用,是辆破面包看来是主人不想要了,就往别人车位上一停,不管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4】我一哥们车位多次被占,还找不到人,然后晚上订购了一套提升四个轮胎就可以移车的装置,把那车原地转了90度,车头车尾正好各顶着一颗碗口粗的树,四个轮胎正好卡在花台台阶下,哈哈哈,车主来了纳闷了半天围着车子转了半天哭了半天。
我觉得交警应该成立拖车公司,让他们违停的去拖车公司交钱开车就行,而且这个拖车公司离城区越远越好!法律应该规定,占别人车位,电话通知后/或超过一小时,只要有证据证明,以后每10分钟缴费50元,所得款项一半充公,一半车位主人所有。
谢谢提问。我认为车位的拥有者在两个方面做的不到位。一是当他获得车位使用权后,要及时介入管理,他暂时没有车,可以出租给别人暂时用一段时间,而他不闻不问,别人停车以后也没有及时管理。二是车位的使用权归你,但土地的所有权归公有,你没有权利改变原貌。在生中遇到个别不讲理的人也是有之,停在你车位的这个车主是个很霸道的人,当说明情况后他置之不理,象这种人你必须找有关部门解决。
小米说:干的漂亮!这年头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楞的。
现实生活中确实有这样爱占便宜的还嚣张跋扈的人,你和他讲道理,他不听,只能来这种极端的,一招便灵!
即使闹到警察局,大不了我再拆卸好,但你的车必须要乖乖挪走。
这辆凯迪拉克车主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是霸占了别人的停车位,后来车主买了车之后,也及时跟这辆凯迪拉克车主进行了联系。但是凯迪拉克车主态度十分嚣张,坚决不想挪车,这才导致了车位主人,打造监狱困住车。以如此极端的手法来促进问题早日解决。
那些说车位主人极端的人基本都是没有换位思考,自己花了27万,确无法停车,多次沟通无果是什么心情。
我想到了之前自己在某饭店吃饭,按车位停好车,结果吃饭出来,一辆外地小货车堵死在我车子前面,根据车牌,各种信息都查不到车主电话,整整等了3个多小时,车主才懒懒散散地回来,居然一句道歉没有,一丝一毫的不好意思都没有。
我真是想踹他一脚的心情都有..... 所以 有些没有公德心的人,确实这些狠招对他们管用。
文明 社会 ,从你我做起。
乱停乱靠,霸占别人的车位,即使别人以极端手段对你,也不会有人同情你。 只会觉得你自作自受。
解气归解气,但这不是解决之道。好在业主还比较理智,没有对车辆进行损毁,只是画地为牢,用焊在地上的四根铁管囚禁了豪车。
对此我是这么看的:
对业主来说。确实挺恼火,自己花27万买的停车位为别人做了嫁衣,而且是长期占用。这种事情已不是个例,但是业主确实没有更好的有效办法来解决。此前就出现过侵占别人车位车被砸的新闻。损坏别人财物照样要赔偿,而且自己从受害者变成了害人者。
我的建议:能否联系物业,找拖车公司将车拖走。费用由车主承担。
对车主来说。长期侵占别人车位是不道德的。能开得起豪车,不会买不起停车位吧?如果是有急事临时停在这里,至少也应该在车上留个联系电话吧,能让业主联系到。
外面有很多的公共停车位,开豪车不至于在乎这几块停车费吧?现在车被困在里面,想开出来也得费一番周折。既坏了自己的心情,又给别人添堵,图什么呢?
我的建议:临时停车,车内最好留联系电话。最好停在公共停车位,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矛盾。
现在车辆已经普及。光靠个人约束是不够的。相关部门应该出台有效的管理制度,对不自觉的车主采取惩戒措施。承担翻倍的拖车费用以及对业主造成的损失。
为了减少这类矛盾。物业也可以统一制作车位锁,别人想停也停不进去。从源头上杜绝这类事件。
首先车主人把自己车停到别人车位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对的,占用别人资源,也不太道德。但是车位主人的做法也欠妥,不值得大家学习。车位主人应当第一联系车主,如车主联系不上或者双方未能解决,可通过物业出面解决,物业都不好使的情况下只能麻烦警察叔叔出面解决了。遇到这种事千万不能冲动,别有理的事儿变的没理,自己再受牵连,就得不偿失了。切记,遇事不能冲动!
