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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200万买婚房却被女友嫌像地下室,河北男子到底经历了什么?
在现代社会当中,刚需买房结婚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可是在花费巨额资金买房后,女方却因日照问题选择分手,这不得不让人说是一件很奇葩的事情。日前,河北沧州一男子就经历了这样一件奇葩事。
花200万买婚房,却被嫌弃像地下室,准备结婚的情侣也因此而分手。
日前,河北沧州男子张天航因房屋采光问题而分手,这让他感觉有些无法接受。他本身花200万买房,是打算和女朋友结婚做婚房用。因买房后一直都没过来看房,前段时间小区销售人员带他和女朋友过来看房,由于房屋内窗户是凹进去的,在采光上存在一些问题。
他女朋友只是看了一眼,称张天航是花200多万买了个地下室,见不着光。两人也因为这件事情,两人也因为此事导致了分手。张天航本人表示自己感觉受到了奇耻大辱,作为一个房屋建筑注册建造师,却在买房问题上遇到了纠纷,实在是让人有些无语。
开发商代表称房屋日照标准是达标的,事件曝光后引发热议。
因为女方对房子十分不满意,两人的恋情因此告吹。但在于开发商协商问题时,房地产开发商代表称房屋日照标准是达标的,正常状况下,国家标准为大寒日两小时,而张先生的房屋是大寒日4小时。
该事件在网络上曝光后引发热议,一部分网友在房屋采光问题上展开了讨论,但更多网友却把关注点放在了两个人的感情上。对于一旦即将走进婚姻的感情来说,男方已经尽自己努力买了房子,但仅仅是因为对日照时间不满意就选择分手,这不禁让人怀疑女方嫁的是人还是房,而且还得是高质量的房。
这其实也给我们所有人都提了一个醒,在购买房屋时一定要到现场去看,对于自身所在意的问题一定要小心谨慎,千万不要疏忽大意。另外,在寻找婚姻对象时,也同样应该睁大眼睛,找一个愿意和自己同甘共苦的人,而不是只有高要求的人。
即使在现实生活当中,因为房屋问题而分手的情侣不在少数,但这种房子已经买了却因采光问题而分手的情侣,实在是让人感觉有一些奇葩。或许这名女生以后能找到她想要的房,但对于张先生来说,两人分手也未必是一件坏事。
你有什么样的买房奇葩故事?
我买房遇到过房东临时涨价和各种借口不卖买房奇葩气人事件的情况买房奇葩气人事件,还遇见过房子还没盖完就已经开始售卖,公摊面积超大的小区,非常的奇葩。
一、由于最近打算买房,工作地点就在自己的居住地附近,为了给孩子买一个离学校很近的房子,所以就一直在寻找,由于我们是属于县级市,政策影响也比较小,在不断的看房过程中,终于看中了一个房子,这个房子大概有十年的房龄,100平左右,是经过简单的装修,虽然和现在的装修风格完全不一样,但是地理位置和网上报价都比较划算,而且房东报价也比较符合我们的预期。
二、于是下定决心约房东出来谈一谈,结果约好了房东,以后房东直接就将房子涨价五万以上,并且说买房奇葩气人事件他这个房子地段好,环境好,以后肯定会升值的,我们问买房奇葩气人事件他为啥不按照在网上挂的价钱进行售卖,他说挂低价线是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户,而且在此期间一直表示不会降价,态度也非常的不好,这就让我们觉得非常的不舒服,本来都已经谈好了,结果房东临时起价,所以就没有什么好谈的,直接将房东拉黑了。
三、还有一次在买房的时候,被销售人员忽悠,说房子特别好,周围有地铁和各种超市,公园等等,于是我们就约了个时间,一同去看房子,结果房子还没有建成,正在打地基,一切配套设施都没有,甚至周边连规划都没有,就已经开始售卖了,销售说的全部都是假的,但我周围有一个朋友还是买房了,结果交了定金,签订完合同之后,过了很长时间,房子交付都出现了非常多的问题,押金一直都不给退,开发商的态度也特别的差,都是非常奇葩的事情。
盘点那些与房子有关的10大奇葩事件
买房是为了什么?为了居住买房奇葩气人事件,为了幸福感!然而,因为单位分房、土地补偿、申请经适房、房屋限购等政策条件要求,有些人带着买房子的初衷,试图“曲线救国”,却在执行过程中变了味。这几年,为了房子的事儿,买房奇葩气人事件我们看到太多无节操的事了!假离婚的不少,假结婚的也有。由于房子在中国人家庭财产中所占的比重实在太大,一纸结婚证有时轻得就像过期的电影票,为了房子可以说节操碎一地啊!盘点一下今年与房子有关的奇葩事件。
1、公公儿媳为多分百万拆迁款结婚
2、多人卖房被骗 房款未收齐先被过户
3、北京人靠购房资格赚钱
4、男人因没钱买房勒死怀孕女友
5、为房子替别人顶罪进监狱
6、房产中介为争房源群殴
7、房管局局长为房不惜以身试法
8、假离婚后妻子霸占房子
9、亲姐弟为获拆迁补偿领证结婚
10、烂尾楼新接手开发商密谋破产 业主还要交房贷
知识链接:
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三个方面
1、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购买的房屋。该房屋购买不久,当事人双方结婚,婚后该房的按揭贷款由双方共同偿还。对该房的所有权,不同的法院有时会作出不同的判决,但主流的观点是,该房属婚前购买者所有,但在离婚时,对另一方的按揭贷款份额,应当予以补偿。
2、对于一方父母的赠与。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3、尚未取得所有权房屋的归属。如对该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对房屋的所有权一般不作出判决,只对该房的使用权作出判决,当然,案件结束后,该房取得所有权的,如有争议,可向法院起诉。
如何解决共有房产纠纷?
由于双方共有房屋产权的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因此,在处理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也应分为两种情况:
1、处理按价共有关系的几方共有房屋产权时,按照几方所有者各自的份额,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且也按份额分担义务。
按份共有的几方均有权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任何一方不经他方同意不得擅自处分房屋,且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获得权。
2、处理共同共有关系的几方房屋产权时,由于几方所有者对房屋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权,承担共同的义务,在这种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擅自处分房屋均属无效。
当这种关系终止时,按照友好、协商的原则对房屋产权进行处理。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处理买房奇葩气人事件;无协议的,根据等分的原则。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1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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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那些年你们买房子时的奇葩经历?
第一次买房,就是中介带着我去“抢单“。业主是外地人,当天要坐飞机回广州和另外一个买家签约,中介拉着我直奔机场,我和中介像迎接外宾一样,在接机口站了半个小时,业主一到,就立刻把她拉上了车。业主也不傻啊,一听说我们是另外的买家,就开口再加5万块钱,我犹豫了30秒就答应了。签完约,另外的买家打电话过来问业主,“到哪了?“业主说,刚下飞机就卖了。当时我身边的朋友都觉得我疯了,为了一套房子至于这样吗?我也觉得挺神奇的,但我现在觉得当初疯得挺对的,两年时间,那套房子涨了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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