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一人买车位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一人买下全部车位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长沙一小区的162个“公共车位”竟被一人买了,此举是否违法?
此举是违法的。
这是一件什么样的事情?
最近,在中国湖南省长沙市的一个社区,发生了一起同一个业主购买162个停车位的案件。业主与物业之间的买卖行为导致小区其他业主严重不满。小区业主联合起诉业主和小区物业。最终法院认为该物业出售车位的行为不当,取消了小区物业与购买车位的业主之间的交易,同时判决物业赔偿业主文某8万元。
这些车位都是打包以低价出售的
小区业主说,当初卖了10多万车位。结果,打包销售只卖了6万元。更有甚者,物业甚至没有通知业主就直接把车位卖了。显然,这是不符合规定的,所以业主才会起诉。另外,买方文某本人是物业工作人员,所以是否存在暗箱操作也是业主们的一个疑点,但没有证据表明文某有违规行为。
对于一个人购买多个车位的行为,其实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
有人认为别人有钱买就没问题,但也有人认为没必要买那么多车位,而后者大多是“贪小便宜”的人,因为很多车主不想买车位,但自己家里的车又得有地方停,所以就蹭了很久车位,车主也不买车位。其次,本案与上述情况不同。本案中,买受人文某低价购买该车位,原值10万余元的车位以6万元的单价出售给文某。况且文某本人是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所以大家对他买车位的行为都有怀疑。大家最担心的是,他利用职务之便拿到这么多车位后,高价再卖给业主。最后,不管文某是怎么拿到这么多车位的,目前法院的判决已经出来了。法院认为本次购买行为违法,因此撤销了双方的车位合同,但物业需要赔偿文某损失8万元,也希望有车位需求的小区业主尽快购买。
开发商把车位打包卖给第三方,小区一人买下多个车位合法吗
; 对于开发商能不能把车位打包转让给第三方这个问题,在《物权法》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解释》里面并没有说明这个问题。在《物权法》当中有规定建筑区划分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也就是说,开发商想要把车位打包转让给第三方,首先就要满足业主的要求,并且业主主动放弃剩余的车位、车库,开发商才可以这样做。把车位转让给第三方后,开发商一定要保障业主的安全,因为大多数车位、车库都是可以前往业主家的。
小区一人买下多个车位合法吗
小区一个人买下了多个车位这个是合法的。因为目前在法律上来说,并没有任何的规定有明确说到个人不可以购买多个车位,也就是默认了个人可以购买多个车位来使用。如果一个人想把小区内所有车位买下,进行再次售卖的话,开发商是有权利不卖给个人的。在武汉就有一个业主,把小区内的五百多个车位买下来再售卖出去,并且是只卖不租,到最后开发商跟那个业主商量,同意把剩余的车位可以用租的方式给其他业主使用。
车主在向开发商买车位的时候,就要注意了,开发商也会有许多猫腻的。有些开发商在向车主销售车位的时候,会把车位产权和使用权进行弄混,导致车主在购买车位的时候会误解。业主拥有了车位产权就是产权归属业主的,而使用权车位,产权是归属开发商的。如果停车位有特殊情况需要赔偿,只有产权车位才有的,使用权车位是没有的。
柳州女子一人买下753个车位,这么做是否有侵犯到其他业主的权益?
近日,来自柳州市的吴女士一口气买下自己小区内的753个车位,部分网友都觉得这是侵犯到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但实际上并非如此,若是大家仔细了解一下真相的话,就知道吴女士的做法其实并没有问题,因为吴女士其实是在车位销售很长时间以后才购买的,而且完全是合理合法的。
首先,此前我们听到过很多新闻说某某小区业主将小区停车位全部买下来,而且基本上都是在业主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提前被购买完了的,之后便高价租赁或者高价出售,这样做的确是触犯到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的,毕竟现在大部分家庭都有车,直接将车位打包卖掉,是不合情理的。
然而,吴女士所在的小区其实卖车位很长时间了,当初小区物业就开放了车位租赁和售卖,但是因为停车场内并没有设限,所以很多业主其实都是在“免费停车”,时间长了以后也没有想过要花钱买车位,部分租赁车位的业主,也并没有及时续费。
其次,由于小区空车位太多了,而且业主们并没有购买或者租赁,所以吴女士提出要打包购买的时候,物业便直接同意了。那么此举为何会引起其他业主的不满呢?其实无非就是部分业主自己没有买或者租赁车位,一直都是免费停车,现在看到车位被买走了,以后不可以免费停车,也担心以后出现高价租赁或者高价出售的话,这部分业主会吃亏。
最后,其实这都是业主们占便宜导致的,既然家里有车的话,就应该早早购买车位或者租赁长时间的车位,而不是一直“得过且过”,等到车位真的没有了又开始抗议,所以错的不是吴女士,而是不提前给车子安排车位的业主。
小区业主一人买下556个车位,他为何要这么做?
他想出租这些车位,从而赚钱。
有房有车也要有车位,现在私家车越来越普遍很多的城市更是出现一车位难求的现象。之前看过一个小品,将的就是抢车位的搞笑故事。
小品里两个男人在小区楼下抢一个车位,是不为自己而是为媳妇下班有车位停车,为了抢车位两人是做足功课,带水带马扎凳子,相互忽悠打感情牌。
两人正抢着火热,一个穿着西装革履的男人来了,问他们这是他们的车位吗?因为两人都不是这个车位的雇主,心里下意识认为这个男人是这个车位的雇主,都自动退出了车位。
这个男子立马占领了车位,连忙给妻子打电话说已经抢到车位了。这个小品里透露出现在社会一个棘手的问题,车越来越多,车位不够停车成了一个问题。
在湖北武汉一个小区,556个车位被一个户主以六千万元的价格一次购买下来。之后这位户主对外只租不卖,这个小区的很多业主感到不公平。
但是物业方面说这位业主手续合法合理并不存在问题,网友们有不同的看法,有的网友说改名业主涉嫌垄断不合法,有的网友说这只是单纯的买卖行为,并不存在垄断行为。
现在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很多私家车也不断地增加,基本上一家能达到两台车。这样让本就密集的楼宇车位使用过载,想找一个好的停车位又离家近的更是难。
有的时候一些人直接将车子扔到单位,自己坐公交或步行就回家了,因为开车找停车位会耽误很长的时间,甚至会因为找不到停在很远的地方。
这名一口气买下556个车位的业主,不仅土豪还很有商业头脑,这笔投资很有发展前景,这也算车辆发展的附属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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