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现行法律规定,单位不给婚假或婚假天数不足均不合法,具体分析及解决途径如下:

北京婚假的法定天数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假期7天,合计10天婚假。
婚假期间用人单位需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带薪工资。
不给婚假/婚假不足是否合法?
均不合法。
婚假是法定带薪假期,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婚假权益,不得无故克扣或拒绝。
婚假被克扣/不给怎么办?
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与单位协商
携带结婚证、劳动合同及《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条款,与HR或管理层沟通,要求补休婚假或支付婚假期间的带薪工资(若无法补休)。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若协商无果,拨打12333向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提交相关证据(如结婚证、单位拒绝婚假的书面/口头记录等),由监察部门责令单位改正。
申请劳动仲裁
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
- 补休未休的婚假;
- 支付未休婚假期间的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标准);
- 若单位恶意拖欠,可要求额外赔偿(需视具体情况)。
仲裁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
向法院起诉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事项
- 保留证据:结婚证、劳动合同、工资条、与单位沟通的聊天记录/邮件、单位关于假期的规章制度等;
- 婚假性质:婚假需一次性休完(具体可与单位协商分段,但单位不得强制缩短);
- 带薪要求:婚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不得扣减绩效、奖金等。
若遇到单位违法侵害婚假权益,建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