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买房订金和定金,以及买房订金和定金哪个不能退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买房用定金还是订金
买房用订金还是定金看双方约定,定金在法律上有担保的效力,如果一方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而订金则没有担保效力。如果特别想买这个房子,可以交定金,开发商后期不卖的话需要赔偿双倍的定金,当然如果客户不买,定金也是要不回来的。如果不是太确定是否买这个房子,可以和开发商约定交订金,将来反悔还是可以要回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九十条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第九十一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买房定金和订金有区别吗?
很多人在买房子的时候,如果选择了合适的房屋,一般是需要给开发商缴纳一定的定金,那么买房的定金和订金也是有有所区别的,很多购房者傻傻分不清楚就非常容易被骗。定金和订金两者的定义不同,所产生的效果也都不同,定金是法律规范的一个概念,是由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正常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在购房者履行合同后,定金是应该当做抵价款或者由购房者收回。而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不具备担保性,是有预付款的性质,进行商品房交易的过程中,如果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话,是可以拿回自己的订金。
两者费用不同
定金因为是一种法律概念,所以对于购房者和开发商都是有一定约束的,所以定金不是开发商要求购房者交多少就能够交多少的,根据司法规定购房者和开发商约定的定金数额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则不一样,订金因为没有法律的限制,所以具体缴纳的数额也是由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相互协商来进行缴纳的,不会有明确的要求。
缴纳购房定金时需要注意什么
缴纳购房定金时需要看好开发商,最好选择可靠的开发商,尤其是在购买期房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大品牌的开发商,这样才能够在最后交房的时候不会出现一些问题,最好选择证券齐全,规模比较大的开发商,可以上网去查一些开发商的相关信息,避免被骗。同时在和开发商进行签订定金协议的时候,也需要看好相关的协议,因为在签订完协议之后是具备购买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所以一定要仔细看清楚协议当中的每一个条款,避免后期扯皮。
最后买房子的过程中不仅会涉及到定金和订金,还涉及到非常多的事情,所以对于买房子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一定要详细了解,不然很容易被坑。
购房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哪个可以退还
(一)区别
1、两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
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两者的功能不同。
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功能,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要双倍赔偿。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在资金上提供支持。
3、两者的作用不同。
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具有惩罚性。而订金给付后,订金交付方不依约履行,不能要求收受方退还订金;订金收受方不依约履行,只需原价退还订金。
4、两者适用的范围不同。
定金担保方式可以广泛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一方需支付金钱的合同,常用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5、两者支付的数额法律规定不同。
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
关于订金的数额完全可以由合作各方人员自己协商确定,而定金就不一样,如果约定的定金数额已经超过了主合同标的的20%就不合理。
(二)定金不能退,订金可以退。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订金之所以能退,是因为订金只是一种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的性质,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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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的”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呢?
相信大家在生活中都会看到定金和订金这两个词买房订金和定金,不少人都会觉得这两者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在生活中很多方面,这两者确实可以通用,但是在买房的时候,这两者之间的差距会非常大,用过来人的话说:定金和订金之间的区别就是几万元的“血泪史”。那么从买房这个角度出发的话,定金和订金的区别确实需要好好考究。
一、买房时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买房订金和定金?
什么是定金?
定金也叫保证金,就是说付买房订金和定金了定金之后,如果买方违约,那么开发商是有权不返还定金的,如果是卖房违约,那么其是要双倍返还给买方的。
什么是订金?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严格的界定,其实就是提前支付的一笔钱,表示自己想买房子的一项,没有什么硬性规定。
而定金和订金最大的区别就是是否具有法律的强制性。
按照上面所表述的概念来说,定金具有法律的强制性,但是订金没有。也就是说如果购房者签合同的时候交的是定金的话,如果之后不想要房子了或者是开发商突然不卖了,法律上是不退还所缴纳的定金的,甚至还需要双倍赔偿,开发商这边也是一样;但如果购房者签合同的时候交的是订金的话,如果后期突然不想买这个房子了,这个订金是可以退的。
二、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在对待定金和订金应该注意什么?
1、看清楚合同上的“定”和“订”
其实现实生活中就有很多人就是因为没有看清楚定金和订金的字吃了不少亏。有一个例子就是有人买房先预付了定金3万块,并且签署了合同,但是后来经过全家慎重考虑之后不想要了,去讨要定金退还的时候遭到拒绝,后来找到律师,人家说确实退不了,就是因为没有看清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2、提前确定自己对房子的需求
这也是在搞清楚定金和订金之间差距之后最需要关注的问题,要是已经非常确定要买这个房子的话,就完全可以交定金,这样的话也能保证自己更顺利地买到房子。不过要是对要买的房子还有犹豫的话,哪怕是一点点犹豫,也最好交订金,这样的话也是给自己留一条退路,否则到时候真的后悔不买了,就会损失几万元。
总的来说,定金和订金的差距还是比较大的,如果看不清楚或者是搞错了的话,就很容易失去几万元,这是过来人的“血泪史”,对于要买房的人来说,一定要在签合同的时候好好搞清楚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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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和“订金”有什么不同?
首先,“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买房订金和定金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
而“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买房订金和定金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定金依法律性质不同可以有多种分类,如证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立约定金等。我国定金在《担保法》上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
一,其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买房订金和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1、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
2、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最高法院在2000年12月8日公布的"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定金的类型和适用主要有如下几种:
1、订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
2、成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解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了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一方虽然以承担定金损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约的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况下,解约方仍然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4、违约定金。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规定,"解释"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二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补充规定。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担保法》规定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作为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解释"进一步对"不履行"分不同情况作了不同规定。一是明确规定违约定金处罚的条件不但要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还要有因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结果,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了损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完全落空,这时,既要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定金处罚,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罚。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买房子定金和订金哪个是可以退的
【法律分析】
定金是不能退的,订金才能退还的。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而且还担保了双方当事人的债权,交付定金后,有一方不履行,定金是不能退的。而订金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仅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定金受定金罚则的约束,即交付定金方违约,收受方可以主张不退还定金;如果收受方违约,交付方可以主张两倍返还定金。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一般情况视为交付的预付款,不具有与定金相同的担保性质。不管是哪一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给付订金一方都可以主张全额返还。综上所述,买房时给付的定金是不能退的,而订金可以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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