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都购买了 汽车 ,但是大家都有了 汽车 之后,车位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因为我们购买了小 汽车 ,如果没有车位,就没有地方停,当然也有一些公共的停车位儿,但是这些停车位需需要大家去抢,有的时候没有时间,或者是因为是耽搁了,就没有车位可停,所以停车现在在城市里面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所以很多的人就算是花大价钱也要购买一个车位,就是不想自己在停车的时候遇到一些烦心事,到处去找车位,非常的尴尬,最近就有一个土豪,花了27万买了一个车位,平常的时候自己也是就停在这个车位上面,毕竟可是自己花了20多万购买的车位,只有几平米的大小。
但是最近在自己的车位上面就发现停了一个陌生的SUV 汽车 ,自己购买的车位却停上了别人的车,心里肯定是特别的不舒服,并且本来以为这辆车只是停一会就走了,但是没有想到这辆车往这一停,就连续停了两天的时间,这让这位车主感觉到特别的难受,自己购买的车位竟然被别人霸占,而且上面还没有留电话,根本无法联系到车主。
停车位的主人只好在自己的车位上面焊了几个铁柱子,直接把这个SUV给困了里面,如果自己的车位没有办法使用,那么直接就弄了一个小监狱,把这辆车困住了,原车位的主人,这么弄也是为了解气,本来自己辛辛苦苦购买的车位,却被别人霸占,是谁心里面也过不去,不知道你们如果碰到这样的事情,会怎么解决呢?
购买的停车位被别人占用,屡劝不改,是否可以报警拖走?
购买的停车位被别人占用,屡劝不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强制解决,让警察解决这类问题。现在很多新建的小区都修有停车位,公共停车位根本就不能满足小区内车辆停放的需求,作为开发商在地下修建了很多停车位,但是这些地下停车位并不是免费开放的。在我们购买楼房的时候,经常会出现捆绑销售的情况。在一二线城市一个停车位大概也就三四平米的面积,售价却达到了十万元以上,对于很多人来说这是高不可攀的价格,但是为了满足停车的需求,也有很多的人忍痛割爱买了停车位。
公共停车位属于开发商修建的公共区域,只要是小区的业主都可以在这里进行停车。私人购买的停车位属于个人的权益,在没有得到购买者许可的情况之下,其他的人是不能把自己的车停放在别人购买的停车位当中,这已经在无形之中侵犯了别人的权益,我们可以通过报警的手段来解决这类问题,但是这样的小事还是尽量别麻烦警察,自己能够解决的就进行协商,协商不了的可以上报小区物业,通过第三方来解决这类的问题。
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一般不属于同一个管理体系。物业公司负责整个小区服务,停车位的管理也属于物业公司的管理范围之内,在自己的停车位被别人占用的时候。物业公司有责任有能力有条件帮助业主协调这类问题,物业公司就可以采取强制的手段不让其他人占用业主的车位。
小区物业公司如果无法解决这类问题,那么只能走最后一步,就是请警察来解决此类问题。不过这样处理的结果会让大家都很难堪,我想了大家之间的和气,不到最后一步不要采取这种办法。
花钱买的车位被占,保安把车锁了,钥匙给我了,是追究谁的责任?
追究占车位人的责任;在物业管理规定里业主应该服从物业的管理规定,不得私自占用公共或他人车位。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居住物业:是指具备居住功能、 供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 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公寓、 别墅、度假村等; 当然也包括与之相配套的共用设施、 设备和公共场地。商业物业:有时也称投资性物业,是指那些通过经营可以获取持续增长回报或者可以持续升值的物业,这类物业又可大致分为商服物业和办公物业。商服物业是指各种供商业、服务业使用的建筑场所,包括购物广场、百货商店、超市、专卖店、连锁店、宾馆、酒店、仓储、休闲康乐场所等。办公物业是从事生产、经营、咨询、服务等行业的管理人员办公的场所,它属于生产经营资料的范畴。这类物业按照发展变化过程可分为传统办公楼、现代写字楼和智能化办公建筑等;按照办公楼物业档次又可划分为甲级写字楼、乙级写字楼和丙级写字楼。商业物业市场的繁荣与当地的整体社会经济状况相关,特别是与工商贸易、金融保险、顾问咨询、旅游等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高价买车位被占用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车位被霸占、高价买车位被占用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